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江市林業和草原局查處一起主動投案無證調運苗木案,涉案苗木28000株,貨值13.44萬元,收繳罰款1800元。
2020年12月7日上午,張某到澄江市林檢站向執法人員投案稱:其於2020年7月18日調入澄江市並栽種在澄江尖山的一批火棘、爬山虎苗木,沒有辦理《植物檢疫證書》,現主動投案,接受處罰,申請補辦檢疫手續。經市林草局立案調查,查明張某於2020年7月18日未經檢疫,未取得隨貨同行的《植物檢疫證書》,就擅自將火棘苗木14000株和爬山虎苗木14000株、貨值13.44萬元的苗木從宜良縣調入澄江市,栽種在撫仙湖徑流區植被恢復治理工程PPP項目尖山33小班,其行為違反了《植物檢疫條例》第七條之規定,已構成未依照規定調運應施檢疫的森林植物違法行為。市林草局根據《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林業部分)》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雲南林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之規定,對違法人張某處以罰款人民幣1800元,責令張某糾正違法行為,今後不得再犯。
處罰決定書送達後,張某已如數繳納了罰款,澄江市林檢站對涉案苗木依法進行了補檢,籤發了《植物檢疫證書》。(玉溪日報通訊員 句正平)
【來源:玉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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