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網訊】上海起帆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起帆電纜 股票代碼:605222)1月7日發布了關於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覆(修訂版),對中國證監會有關問題進行說明,其中包括起帆電纜被國網北京電力公司和國網福建省電力公司暫停中標資格等相關事宜。
起帆電纜主營電線電纜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2020年10月27日,起帆電纜發布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起帆電纜擬募資不超過10億元,其中7億元投入池州起帆電線電纜產業園建設,用於擴充包括新能源汽車用電線電纜、光伏電站用電線電纜、鐵路機車用電線電纜在內的各種特種電纜以及環保型電線電纜等產品產能;3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經測算,本項目達產後,達產年可實現年銷售收入為70億元(含稅),年淨利潤為2.94億元,內部投資收益率為20.91%。
12月8日,起帆電纜公告稱,中國證監會依法對公司提交的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認為該申請材料齊全,對該行政許可申請予以受理。
12月22日,起帆電纜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203295號)。中國證監會依法對起帆電纜提交的《上海起帆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核准》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現需要起帆電纜及相關中介機構就有關問題做出書面說明和解釋。其中,中國證監會問詢了起帆電纜被國網北京電力公司和國網福建省電力公司暫停中標資格等相關事宜。
2020年11月,國家電網電子商務平臺公示《國網北京電力公司關於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起帆電纜因其提供的10kv電力電纜在2020年9月抽檢中發現質量問題,涉及的產品金額(含稅)為1,164.75萬元。起帆電纜因此被暫停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5月4日在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以下簡稱「國網北京」)配網設備協議庫中10(20)KV及以下電纜的中標資格。
《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關於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中,起帆電纜因其提供的10kv電力電纜及電壓電力電纜在2020年4月及2020年9月的抽檢中出現質量問題,涉及的產品金額(含稅)84.02萬元。起帆電纜因此被暫停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在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網福建」)實施招標的10(20)kV及以下電纜中的中標資格。
起帆電纜稱,未通過國網北京的質量檢測是因為業務人員將「國家電網特定標準」傳遞為「國家標準」導致;未通過國網福建的質量檢測是因為生產人員操作生產設備失誤導致護套料下垂等原因。
根據起帆電纜與國網北京、國網福建籤署的採購合同,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或者違反合同項下所作保證的,應向對方承擔繼續履行、採取修理、更換、退貨等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賣方交付貨物抽檢不合格的,將根據不合格等級計算支付違約金。若按照最低質量瑕疵等級,支付3,000元或換貨物資對應貨款金額3%的違約金(二者以較高者為準),發行人需支付的金額為34.94萬元;若按照最高質量瑕疵等級,支付30萬元或換貨物資對應貨款金額10%的違約金(二者以較高者為準),發行人需支付的金額為116.47萬元。
起帆電纜表示,公司與國網北京及國網福建進行充分溝通,對存在質量問題的電力電纜予以換貨處理,換貨後的產品已滿足其檢測要求。公司按照對方要求出具整改報告,承諾採取整改措施,並承諾後期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電網標準要求;同時根據合同約定及雙方確認,向國網福建支付違約金及相關檢測費共58,937.60元;
公告顯示,2018年至2020年1-9月,起帆電纜向國網北京及國網福建的銷售總額分別為2,545.04萬元、7,310.59萬元以及8,529.61萬元,佔發行人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0.40%、0.96%、1.34%,
起帆電纜財報顯示,2020年1-9月起帆電纜實現營業收入63.59億元,同比增長14.01%;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3.07億元,同比增長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