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新寶股份在官方網站登出一份聲明,表示在廣東格蘭仕微波爐電器製造有限公司指控的侵犯商業秘密事件中,公司並不存在侵權行為,且格蘭仕做出的認定「極不負責任」。
新寶股份所回應的,正是格蘭仕對其及中山東菱威力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菱威力」)、中山市美格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格電子」)、劉銀波提起的智慧財產權訴訟。此前,格蘭仕以涉嫌非法獲取、使用格蘭仕磁控管產品商業秘密為由將新寶股份等公司訴至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
而在新寶股份作出聲明後,格蘭仕又追加數條新證據,力證侵權事實,同時也讓這場「維權事件」往更羅生門式的方向發展。當前,法院還未對此作出判決,侵權事實是否存在也尚無定論,不過聯繫此前格力舉報奧克斯、美的等一系列事件,一場家電行業的維權潮似乎正在醞釀。
新寶股份能否撇清關係?
根據格蘭仕的指控,其此前通過公證購買的方式固定了東菱威力銷售的微波爐,該產品中含有美格電子生產銷售的磁控管。經過司法鑑定後,結果顯示該磁控管與格蘭仕自己研發生產的磁控管絕大部分部件形狀尺寸完全相同或實質相同。而美格電子生產的磁控管上還貼有新寶股份的商標「SUNBOW」和企業英文名稱「Xin bao electrical equipments co., Ltd.」。
格蘭仕表示目前市場中沒有成熟、可參考的磁控管技術公開,國內真正掌握磁控管核心技術和獨立自主研發、製造磁控管能力的家電企業只有格蘭仕。而另一家生產同類磁控管的美格電子法定代表人正是2017年以前在格蘭仕任職多年的劉銀波,格蘭仕認為是劉銀波將磁控管生產技術帶入了美格電子。
磁控管是微波爐的核心部件,根據《中國經營報》的報導,格蘭仕於2000年創建磁控管制造部,自主研發磁控管相關技術,至2001年9月宣布攻克這一難關,至目前已研發多代,累計投入超過10億元。而經格蘭仕估算,目前被告生產銷售同類磁控管對其造成的侵權規模已超1億元。
對此新寶股份回應稱,公司從未生產、銷售過磁控管,亦未在磁控管類產品上註冊過「SUNBOW」商標,且公司官方認證英文名為「Guangdong Xinbao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s Co.,ltd.」,格蘭仕僅憑磁控管部件上的商標貼紙和並不完全一致的英文名稱認定新寶股份侵權「極不負責任」。
財經網查詢財報發現,新寶股份英文名稱確實如其回應所示,不過,隨後格蘭仕就提出質疑稱,根據美格電子磁控管標識上的「Xin bao electrical equipments co., Ltd.」對應的FCC認證資料,其認證地址與新寶股份註冊地址一致,且郵箱域名也一致。
除此之外,FCC認證信息顯示,新寶股份在FCC官網上進行認證的產品就是微波爐。格蘭仕認為這與新寶股份「從未生產、銷售磁控管」的說法相矛盾。
對于格蘭仕提出的最新質疑,財經網聯繫新寶股份詢問其有無申辯理由,對方表示公司層面回應以11月25日公告為準,目前法院已受理這一案件,相關事實認定以法院判決為準。
不過一位在商業競爭領域執業多年的律師表示,儘管目前無法斷定新寶股份是否參與侵權,但在實踐中,具有明顯控股關係、存在人事混同情況的多個關聯主體之間,很難排除共同侵權的可能。而天眼查APP也顯示,美格電子是東菱威力的全資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凱軒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軒管理」)持有東菱威力15%股權,而凱軒管理的母公司廣東東菱凱琴集團有限公司正是新寶股份的實際控制人。
天眼查股權穿透圖顯示新寶股份大股東為東菱凱琴,同時東菱凱琴通過全資子公司凱軒管理持有東菱威力15%股權
同時資深產業經濟觀察家梁振鵬還提到,新寶股份最初靠「貼牌出口」起家,本身並無較強的技術基因。「整體而言,這類企業不注重自主品牌、產品創新和技術研發,更注重的是生產製造、產品品質及可靠性。雖然新寶股份在國內也小範圍推出了自主品牌,但還沒有太大影響力,主要還是靠出口代工。」
新寶股份半年報也顯示,公司現已成為「中國小家電行業的出口龍頭企業」,出口業務主要以OEM/ODM模式展開。而ODM是幫助貼牌產品做設計和生產的代理商,OEM是生產、設計全部依照廠商設計圖紙進行的代工廠,無論哪一種模式都與自主設計研發生產產品的模式截然不同。
關鍵人物劉銀波
梁振鵬提到,就磁控管部件來說,格蘭仕是目前全球範圍內生產規模最大的企業。該技術涉及一系列流程,包括生產研發的工藝、品質把控的管理等多項流程,「這對格蘭仕來說肯定是商業機密,沒有哪一家企業會把這類技術申請為專利向市場公開。」
這也讓格蘭仕認為美格電子使用的磁控管技術只能是源自內部洩露,而劉銀波就是那個被懷疑的對象。
從劉銀波的履歷來看,其於2000年7月入職格蘭仕,這一年,格蘭仕創建了磁控管制造部。劉銀波曾任該部門綜合管理科副科長兼技術工藝組組長,直接參與磁控管的研發生產。2017年1月,劉銀波自格蘭仕離職,同月,美格電子成立。隨後於2019年5月,美格電子工商信息發生變更,劉銀波成為新任法定代表人,並任公司執行董事、經理。
格蘭仕稱,劉銀波在2016年仍于格蘭仕微波爐公司任職期間,就曾通過電子郵件向東菱威力發送涉及格蘭仕機密的成本、技術信息,同時接受了東菱威力的聘任合同,被聘用為東菱威力技術負責人。
基於此,格蘭仕於今年7月向佛山市順德區公安機關報案,根據《每日經濟新聞》的報導,10月劉銀波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目前仍在刑拘中。財經網曾向公安機關詢問上述信息是否準確,但截至發稿前尚未收到回復。
不過前述不願具名的律師認為,倘若劉銀波確實已經前往自首,那麼其供述內容、偵查機關搜集掌握的案件證據,以及後續刑事訴訟的判決結果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本案民事領域商業秘密侵權糾紛最終的事實認定。
被告方或面臨刑事追責
當前原告方格蘭仕的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方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而根據律師判斷,假如侵權事實成立,原告所指超過1億元的侵權規模獲得法院認定,那麼被告方後續還有可能面臨刑事追責。
他提到,今年9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新印發了《關於修改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決定》,將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修改為以下四項:
(一)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業秘密違法所得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直接導致商業秘密的權利人因重大經營困難而破產、倒閉的;
(四)其他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
也就是說,侵權人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的損失超過30萬元或違法所得超過30萬元就將面臨刑事追責。而侵權人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將被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實際上,在天眼查上查詢新寶股份涉及的訴訟糾紛,司法涉訴信息達225條,這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智慧財產權權屬糾紛或不正當競爭糾紛,且新寶股份多作為被告方或被申請人。這既反映了此前一批依靠出口代工起家的家電企業如今的經營現狀,也揭示著過去幾十年中家電行業屢見不鮮的行業亂象。
梁振鵬提到,約在二十年前,家電企業核心技術人員攜帶商業機密跳槽的情況比比皆是,通過複雜的上市公司資本運作、股權結構、商標註冊進行「隱蔽式侵權」,往往讓受害者雖有察覺,但並不容易通過法律渠道維權。當前智慧財產權相關制度逐漸健全,家電企業維權意識提高,因此能看到部分有影響力的案件出現。
不過對於此後行業會否集中出現一波「維權潮」,梁振鵬認為可能性較小。「家電行業經過這麼多年的競爭,本身『倖存者』已不多,每個產品線內留下的大型企業只有少數幾家,市場格局比較穩定,所以不會出現企業在某個時間節點密集提出訴訟的現象。」
(責任編輯: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