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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穩定委員會:注意BigTech對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金融穩定性的影響
2020年10月12日,金融穩定委員會(FSB)發布專題報告,內容涉及大型科技公司在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EMDE)中提供金融服務對市場發展和金融穩定性的影響。報告指出,與發達經濟體相比,在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中提供金融科技服務的大型科技企業拓展地更為迅速和廣泛。這些國家和地區較低的金融普惠度為大型科技企業的服務創造了需求,尤其是在低收入人群和傳統金融機構服務不足的農村地區。隨著移動互利網的逐步普及,金融服務的渠道、金融服務決策的數據來源得到了進一步的擴展。然而,在提高便利度的同時,這種新型金融服務模式也給現有市場環境帶來一定衝擊,在降低現有金融機構盈利和應變能力的同時,提升市場風險度。現實經驗證明,強有力的監管能夠在支持金融服務創新和降低風險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報告指出,針對此類大型科技企業的運營活動同樣也適用「相同風險、相同法規」的監管原則。金融機構也可以在數據治理、消費者保護和運營風險管理方面提出公共政策和框架建議。據悉,該報告已於昨日提交二十國集團財長和中央銀行行長虛擬會議。(Source)
2.經合組織計劃在2021年為世界大型經濟體引入加密稅收報告框架
2020年10月12日,經合組織(OECD)宣布將在2021年為世界大型經濟體引進一種與加密貨幣稅收報告有關的框架。該指南將幫助各國徵稅機構明確本地處理方案,同時兼顧國際交流需要。該框架將會反映加密貨幣的動態以及高度移動性等特徵,還會處理技術問題。OECD表示,圍繞錢包提供商的問題,以及來自銷售之外的加密收入(或為質押獎勵)也可能會出現在在框架中。OECD計劃讓G20國家在2021年審查該框架。據悉,經合組織於2018年首次呼籲就加密貨幣稅收達成國際協議。(Source)
3.國際清算銀行攜手七家央行發布數字貨幣主題報告
2020年10月9日,國際清算銀行發布了《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基本原理和核心特徵》主題報告( 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 foundational principles and core features)。該報告由國際清算銀行和七家央行(加拿大銀行、英格蘭銀行、日本銀行、歐洲中央銀行、美聯儲、瑞典中央銀行、瑞士國家銀行)共同編寫,明確了公開發行的央行數字貨幣(CBDC)幫助央行實現公共政策目標所必須的三項基本原則:1)在靈活創新的支付系統中與現金和其他類型的貨幣共存;2)支持更廣泛的政策目標,並且不損害貨幣和金融穩定;3)各項功能應促進創新和效率。報告指出,各央行將在CBDC方面繼續開展合作,但不會對是否在其轄區推出CBDC做出任何過早的判斷。(Source)
1. 新加坡首個綠色金融研究與人才發展中心正式成立
2020年10月13日,新加坡管理大學李光前商學院與英國帝國理工學院商學院聯合宣布成立新加坡綠色金融中心(Singapore Green Finance Centre,簡稱SGFC),推動新加坡綠色金融研究與人才培養。據悉,該中心的建立得到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和包括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國巴黎銀行、富敦資金管理公司、高盛、滙豐銀行、施洛德集團、渣打銀行、三井住友銀行和瑞銀集團在內的9家合作機構的支持。SGFC將充分利用新加坡管理大學和帝國理工學院在氣候科學、金融經濟學和可持續投資方面的優勢,開展多項基礎和跨學科研究,提供各類本科生、研究生、繼續教育和專業教育相關課程,推動亞洲地區的低碳化過渡轉型。(Source)
2.新加坡金融科技協會首次發布「保險科技互動地圖」
2020年9月16日,新加坡金融科技協會(SFA)保險科技小組委員會發布首份互動式保險科技地圖,全面展示新加坡蓬勃發展的保險科技行業態勢。未來,這份地圖將每季度進行一次更新,幫助保險公司等保險科技服務用戶尋找解決方案提供商,同時讓保險科技企業能夠更輕鬆地在當地和全球範圍內推動業務發展。這份地圖由The Digital Insurer(TDI)的InsurTech Directory平臺(ITD)提供支持,將新加坡保險科技行業機構分為以下三個板塊:(Source)
1.柬埔寨推出央行數字貨幣Bakong,創東南亞地區先河
2020年10月28日,柬埔寨正式推出由柬埔寨央行支持的數字貨幣"Bakong"。這款數字貨幣利用了日本金融技術初創公司Soramitsu設計的區塊鏈技術,支持美元和裡爾(柬埔寨貨幣)的交易,有望幫助柬埔寨人使用智慧型手機進行支付,並在個人之間進行轉帳。在發布會上,柬埔寨央行行長Chea Serey表示,希望Bakong系統促進人與人之間的無縫電子支付,從而促進社會金融普惠並防止新冠病毒傳播。目前,柬埔寨全國已經有18個家金融機構支持這一數字貨幣系統。早在2016年,柬埔寨央行就已經開始了有關CBDC的研究探索。(Source)
1.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數字資產監管新規正式生效
2020年10月28日,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SC)宣布,新修訂的《馬來西亞數字資產準則》(Guidelines on Digital Assets)正式生效。據悉,《準則》是為了更好地規範IEO和數字資產託管(DAC)行業發展,推動數字資產領域的負責任創新,有效管理風險和保護投資者利益。2020年1月,SC宣布了一個框架,使公司能夠通過SC註冊的IEO平臺在馬來西亞發行數字代幣來籌集資金。本次新發布的《準則》要求IEO平臺運營商對發行人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包括審查發行人的提議和白皮書中的披露信息),並評估發行人遵守《準則》和《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準則》的能力。此外,《準則》還認可了數字資產託管機構在馬來西亞數字資產生態系統中的重要作用,並對其運營提出了相關要求。SC提醒公眾,在獲得SC註冊授權之前,不得在馬來西亞提供、發行或分銷任何數字資產,違法行為一旦被確認,將受到最高一千萬林吉特的罰款或/和最多十年監禁的嚴厲處罰。《準則》正式生效後,希望在馬來西亞註冊為IEO平臺運營商或DAC機構的各方可以開始向SC提交申請,其中IEO平臺運營商的申請截止日期為2021年2月15日。(Source)
1.巴林央行啟動FinHub 973金融科技實驗室
2020年10月20日,巴林中央銀行宣布,將攜手巴林經濟發展委員會、巴林國民銀行等多家機構共同推出該地區首個金融科技實驗室FinHub 973。FinHub 973將由Fintech Galaxy公司的雲端開放式創新平臺FinX22提供支持。通過一個開放的銀行API沙盒,相關機構能夠更好地開發、測試和部署金融科技解決方案。除此之外,金融科技企業還可以在這裡組織虛擬黑客馬拉松和各類挑戰賽,並通過交互式聊天機器人了解巴林金融科技主題法規。巴林央行表示,這項舉措是為了更好地支持金融機構和金融科技企業之間的創新合作,推動巴林金融科技生態系統的建設。(Source)
1.紐西蘭聯儲副行長:正在評估數字貨幣,目前暫無計劃
2020年10月19日,紐西蘭聯邦儲備銀行副行長Christian Hawkesby在紐西蘭皇家錢幣學會年會上表示,現金的使用規模正在逐步減少,但是現金在法定貨幣、社會金融普惠、備用支付、隱私等方面仍然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因此,紐西蘭聯儲鼓勵每個銀行業參與者充分考慮他們在滿足客戶需求方面扮演的角色,尤其是那些依靠現金滿足日常需求的客戶。Christian Hawkesby還表示,全球多家央行都在積極研究央行數字貨幣(尤其是零售央行數字貨幣),雖然紐西蘭聯儲暫時沒有發行數字貨幣的計劃,但是仍然會密切關注這一領域的後續發展。(Source)
1.韓國政府啟動青年一代小微貸款移動申請系統
2020年1月,韓國政府推出了一項「青年陽光貸款」(sunshine loan for youth)計劃,希望為難以獲得傳統貸款機構「青睞」的年輕人提供融資支持。據統計,自該計劃推出以來,已經累計向3.8萬名韓國年輕人提供了總額1352億韓元的小額貸款。隨著第三次補充預算的出臺,「青年陽光貸款」計劃的資金池規模從1000億韓元擴大到了2000億韓元。此外,該計劃還從8月18日開始提供特別擔保,而借款人的最高借款上限也從300萬韓元提升到了500萬韓元。2020年10月15日,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宣布,將從10月30日開放「青年陽光貸款」計劃移動端申請渠道。無論是初次申請者還是以往申請人,都可以通過韓國普惠金融局的移動平臺進行申請。據悉,這項青年一代特別貸款支持計劃將一直持續到今年年底。(Source)
1.日本央行發布央行數字貨幣報告,計劃下一財年開展測試
得益於信息通信技術的飛速發展,數位化在全球各領域均取得了可觀的成績。受此影響,未來公眾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的需求也可能出現激增。儘管日本銀行目前尚無發行CBDC的計劃,但是從確保整個支付和結算系統穩定性和效率的角度出發,日本銀行認為有必要提前做好準備,以適當的方式應對情況變化。2020年10月9日,日本銀行就此問題發布了一份專題報告(The Bank of Japan's Approach to 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並表示將在必要時刻採取發行"通用CBDC"("general purpose" CBDC,即面向個人和企業等廣泛終端用戶)的模式方法。(Source)
1.歐洲銀行管理局允許銀行將軟體資產納入資本需求估算
2020年10月14日,歐洲銀行業管理局(EBA)發布了最終版本的《監管技術標準(草案)》,其中規定了對軟體資產的審慎處理意見。隨著銀行業朝著更加數位化的環境發展,EBA將允許銀行在其資本要求計算中納入軟體資產,以幫助貸方提高其安全緩衝水平。當前,EBA要求銀行從其資本緩衝中預先扣除軟體的價值。但是銀行方面指出,這相當於不鼓勵他們將錢花在數位化和網絡安全等重要領域。未來,EBA將密切監視軟體資產投資的發展趨勢,包括擬議的審慎處理與歐盟機構對網絡風險或數位化等領域的IT發展進行必要投資之間的聯繫。(Source)
2.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就PSD2重大事件報告準則修訂發起公眾諮詢
2020年10月14日,歐洲銀行業管理局(EBA)啟動公眾諮詢,提議對歐盟《支付服務修訂法案(第二版)》(PSD2)中有關重大事件的報告準則進行修改。本次提議旨在優化和簡化報告流程,捕獲其他相關安全事件,減少將要報告的操作事件的數量,並提高接收到的事件報告的意義。該準則的修訂還旨在減輕支付服務提供商(PSP)的報告負擔。本次公眾意見諮詢的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14日。(Source)
3.歐洲央行將於2021年年中就啟動數字歐元項目做出決定
2020年10月2日,歐洲中央銀行(ECB)發布了一份有關可能發行數字歐元的綜合報告。該報告由ECB數字貨幣高級工作組編寫,並得到理事會的批准。數字歐元將是所有公民和公司都可以使用的電子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與紙鈔類似,只不過是以數字形式出現。數字歐元能夠實現快速、輕鬆和安全的支付,是現金的一種補充形式,而不是要取代現金。歐洲央行行長克裡斯蒂娜·拉加德表示,歐洲居民消費、儲蓄和投資的方式日漸數位化,而ECB的作用就是確保對金錢的信任。這意味著要確保歐元適合數字時代。如果需要,ECB應該準備發行數字歐元。歐元體系將與普通民眾、學術界、金融部門和公共當局廣泛合作,以評估他們的需求,以及他們期望從數字歐元發行中獲得的收益和挑戰的詳細信息。相關公眾諮詢將於10月12日啟動,內部實驗也將同期開始。ECB計劃於2021年年中就是否啟動數字歐元項目做出決定。(Source)
1.愛沙尼亞中央銀行正在進行數字貨幣研究
2020年10月2日,愛沙尼亞中央銀行(Eesti Pank)與科技公司Guardtime、SW7 Group合作啟動了一個為期多年的項目,研究基於KSI區塊鏈(愛沙尼亞電子政務的核心技術)的解決方案對於運營中央銀行的數字貨幣基礎架構是否合適。此外,這一項目還將研究使用電子身份和其他愛沙尼亞電子政務解決方案可能實現的新支付解決方案。該研究項目不會選擇使用特定的個別技術。Eesti Pank、Guardtime和SW7的聯合研究計劃將分多個階段進行,最初計劃持續約兩年。第一階段將確定如何構建可擴展、實用且具有加密安全性的平臺,以滿足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需求,包括對速度、安全性、隱私和彈性的嚴格要求。(Source)
1.英國金融行為管理局:禁止向零售消費者出售加密貨幣衍生品
2020年10月6日,英國金融行為管理局(FCA)宣布,禁止在英國或來自英國的相關企業向零售消費者出售加密資產衍生品或交易所交易票據(ETN)產品。FCA表示,做出這一決定主要基於以下幾個原因:1)上述產品沒有可靠的估值基礎;2)二級市場中市場濫用和金融犯罪行為頻出;3)加密資產價格波動頻繁;4)零售消費者對加密資產了解不足等。據悉,這一禁令將於2021年1月6日起正式生效。(Source)
1.加拿大央行正在招聘深入了解數字貨幣的經濟學家
加拿大央行正在招聘一位對金融技術和數字貨幣有深入了解的經濟學家,這可能是加拿大央行邁向數字貨幣(CBDC)一系列舉措的最新一步。官方招聘頁面,這位經濟學家的職責是監測和分析與電子資金和支付有關的最新發展、實施研究項目、編寫分析說明並致力於「 CBDC的潛在發展」。申請人必須滿足一系列要求,其中包括對比特幣、以太坊和其他主要加密貨幣平臺的深入了解,以及熟悉傳統支付系統。(Source)
1.紐約金管機構希望加密礦商在內的公司更加關注氣候變化風險
2020年10月29日,美國紐約金融服務部(NYDFS)在致所有受監管實體的信中表示,希望包括虛擬貨幣業務在內的企業開始評估與氣候變化相關的金融風險。這封信遵循了NYDFS去年9月對紐約州保險公司發布的類似指導方針。信中指出,全球溫度每升高1攝氏度,所造成的損失就相當於美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的1.2%,並表示受氣候變化影響最嚴重的社區的經濟產出下降也可能導致違約率上升,借貸活動減少,資產貶值和損失。儘管這封信承認比特幣採礦的確切能源消耗還取決於地理位置,但它補充說:"虛擬貨幣公司應考慮增加比特幣採礦所使用的位置和設備的透明度",以增加對環境影響的清晰度。"(Source)
2.美國國稅局發布「1040號表格」草案指導,進一步闡明加密納稅問題
10月23日,美國國稅局(IRS)發布了2020年1040號表格「美國個人所得稅申報表」草案的指導說明。根據最新公布的草案說明,如果納稅人在2020年期間只持有加密貨幣,或者只在在自己的錢包之間轉移加密貨幣,則無需對該表格列出的加密相關問題中勾選「是」選項。此前消息,該表格將要求申報者回答一年中是否交易過加密資產——「在2020年內的任何時候,你是否出售、接收、發送、交易或以其他方式通過任一種虛擬貨幣獲得任何經濟利益?」。據悉,這一問題此前已包含在2019年的表格中,但被放置在相關文件一部分內,並非所有申報人都必須填寫。稅法專家表示,如果納稅人勾選了「否」,但後來被發現存在謊報,這一表格將幫助國稅局贏得相關訴訟案件。(Source)
2.紐約金管部門發起技術衝刺計劃,推動財務報告數位化進程
2020年10月15日,紐約金融服務部發起首個技術衝刺計劃(techsprint),旨在召集相關監管機構和行業利益相關者,以實現數字監管報告(DRR)的共同目標,使監管機構可以即時、合法地訪問來自被監管機構的數據。此前,金融機構定期向監管機構提交報告,有時是每季度一次,有時甚至是每年一次,且報告多以舊式格式傳輸,需要手工處理,數據質量有時也難以保證。在開展審查時,提交的部分數據本身可能已經失去了意義。因此,監管機構必須加快改革步伐,通過創新方式獲得被監管機構的即時信息,這在當前的疫情之下顯得尤為重要。據悉,該計劃將重點關注虛擬貨幣公司,因為他們在數字領域具有明顯的領先優勢。本次衝刺計劃的設計研討會將於今年秋天舉行,而計劃本身預計2021年初開始。(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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