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獎普遍被認為是所頒獎的領域內全球最有聲望的獎項。由於文學獎和和平獎評獎標準相對主觀;經濟學獎本身並不屬於諾貝爾遺囑中要設立的獎項;這三大獎項都存在一定的爭議。而物理、化學、生理學或醫學,三大自然科學領域的諾貝爾獎,評判標準相對客觀,也能較好地反映自然科學領域研究趨勢,以及各國的科技實力等,因此統計數據參考性更強。本文主要對這三大自然科學類諾貝爾獎得主進行初步分析,來窺視科學殿堂一隅。截至發稿,2020年諾貝爾獎只頒發了生理學或醫學獎,為確保統計時間的一致性,本文只統計1901-2019年頒發的諾貝爾獎。
1901年至2019年間,諾貝爾物理學獎共頒發113次,獲獎人數213人;化學獎頒發111次,獲獎人數184人;生理學或醫學獎頒發110次,獲獎人數219人。物理學獎平均每次頒發1.88人,化學獎1.66人,生理學或醫學獎1.99人。相對而言化學家獲獎者數量最少。

我們再來看看每次頒發的人數情況。物理學獎頒授給1人、2人和3人的次數分別為47,32和34;化學家分別為63,23和25,生理學或醫學分別為39,33和38。化學家頒發給1人的次數最多,說明化學領域,相對而言更容易出現單人突破。而生理學或醫學領域單人獲獎次數佔比最低,說明該領域非常需要團隊合作。
隨著時間的推移,三大自然科學類諾貝爾獎頒授給1人的次數明顯減少,如1900-1920年代,頒授給1人45次,頒授2人的6次,頒授3人的1次;而到了100年後的2001-2020年代,頒授給1人的只有5次,頒授2人的只有14次,頒授3人的達到38次。反映了當前科學研究越來越精細化,單槍匹馬很難獲得重大突破了,必須要加強團隊合作研究。
三大自然科學類諾貝爾獎得主的國籍分布如下表,其中美國281人次(42.7%),英國93人次(14.1%),德國72人次(10.9%),三強佔比合計超過2/3,壟斷性非常高。其次是法國33人次,日本22人次,瑞士20人次,瑞典17人次,荷蘭15人次,蘇聯/俄羅斯13人次,加拿大12人次,奧地利、丹麥和澳大利亞各9人次。其他國家合計53人次。

其他國家中,義大利7次,以色列6次,比利時6次,匈牙利5次。中國臺灣地區3次(李政道、楊振寧、李遠哲,三人同時也為美籍華人),中國香港1次(高錕,同時也擁有美國和英國國籍),他們主要是在美國進行的相關研究。中國大陸只有屠呦呦先生於2015年獲獎。由此可見,中國的科技水平和美、英、德等國的差距之大,和鄰國日本也存在著較大差距。
我們再來分析下各國各年代獲獎次數情況,從下表可以看到,1900-1920年代,美國只獲得了2次自然科學類諾貝爾獎,但之後開始逐步增加,到2001-2020年代,增長到了83次。伴隨著美國諾貝爾獎數量的快速增長的同時,美國的綜合國力也逐漸成為全球一霸。英國諾貝爾獎獲得者次數各年代基本穩定,反映了英國對科學技術的持續重視,以及英國較強勁的科技水平。
德國1900-1940年代,合計獲得35次諾貝爾獎,遠超英國的22次,居世界首位。但後來,德國由於實施反猶太政策,迫害了大批優秀科學家,導致他們移民到了美國,直接促進了美國科學技術的大爆發,也導致德國諾貝爾獎得主的減少。日本1949年就收穫了第一枚諾貝爾獎,之後經過近50年的長期積累,2000年後進入了爆發期,累計獲得16次,僅次於美英兩國,遠超德法等傳統強國。
初步分析之後,我們可以發現,目前我國和美、英、日、德、法等國的尖端科學研究差距非常大,但只要我們持之以恆的投入,並充分的尊重科學和人才,經過較長期(按照美國和日本的經驗,可能至少半個世紀)積累,我國科學技術水平將會獲得較明顯的提升,諾貝爾獎得主也會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