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9月,一個蕭瑟的秋天,光緒皇帝主導的戊戌變法宣告失敗,光緒被囚禁於瀛臺,參與變法的各位書生或逃亡,或被捕,以譚嗣同為首的「戊戌六君子」喋血菜市口。譚嗣同臨刑時神色不變,仰天長嘯「有心殺賊,無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譚嗣同少時習武,尤其擅長舞劍,輕身功夫也不逞多讓,而且喜歡在江湖上走動,交結各路武林豪傑。11歲跟通臂猿胡七學雙刀,同時跟大刀王五學單刀,身邊時刻不離一把「七星劍」。每日三更起即讀書,聞雞起舞擊劍。能文章,好任俠,善劍術。月白長衫,內著黑色玄衣,飄逸風流,勃勃有英氣。好攀登屋脊上,又善騎,揮鞭絕塵,窮馬力然後止。剛柔相濟,亦儒亦俠。
譚嗣同身後,留有絕命詩一首,廣為流傳:望門投止思張儉,忍死須臾待杜根。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據言此詩原作非此,乃梁啓超為了自己的保皇活動作宣傳改作的。梁啓超說,兩崑崙指康有為及大刀王五,因為康有為跑路了,王五還在。由於梁的名氣大,所以這個說法為大多數人認同。還有陶菊隱說,崑崙就是武俠小說中的崑崙派,指大刀王五及通臂猿胡七。還有譚嗣同孫子譚訓聰說,兩崑崙是指其家僕人胡理臣及羅升。孰是孰非,且聽金庸一一道來。
金庸於1959年創作《雪山飛狐》,寫了胡一刀這個人物。接著在1960年寫了胡斐這個角色。「《雪山飛狐》的真正主角,其實是胡一刀。」由於全書是寫一幫人在旅店裡對胡一刀苗人鳳等人在二十年前比武的一些回憶,而且各人的回憶出於對自身利益的考量各執一詞,孰是孰非都是一筆糊塗帳,任憑讀者自己去揣測,跟黑澤明先生的成名電影《羅生門》有異曲同工之妙。所以好多人表示看不懂。
金庸本人在此也賣了一個關子,不去明言這本書究竟想寫個什麼,而是說了兩件事。一是胡斐砍苗人鳳那一刀有沒有砍下去,讓讀者自己猜、二是考證了半天李自成死沒死,也沒個定論。最後說「每一位讀者,都可以憑著自己的個性,憑著各人對人性和這個世界的看法,作出不同的抉擇」。換言之,這本書是寫人性和世界觀的。最大的人性,莫過於愛。對黎民的大愛,對家人的小愛。對父母的愛,對妻子的愛,對兄弟的愛,對朋友的愛。
《飛狐外傳》則是金庸武俠小說創作的一個新嘗試:「在報上連載的小說,每段約一千字至一千四百字。《飛狐外傳》則是每八千字成一個段落,所以寫作的方式略有不同。這部小說的文字風格,比較遠離中國舊小說的傳統。我企圖在本書中寫一個急人之難、行俠仗義的俠士。武俠小說中真正寫俠士的其實並不很多,大多數主角的所作所為,主要是武而不是俠。孟子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武俠人物對富貴貧賤並不放在心上,更加不屈於威武,這大丈夫的三條標準,他們都不難做到。
在本書之中,我想給胡斐增加一些要求,要他「不為美色所動,不為哀懇所動,不為面子所動」。英雄難過美人關,像袁紫衣那樣美貌的姑娘,又為胡斐所傾心,正在兩情相洽之際而軟語央求,不答允她是很難的。英雄好漢總是吃軟不吃硬,鳳天南贈送金銀華屋,胡斐自不重視,但這般誠心誠意的服輸求情,要再不饒他就更難了。江湖上最講究面子和義氣,周鐵鷦等人這樣給足了胡斐面子,低聲下氣的求他揭開了對鳳天南的過節,胡斐仍是不允。不給人面子恐怕是英雄好漢最難做到的事。胡斐所以如此,只不過為了鍾阿四一家四口,而他跟鍾阿四素不相識,沒一點交情。目的是寫這樣一個性格,不過沒能寫得有深度。
餘世存在《大民小國》中如是寫大刀王五:大刀王五,本名正誼,原籍河北滄州。滄州自古崇俠尚武,武林高手雲集。王五成名後,任俠之流皆奉為祭酒,於是有大刀王五之稱,大刀者,非以刀名,人以此尊之耳。這個俠客註定不但為自己而活,註定活得不同流俗。譚嗣同被捕後,他設謀多方搭救無果。譚死後,人無敢問者。王五伏屍大哭,滌其血斂之。後王五在八國聯軍進京的抵抗戰鬥中戰死。頭顱被掛在城門上無法入殮,霍元甲聽說後,隻身從天津趕來,夜裡將王五的頭取下埋葬。霍元甲跟王五「素不相識,沒一點交情」,卻甘冒奇險,行此俠義之事,說的正是胡斐「這樣的一個性格」。
胡一刀出身草莽,祖上為李自成四大侍衛胡苗範田之首飛天狐狸。崇禎末年,風雨飄搖的大明王朝內憂外患,終於在李自成的最後一擊之下徹底崩潰,吊死萬歲山,「國君死社稷」。李自成進了北京,不注意團結前朝舊人,也不注意整肅軍紀,反而大肆收斂財物,導致吳三桂投清反叛,「衝冠一怒為紅顏」。李自成在一片石戰敗,接著撤出北京,被困湖北九宮山,脫身無策,苗範田三人下山搬救兵,胡眼見形勢緊急,就找一貌似闖王身形者砍死,面目模糊之後下山領賞,闖王於是脫身,在雲南出家為僧。
胡潛伏在雲南吳三桂府中,暗裡保護闖王和陳圓圓,此事《鹿鼎記》有載。可是三家以為胡是漢奸,合夥將其殺死,胡後人為報父仇,也逼得三人自殺,自此三家冤冤相報,無休無止。到了胡一刀,已過百年,乃乾隆年間。胡一刀和苗範田三家約在一家旅館比武,結果被苗人鳳所殺。二人在戰鬥中結下了深厚的友誼。胡夫人眼見丈夫戰死,也不想獨活,說胡一刀「命該如此,怪不得誰」,而苗人鳳「肝膽照人,義重如山」,把孩子託付給苗人鳳後,舉刀自刎。不想苗人鳳晚了一步,孩子被旅館夥計,也就是後來胡斐的老僕平阿四救走,撫養成人。
《雪山飛狐》全書,並非寫俠義文化,而是寫忠義文化,還有「殉」的文化。崇禎皇帝殉了國家,此謂殉道。飛天狐狸殉了闖王,此謂殉忠。苗範田三人殉了飛天狐狸,此謂殉義。胡夫人殉了胡一刀,此謂殉節。餘人不論,單就胡妻殉夫一事,「其志可嘉,其情可敬,而其事可哀」(高陽論譚嗣同),但是不可學,因為她不是「赤條條來去無牽掛」,而是「餘一人」。這餘的一人尚在襁褓之中,嗷嗷待哺,胡妻卻把她交付給一個剛認識兩天的光棍,撒手西去。此非正道而行所應為。胡一刀在死前一天晚上還對她說:「妹子,刀劍一割,頸中一痛,甚麼都完事啦。死是很容易的,你活著可就難了。我死了之後,無知無覺,你卻要日日夜夜的傷心難過。唉,我心中真是捨不得你」。她還說「等他長大了,我叫他學你的樣」。可惜她不想等。
忍辱負重也是一種俠義之氣。春秋有《趙氏孤兒》故事:屠岸賈誅殺趙氏,趙朔老婆生下一小孩,藏匿,屠岸賈索之甚急。趙朔有門客二人,一曰公孫仵臼,一曰程嬰。公孫對程嬰說,撫養孩子長大跟隨趙家去死,那個難一點。程嬰說,死了容易,立孤難啊。公孫說,趙氏對你最好,所以你得做難事,我做比較容易的。程嬰忍辱負重,把孩子撫養成人,是為趙武。趙武終攻滅屠岸賈,延了趙家血食。程嬰殉義自殺,趙武服衰三年,世代為之立祠祭祀。金庸之胡斐,原型估計出此。不過把撫育之人換成客棧夥計。葛優範冰冰主演的《趙氏孤兒》,將程嬰換成一江湖遊醫,正所謂「仗義每多屠狗輩」,頗得其中精髓。
譚嗣同入京變法,臨行前夜與夫人惜別,二人琴瑟相和,互不忍棄。譚手書一首跟老婆告別詩贈與其妻:婆娑世界善賢劫,淨土生生此締緣。十五年來同學道,養親撫侄賴君賢。他再三跟老婆表白自己的為人處世之道:視榮華如夢幻,視死辱為常事,無喜無悲,聽其自然。有人以為這一詩一跋,有如遺囑,真成語讖。譚嗣同曾經跟楊仁山學過佛法,夫人李閏也對佛法不陌生,固有「十五年來同學道」之語。
李閏在譚嗣同就義後,取「忍死須臾待杜根」之意自號「臾生」,也即「餘生」之意。作悼亡詩一首:盱衡禹貢盡荊榛,國難家仇鬼哭新。飲恨長號哀賤妾,高歌短嘆譜忠臣。已無壯志酬明主,剩有臾生泣後塵。慘澹深閨悲夜永,燈前愁煞未亡人!譚夫人能「忍死」以活「須臾」而「泣後塵」,而不是步後塵,可見其偉大。
《雪山飛狐》通篇寫了一種「殉文化」,《飛狐外傳》則是想寫一種「俠文化」。都有一種主題先行的味道。就是為了內容強而設計情節,用魯迅先生話說,就是硬寫。魯迅說,寫不出來,不要硬寫。硬寫就不是那個味了。因為像胡斐這種為了一個陌生人如此執著糾纏的人,實屬少見,用金庸話說「難能可貴」。太史公在《遊俠列傳》給遊俠定義:言必信,行必果,己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不矜其能,羞乏其德。胡斐就是照著這麼一個標準寫的。
高陽評價譚嗣同:中國舊時大家庭中,如譚嗣同所遭遇的少年極多,若能成長,性格往往偏激狹隘。只有極少極少的人,如譚嗣同,由於秉賦特厚,這些「孤孽苦」反而成為鞭策的力量,能激發其宏願偉力,一心一意思建大功德、大功業以普救世人。以性向差異,機緣不同,或為高僧,或為大英雄。胡斐就是這樣的大英雄。
《雪山飛狐》有好多立意與譚嗣同暗合,如譚嗣同有「清末四公子」之稱,與胡苗範田四家暗合。譚嗣同之於光緒,正如飛天狐狸之於李自成。譚嗣同之於大刀王五,正如胡一刀之於苗人鳳。譚夫人之於胡夫人,譚嗣同二僕人(史料不詳,巧合的是其一也姓胡)之於平阿四,胡斐之於霍元甲。高陽評價:清末四公子,譚嗣同的行誼仿佛戰國四公子一流。戰國四公子,任俠好名,濁世翩翩,不恥下交,當斷不斷,其尤此謂乎。
光緒甲午之役,對中國近代人的刺激,深刻無比。譚嗣同憂國憤時,真有椎心泣血之慨(餘世存《大民小國》)。金庸還在讀小學,一次上歷史課,老師講到鴉片戰爭,大清無數兵將英勇抗敵卻終因槍炮軍艦不及英國而慘遭殺害,突然情緒激動,掩面痛哭。他和同學們也跟著一起哭(傅國湧《金庸傳》)。由此可見,譚嗣同之事,金庸未必全無感觸,他寫胡一刀和胡斐,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金庸的著作影響力驕人,有」凡有華人處皆讀金書(孔慶東語)」之美譽。但是許多讀者對金庸的作品都能略述一二,卻對金庸本人所知甚少。司馬遷寫《孔子世家》,道:「餘讀孔氏書,想見其為人。」想要知道金庸「為人」的讀者朋友,可以入手一本《金庸全傳》看看。本書講述了金庸的傳奇人生,「他的人生比小說更精彩。」點擊下方連結即可直接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