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利箭在行動
利箭在行動從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二審裁定書中獲悉:「民族大業」、尋找「紅2000」「天意基金「統統都是騙局!而且還是騙中騙!
扶溝縣人民法院認定:2018年至2019年,釋某貴、王某民、卞某學商定,由釋某貴冒充國民政府官員陳立夫,以掌控有國內、外數億元的民族資產,需要資金解凍,解凍後可分大筆錢財為由進行詐騙。
預謀扮演角色,物色詐騙對象
由王某民、卞某學負責物色對象,王某(王某民兒子)提供駕車、存款、取款等服務,共同實施詐騙,騙取王某A134萬元(王某A打著解凍民族資產的旗號及相關國家政策,創建「天意」基金,在其本地以微信建群,使眾多不明真相的人加入到「天意」基金成為會員,讓會員繳納幾元至幾十元的費用,使眾多群眾上當受騙,涉及金額上千萬元),騙取金某48萬元(金某以王某A同樣的方式,在鄭州微信建群使多人受騙,涉及金額四十多萬元)。
設局詐騙「天意基金會「(騙中騙)
一、2018年4月份,卞某學在天意基金會一微信群內認識做民族大業的該基金會隊長崔某,多次向崔某介紹其認識國民政府時期的老人陳立夫,其掌控有國內、外凍結的民族資產,解凍後可分得大量錢財,崔某便向天意基金會總會長王某A匯報此事,王某A信以為真,於2018年4月8日向被告人卞某學的農業銀行卡轉帳2萬元,讓卞某學從中介紹所謂的老人。
卞某學向崔某介紹認識王某民,王某民、卞某學以解凍民族資產需要資金為由,讓天意基金會出資30萬元,崔某匯報給王某A,王某A同意出資。2018年6月11日,崔某受王某A委託與卞某學、王某A在王某民家中簽訂出資協議,並於當日向王某民轉帳19萬元,向卞某學轉帳1萬元。
2018年6月24日,向王某民轉帳10萬元,2018年6月17日,王某民用其中9萬元購買白色長安牌轎車一輛。2018年6月26日,王某民將詐騙錢款中的20萬元轉帳給釋某貴。
王某民購買白色長安牌轎車後,安排其兒子王某駕駛該車,並為釋某貴、王某民、卞某學實施詐騙提供取款、存款、購物等服務。2019年1月的一天,王某駕駛該車同王某民、崔某到駐馬店高鐵站接到天意基金會總會長王某A後,到泌陽縣盤古鎮找到釋某貴,釋某貴向王某A出示刻有陳立夫名字的紅寶石戒指、項鍊,以證明其是陳立夫老人,並稱需要100萬元才能啟動解凍民族資產的項目。王某A確信後,於2019年1月28日向釋某貴轉款30萬元、1月31日轉款3萬元、3月6日轉款69萬元,用於解凍民族資產。
設局詐騙「五一勞動工作站」中金某
二、2018年12月份,卞某學在「五一勞動工作站」微信群內認識做民族大業項目的鄭州市居民金某,卞某學多次向金某稱「其認識國民政府高官陳立夫,手中掌控的有國內外凍結的民族資產。」
2018年12月份的一天,金某到鄲城縣找到被告人卞某學,卞某學帶金某到被告人王某民家中,王某從屋內拿出一沓美元、一塊黃金板、一個功德章讓金某看,並稱都是老人的物品,老人還能找到「紅2000」。金某信以為真,願意出資尋找「紅2000」,於2018年12月21日通過微信轉給卞某學3萬元,卞某學通過微信轉給王某。
圖片來源:網絡
2018年12月22日,王某駕車同金某、卞某學、王某民到泌陽縣盤古鎮找到釋某貴,釋某貴自稱是陳立夫老人,並出示刻有陳立夫字樣的扳指、九節龍頭拐杖,以證明其是陳立夫老人。金某確信後,於次日,同釋某貴、卞某學、王某民、王某駕車到四川尋找「紅2000」,未找到。王某民安排卞某學讓金某出資繼續尋找「紅2000」。
金某同意後,於2018年12月29日通過銀行轉帳給釋某貴5萬元,王某幫助金某取款5萬元交給了釋某貴。王某民讓金某再找100萬元,金某同意後返回鄭州。後因籌不足100萬元,王某民安排卞某學以和王某民幫助金某出資60萬元、金某出資30萬為由,騙取金某同意後,金某於2019年1月15日、16日六次轉給釋某貴30萬元。
圖片來源:網絡
2019年4月份,王朋駕車同釋某貴、王某民、卞某學到四川尋找「紅2000」。4月6日,王某民安排卞某學聯繫金某稱「紅2000找到了,急需5萬元錢。」金某通過微信轉給卞某學5萬元,卞成學轉給王某3萬元。
落網獲刑
案發後,扶溝縣公安局追回贓款107萬多元,扣押白色長安牌轎車。
據上述事實和證據,扶溝縣人民法院判決:
釋某貴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王某民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卞某學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扣押機關扣押釋某貴、王某民、卞某學、王某贓款107萬多元、白色長安牌轎車一輛及涉案物品,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置,下餘贓款74萬多元繼續向被告人釋某貴、王某民、卞某學、王某追繳。
宣判後,被告人王某民、卞某學、王某不服分別向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被告人釋某貴冒充陳立夫,夥同上訴人王某民、卞某學、王某捏造掌控國內外數億元的民族資產,以及尋找「紅2000」的事實,誘以解凍後可分大筆錢財,欺騙被害人提供所謂解凍資金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