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查重要求更為嚴格,畢業生「禿頭痛哭」:學術論文抄襲造假會有什麼後果?
01 公眾人物論文抄襲曝光
說起翟天臨,如今人們的印象除了是優秀的演員以外,更對他多了一層人物濾鏡——不知道「知網」為何物的北大博士後。
2019年1月31日,翟天臨在微博曬出了自己獲得的北京大學博士後錄取通知書, 表面上看起來,不過就是一個公眾人物,在自己的演藝事業上取得一定成就之後,又鑽研苦學了一番。除了實力演員,又似乎為自己坐實了學霸的人設。但是誰又能想到,在後來的一次直播中,他的一句似乎無心的回答,竟一不小心的揭穿了「學霸」的真面目。
在曬出通知書過後不久,翟天臨在一次直播中,被網友問及「博士論文在知網上是否能被搜到」的問題,他的回答卻讓眾多網友都哭笑不得——「知網是什麼東西?」也正正是這一句回答,引起了無數網友對於他博士論文真實性與原創度的質疑。眾所周知,對於中國的大學生來說,要完成一篇論文,是不可能不利用到知網的龐大知識信息網絡的,強大的知網能很好的幫助學生進行論文的撰寫工作。先不說翟天臨的這一份博士論文是否引用了知網內的參考文件,光是他連知網是什麼都不清楚這一點,就不得不讓大家有所懷疑。
而也正是這一次的直播之後,持有懷疑態度的部分網友特地在知網上搜索了翟天臨的這篇博士論文,卻並沒有找到這篇文章。更讓網友懷疑的是,一個已經取得了博士學位的人,卻遲遲沒有公開這篇發布了的論文。網友繼續往下深扒以後,甚至還發現以翟天臨署名,發表在中文知識庫中的一篇文章,全文沒有引用任何一篇參考文獻,但查重率卻高達百分之四十,疑似大量引用另一篇文章的內容。也正是這一篇文章,讓翟天臨的「學霸人設」全面崩塌,學術界都因此熱議紛紛。
02 學術論文抄襲亂象日益嚴重
也正是這一次公眾人物疑似進行學術抄襲的事件,讓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學術論文抄襲的亂象。每到畢業季時,最讓即將畢業的畢業生頭疼的,莫過於論文的撰寫。論文對於一名完成了四年學業的大學生或是在其他領域鑽研的人員來說,既是對於自己專業知識的一次總結反思,更多的,是揭示論文編寫者在其專業領域或是學術上的深入鑽研與思考。論文作為大學生邁出校園,走向社會的最後一關,每一位同學都必須以嚴謹的態度去完成,否則很有可能會影響自己是否能夠順利畢業。
恰恰因為論文的難度之大,每每到了畢業季就會讓學生發愁不已。而更讓今年應屆的畢業生感到措手不及的莫過於今年論文的查重更為嚴格,難度更是不斷增加。這讓原本就困難重重的論文,變得更加難通過。而這時候,往往會有些自以為能耍點小聰明的學生,就會想到去找「代寫寫手」,來幫助自己順利的通過畢業論文。有需要也就會有市場,一些不法分子也盯準了學術論文代寫的「商機」,根據學生的不同論文要求和專業知識,叫價買賣或代寫學術論文。有些學生則可能鋌而走險,直接選擇抄襲這條路,自以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可以「瞞天過海」。
誠然,要完成一篇學術論文,對於學生來說是具有一定的挑戰,也需要學生花更多的時間與心血,不斷修繕最終才能完成一篇符合自身學校論文要求的學術論文。但是不管是以什麼理由,尋找「代寫寫手」或是複製粘貼抄襲別人的學術論文,都是錯誤至極的行為,這樣的行為,不僅是嚴重擾亂了學術界的嚴謹秩序與氛圍,更加是破壞了教育屆長久以來維持的公平公開的平衡秩序。試想一下,如果任由這樣的學術造假肆虐下去,對於那些真憑實幹、真正具有相應學術水平知識的人來說,該是多大的諷刺?自己辛辛苦苦的研究,日以繼夜的修繕,最後卻被盜取剽竊,又或是那些花錢買論文的人,和自己取得了一樣的成就結果,這該多讓他們感到寒心與憤怒!
更加重要的是,剽竊他人的學術論文或是幫助他人代寫學術論文,不僅可能會影響自身的學位或是職位,還會影響其所在的組織單位。而情形嚴重者,甚至還有可能涉及刑事責任!以下是對於論文剽竊以及代寫論文的處理規則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無論是抱有僥倖心理的「代寫寫手」又或者是想要抄襲他人論文的學生,都應該趁早知悉這些條例,徹底打消這種不切實際、錯誤至極的想法!
首先是由中國教育部頒布的《學術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裡面對於論文作假行為的具體情形做出了規定,同時也明確了學生購買、剽竊他人的學術論文將會面臨什麼樣的處理以及做學術論文的「代寫寫手」需要面對的懲罰。
《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包括下列情形:
(一)購買、出售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買賣的;
(二)由他人代寫、為他人代寫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代寫的;
(三)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的;
(四)偽造數據的;
(五)有其他嚴重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的。
第七條學位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出現購買、由他人代寫、剽竊或者偽造數據等作假情形的,學位授予單位可以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已經獲得學位的,學位授予單位可以依法撤銷其學位,並註銷學位證書。取消學位申請資格或者撤銷學位的處理決定應當向社會公布。從做出處理決定之日起至少3年內,各學位授予單位不得再接受其學位申請。前款規定的學位申請人員為在讀學生的,其所在學校或者學位授予單位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為在職人員的,學位授予單位除給予紀律處分外,還應當通報其所在單位。
第八條為他人代寫學位論文、出售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買賣、代寫的人員,屬於在讀學生的,其所在學校或者學位授予單位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屬於學校或者學位授予單位的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其所在學校或者學位授予單位可以給予開除處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同時,對於論文剽竊或是買賣論文的行為,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會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第三章第七節第二百一十七條「侵犯著作權罪」,該條法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而這些侵犯著作權的情形中,就包括了「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這一情形。因此,抱有僥倖心理抄襲剽竊他人的學術論文,甚至企圖以此營利,很可能要面臨法律責任!最後不僅害人累己,得不償失!
03 維護學術界公平 杜絕剽竊造假現象
由上可知,一篇小小的學術論文造假或是剽竊,也很可能會觸及法律的底線,切不可鋌而走險,以免誤入歧途。而對於學生來說,論文撰寫的確是具有很大的挑戰性,但作為一名知法懂法的成年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嘗試歪門邪道,以免耽誤了自己的學位認證甚至是往後的整個人生。一篇小小的論文,也許難度很大,但是相比起往後人生中要面對的更多的困難險境,也好像沒有這麼不可戰勝;我相信,只要每一位畢業生都能認真對待自己的論文,用心撰寫,一定都能收穫到最後通過的好消息!
而更重要的是,拒絕抄襲剽竊的造假行為,是對更好的維護學術界嚴謹學風和公平秩序的重要手段。只有每一位論文撰寫者都懂得尊重他人的智慧成果與心血,我國的學術界才能一直欣欣向榮,不斷綻放出新的活力!反之,如果繼續讓這股杜撰造假之風盛行,我國的學術研究將會陷入迷茫與混亂之中,嚴重的話更將影響我國整體文化素養的進一步提升。
維護學術界的公平秩序,徹底杜絕剽竊造假現象的發生!這不僅僅是每一位學術界人士所要努力的方向,更是我們每一個人責無旁貸要做的事情。讓我們每一個人都行動起來,學會尊重每一位作者,嚴厲打擊與拒絕抄襲現象,共同攜手還學術界一個平穩的發展環境,讓更多真正有知識、有水平的專家學士得到真正認可,讓我們的學術研究,不斷能夠再上高峰!
作者:馬心如
筆名:一 一
指導:我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