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
《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條例(草案)》提請市十五屆人大第二十六次會議一審。條例草案明確,管理部門在編制規範和設置管理時應當充分考慮轄區內不同區域功能和風貌特點,避免「一刀切」,防止牌匾標識「千店一面」。(11月26日《北京青年報》)
近年來,部分地方在推進城市形象管理工作時,熱衷打造形象工程,盲目追求統一標準,對店鋪牌匾搞「一刀切」,強制改成一種模式,弄得整條街的店鋪牌匾都一個模子,變成「千店一面」的乏味形象,呆板僵硬,喪失創意,遭到民眾和輿論的批評。北京立法要求避免「千店一面」,乃是對「一刀切」式管理的糾偏,將店鋪牌匾設計的主導權還給商家,以回歸參差多態之美。
眾所周知,牌匾標識乃是店鋪的臉面,之所以在設計上花了很多心思,搞出諸多創意,就是為了突出商家的獨特性,方便消費者辨識,提升店鋪的知名度、美譽度,以促進銷售增長。於是,每一家店鋪基於經營業態、產品類別、服務理念等差異性,設計了千姿百態的牌匾形象,能夠充分展示商家的特質,與其它店鋪區別開來。設計佳、創意好的店招,往往具有獨特性,令人眼前一亮,很容易就記住,這自然會給店鋪增添光彩。
城市以人為本,各類人群有著不同的消費需求,商家亦有千差萬別的經營策略,每一類消費者都有對應服務的商家,就形成了繁華熱鬧的人間煙火。正所謂,參差多態方為美,商業經營業態本就多種多樣,店招也該多姿多彩才是,如果將餐飲、美發、汽修、服裝等店招統一標準,那就模糊了店鋪的特質,令消費者難以辨識。
如今,部分地方管理者做事簡單粗暴,又缺乏審美情趣,強制店鋪統一招牌,不僅單調乏味,令人厭煩,亦幹擾商家自主經營,影響到商業發展,甚或鬧出「黑白招牌一條街」式的笑話,最終不得不重新整改,嚴重浪費資源。這是行政之手過度幹預的結果,盲目追求形式統一,忽視了市場的差異性、多元化需求,不利於市場健康發展,因此立法目的就是限制權力,遏制亂幹預市場的衝動,讓商家擁有設計店招的自主權。
放開店鋪牌匾設計,並非完全放任不管。各地城市管理者應借鑑東京、香港、臺北等城市街頭千姿百態、錯落有致的牌匾標識,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牌匾標識設置規範,釐定規格、色彩基調、尺寸、材質、質量等基本標準,其它則交給商家自行決定,讓其在一個大的框架內自由發揮創意設計,以實現兼容並蓄、參差多態的商業環境。如此,城市管理者有章可循,也尊重了商家的自主權,從而杜絕行政之手的不當幹預,讓市場發揮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促進城市商業繁榮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