專利文獻,與一般論文不同,有著自己的符號序號編碼體系;專利主要為了保護申請者自身的技術權益,因而在表述的語言上也與論文不同,重在清晰圈定自己的技術範圍,而非陳述原理發現。整個專利體系中一些固有的編碼信息,更是需要逐一理解,尤其各種分類信息,因為檢索相關內容的時候還會用到。本文整理了相關美國專利方面內容,希望可以小小的幫到你。
1 概括了解美國專利制度
1)美國專利管理部門
美國專利和商標局(uspto)
2)專利申請原則
所謂先發明原則是指同樣的發明創造,原則上授予較先作出發明的人。它與先申請原則截然不同(我們中國是先申請原則),後者規定同樣的發明創造的權授予較先提出申請的人(自然人或法人)。當今世界上只有美國和菲律賓採用先發明原則,而其他專利局均採用先申請原則。先發明的認定工作,難度比較大的說。
3)專利授權類型
中國的類型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而美國的類型包括發明專利(Utility Patent)、植物專利(Patent for Plant)和外觀設計專利(Patent for Design)。
發明專利,必須為「有功能」的發明或者設計才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發明專利大體上是涵蓋了中國專利概念中的發明和實用新型的範圍,但創新性不明顯的實用新型類申請,很難被授權。
可申請的發明包括:程序(Process)、機械(Machine)、產品(ArticleofManufacture)、組成(CompositionofMatter),其中,程序可為方法(Method)或上述發明的新使用方法(NewUse)。美國將用於武器的核材料和原子能排除在專利法保護的範圍之外。
包括中國在內的絕大多數專利局都不保護軟體、商業方法、網際網路方法和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唯獨美國保護類型中包括這些方法。
植物專利,美國對植物領域的發明格外重視,不僅將植物專利單獨列出,而且在申請和保護方面作了很多專門適合於植物發明的規定。中國專利法將植物新品種列為不可獲得專利保護的範圍,但美國的植物專利中並沒有排除植物品種。申請植物專利的發明創造,必須是經過無性生殖或有性生殖培養,而具有創新性(Novelty)及特殊性的植物。單一植物只能有一項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任何人發明製造品的新穎、和裝飾性的外觀設計,均可申請取得對於該項外觀設計的所有權。新式樣專利保護的範圍主要限定在專利中所繪示出的物品外觀部分。
4)保護期限
概括的說,美國發明和植物專利的保護期限是自申請日起20年,外觀設計的保護期限是自核准日起14年。中國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5)申請人
美國的制度規定申請人必須為發明人,如果是公司申請,在實際發明人做出申請的同時就必須辦理轉讓,籤署轉讓合同,將專利轉讓給所在公司。
2 專利文獻的組成
專利內容常分為四大部份:(一)封面:包括專利的基本資料﹙如專利號碼、專利申請日、發明人姓名等﹚和發明摘要;(二)圖標:包括描繪發明的圖標;(三)說明書的內容部分:文字描述發明內容;(四)申請專利範圍:包括請求項(或稱權利項)定義專利的保護範圍。
(一)封面:封面提供專利的基本資料,包括專利號碼、專利申請日、發明人姓名和發明摘要;在每一筆基本資料旁都印有以 () 框起來的號碼,也就是大家熟知的 INID 碼(Internationally agreed Numbers for the Identification of Bibliographic Data code;INID code)。一個完整的專利說明書的封面是下面這樣的:
(12)公告型態:出現在2001年1月2日後公告的美國專利中,會顯示 United States Patent,位於下方的英文為第一發明人的姓。
(10)專利識別碼:出現在2001年1月2日後公告的美國專利中,舉例來說,US 6,541,321 B1 代表美國發明專利第 6,541,321 號,其中的 B1 表示專利在獲準前並沒有被早期公開過。在美國採用早期公開制度後,2000年11月29日後申請的案件在提出申請後一段時間(通常為18個月),美國專利局即公開專利申請案的內容,這類的專利識別碼會以B2做結尾。其餘的文獻類型識別碼如下表所示。
(45) 專利公告日:專利公告的日期。
(54) 發明名稱:專利申請人對發明的命名。
(75) 發明人資料:包括發明人姓名,以及發明人的戶籍地。用於當發明人為申請人但不為專利權人時。[76] 發明人資料:包括發明人姓名,以及發明人的戶籍地。用於當發明人同時為申請人及專利權人時。後綴的國別也有統一的標準縮寫,如下表所示。
(73) 專利權受讓人:專利權的擁有人,通常為發明人的任職公司。
(21) 專利申請案號:專利提出申請時,美國專利局給予的申請號碼。
(22) 專利申請日:專利申請的日期。
(65)與該申請有關的早期公布的專利文獻號。
(51)國際專利分類號IPC(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縮寫成Int. cl),右上角的阿拉伯數字代表 <<國際專利分類表>>的版本,如Int. cl 代表第五版。
(52)本國專利分類號。其中,
320 Electricity: battery or capacitor charging or discharging;
429 Chemistry: electrical current producing apparatus, product, and process。
(58)審查時所需檢索學科的範圍。
(56)已發表過的有關技術水平的文獻。
(57)文摘及專利權項。
(二)圖標:專利中常會以圖標來協助讀者了解發明,圖式中會對不同的組件標示號碼,方便在文字部分作說明。此外,圖標對英文非母語的讀者也有很大的幫助,對於簡單的發明,常常可以用看圖說故事的方式了解發明的內容。
(三)說明書的內容部分,每個專利內容書寫差距很大,需要表述清楚發明所在技術領域,技術背景,發明內容,實施案例介紹等必要的內容。
(四)權利要求範圍,包括一個以上的請求項,站在法律的角度,請求項是專利中最重要的部分。請求項是專利中用來界定專利保護範圍的地方,也是用來判斷是否侵權的指針。
3 INID碼的由來
為易於識別和查找專利文獻的著錄項目內容,便於計算機存貯與檢索,自1973年起各國專利局出版的專利文獻開始標註由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巴黎聯盟專利局間情報檢索國際合作委員會(icirepat)規定使用的專利文獻著錄數據代碼,即inid代碼(internationally agreed numbers for the identification of (bibliographic) data)。這種代碼由圓圈或括號所括的兩位阿拉伯數字表示,部分常用示例如下表。INID編碼從10至97。
4 專利分類
專利分類,主要是在檢索的過程中需要,拿到具體文獻以後的閱讀過程不必關注,只在這裡提一下。
之所以要對專利分類,一方面是為了科學地管理專利文獻,另一方面則是為了方便檢索專利文獻。在眾多的專利文獻檢索工具中,分類途徑是主要的檢索途徑。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採用國際專利分類法來對專利文獻進行分類。
國際專利分類法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簡稱IPC,是目前使用最廣泛的一種專利分類系統。我國也採用這種分類法。
美國專利分類體系(以下簡稱USPC)依據技術主題將所有從屬於該技術主題的美國專利文獻及其他技術文獻編排整理,形成一定數量範圍的文獻集合。USPC中有大類和小類,各大類描述不同的技術主題,而小類描述大類所含技術主題的工藝過程、結構特徵、功能特徵。「大類/小類」的組合成為完整的分類號。直接到專利網站可以查詢具體分類號,但真的好長,簡直不適合我們這種非專業使用。一個USPC分類表的局部是這樣的。
本文整理自下列文獻:
1 US7741816 System and method for battery preheating;
2 專利文獻著錄項目統一代碼——INID代碼;
3 IPC分類表-簡體中文;
4 如何閱讀美國專利;
5 中文專利文獻檢索;
6 美國專利號碼編號規則;
(圖片來自網際網路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