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夥伴網訊 12月1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該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飲料、餅乾、水產製品、豆製品、糕點、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8類食品788批次樣品。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766批次、不合格樣品22批次,檢出微生物汙染、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及食品添加劑超範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10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汙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10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汙染問題。其中,有7批次樣品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標稱佛山市順德區共旺飲用水有限公司2020年9月14日和2020年9月15日生產的共旺飲用純淨水;標稱東莞市怡心泉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水井灣包裝飲用水、包裝飲用水和水濂仙泉;標稱佛岡縣高崗鎮龍潭山純泉水廠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飲用純淨水)和包裝飲用水(其它飲用水)。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常見的條件致病菌,屬於非發酵革蘭氏陰性桿菌。廣泛存在於自然界各類型水、土壤、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且常存在於潮溼環境中。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重要的水源性致病菌,對消毒劑、乾燥、紫外線等理化因素具有很強的抵抗力,可引起急性腸道炎、腦膜炎、敗血症和皮膚炎症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包裝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應符合n=5,c=0,m=0 CFU/250mL的要求。
還有3批次樣品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東莞市鑫雲海日用品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東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古早蛋糕(紅樹莓味)、東莞市鑫雲海日用品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東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8月17日和2020年8月19日生產的古早蛋糕(原味)。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並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麵包》(GB 7099-2015)規定,糕點、麵包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000,M=100000CFU/g的要求。菌落總數超標可能是個別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數較高,又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5批次樣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5批次樣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中,金玉灣茂佳市場-徐澤宇銷售的豇豆檢出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滅蠅胺是一種觸殺、胃毒和內吸傳導作用的昆蟲生長調節劑類殺蟲劑。主要用於防治雙翅目昆蟲病蟲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豇豆中滅蠅胺殘留最大限量值不得超過0.5mg/kg。滅蠅胺對眼睛、皮膚有刺激作用,短期內大量接觸可引起急性中毒,產生噁心、嘔吐、眩暈等健康危害。
還有,2批次樣品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深圳市南山區新味鮮配送行銷售的來自廣東省新興溫氏佳豐食品有限公司的清遠雞、河源市源城區德玲姐妹鮮魚檔銷售的老虎蝦。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類廣譜抗生素,曾廣泛應用於畜禽及水產養殖業。硝基呋喃類原型藥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其代謝物因與蛋白質結合而相當穩定,故常利用對其代謝物的檢測來反映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中規定,呋喃唑酮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物。
另外,梅州市梅江區雪蘭鮮魚攤銷售的鯽魚和生魚檢出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氧氟沙星屬於氟喹諾酮類藥物,因抗菌譜廣、抗菌活性強等曾被廣泛用於畜禽細菌性疾病的治療和預防。《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中規定,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
6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6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其中,4批次樣品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標稱深圳市榮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榮義烤冷麵、吳川市中心市場莊尚福銷售的坡尾粉、茂名市嘉榮超市有限公司化州橘洲一號店銷售的豬腸粉和餃子皮。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是繼苯甲酸鈉、山梨酸鉀等常規防腐劑之後的一種較新型防黴防腐保鮮劑,具有廣譜抗菌抑菌作用,對多種細菌、酵母菌、黴菌等多種微生物具有較好的抑制或殺滅作用,在酸性、中性和鹼性條件下均有效,與其他防腐劑復配,對鼠傷寒沙門菌和單核增生李斯特菌有協同作用,被廣泛應用於食品、醫藥、洗滌化妝品及飼料等相關領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米粉製品和生溼麵製品不得添加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
還有2批次不合格樣品為:廣州市白雲區同德黃惠江隆江豬腳飯店銷售的酸菜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白雲區棠景黃月雄小吃店銷售的油條檢出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等添加劑)對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醃漬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最大殘留量為0.1g/kg。
含鋁食品添加劑(比如明礬)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油炸麵製品中鋁的殘留量不應超過100mg/kg。
1批次樣品檢出重金屬汙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1批次樣品檢出重金屬汙染問題,為:河源市天天樂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本地生薑檢出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鉛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汙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汙染物限量》(GB 2762-2017)規定,新鮮蔬菜(蕓薹類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薯類除外)中鉛的最大限量值為0.1mg/kg。生薑中鉛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薑種植過程中對環境中鉛元素的富集。鉛可在人體內積累,長期攝入鉛超標的食品會嚴重影響大腦和神經系統,尤其會對兒童造成智力發育障礙和表現行為異常。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採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並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飲料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