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雷電破壞有三種基本形式
2.雷電的危害
雷電有很大的破壞力,有多方面的破壞作用。高層建築、樓房、煙囪、水塔等建築物尤其易遭雷擊。
就其破壞因素來講,雷電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破壞作用:
1)熱效應:雷電放電通道溫度很高,一般在6000~2000°C,甚至高達數萬度。這麼高的溫度雖然只維持幾十微秒,但它碰到可燃物時,能迅速燃燒起火。強大雷電流通過電氣設備會引起設備燃燒、絕緣材料起火。
2)機械效應:雷電流溫度很高,當它通過樹木或牆壁時,其內部水分受熱急急劇氣化或分解出氣體劇烈膨脹,產生強大的機械力,使樹木或建築物遭受破壞。強大的雷電流通過電氣設備會產生強大的電動力使電氣設備變形損壞。
3)雷電反擊:接閃器、引入線和接地體等防雷保護裝置在遭受雷擊時,都會產生很高的電位,當防雷保護裝置與建築物內部的電氣設備、線路或其他金屬管線的絕緣距離太小時,它們之間就會發生放電現象,即出現雷電反擊。發生雷電反擊時,可能引起電氣設備的絕緣被破壞,金屬管被燒穿,甚至可能引發火災和人身傷亡事故。
4)雷電流的電磁感應:由於雷電流的迅速變化,在它的周圍空間裡就會產生強大而變化的磁場,處於這電磁場中間的導體就會感應出很高的電動勢。這種強大的感應電動勢可以使閉合迴路的金屬導體產生很大的感應電流,這很大的感應電流的熱效應(尤其是導體接觸不良部位局部發熱更厲害)會使設備損壞,甚至引發火災。對於存放可燃物品,尤其是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築物將更危險。
5)雷電流引起跨步電壓:當雷電流入地時,在地面上就會引起跨步電壓。當人在落雷地點周圍20m範圍內行走時,兩隻腳之間就會有跨步電壓,造成人身觸電事故。如果地面泥水很多,人腳潮溼,就更危險。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雷電的破壞性很大,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予以防範。在防雷措施上,要根據雷暴日的多少因地制宜的選用。
雷暴日是表示雷電活動頻繁程度的一個指標。在一天內只要聽到雷聲就算一個雷暴日。年平均雷暴日不超過15天的地區稱為少雷區;年平均雷暴日超過40天的地區稱為多雷區年平均雷暴日超過90天的地區以及雷害特別嚴重的地區稱為雷電活動特殊強烈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