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300指數的編制方法如何?
時間:2010-03-16 來源:
(1)指數選樣
指數成份股的數量:300只
樣本空間:上市時間超過一個季度,除非該股票上市以來日均A股總市值在全部滬深A股中排在前30位;非ST,*ST股票,非暫停上市股票;經營狀況良好,最近一年無重大違法違規事件,財務報告無重大問題;股價無明顯的異常波動或市場操縱;剔除其他經專家委員會認定的應該剔除的股票。
選樣方法:
計算樣本空間內股票最近一年(新股為上市以來)的A股日均成交金額與日均總市值;
對樣本空間股票在最近一年的A股日均成交金額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後50%的股票;
對剩餘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日均A股總市值由高到低進行排名,選取排名在前300名的股票作為樣本股。
(2)指數計算
指數以調整股本為權重,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進行計算。其中,調整股本根據分級靠檔方法獲得。
分級靠檔方法如下表:
滬深300指數分級靠檔表
自由流通比例(%) | ≤10 | (10、20) | (20、30) | (30、40) | (40、50) | (50、60) | (60、70) | (70、80) | >80 |
加權比例(%) | 自由流通比例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80 | 100 |
(3)指數修正
滬深300指數採用「除數修正法」修正。當成分股名單、股本結構發生變化或成分股的市值出現非交易因素的變動時,採用「除數修正法」 修正原除數,以保證指數的連續性。修正公式為:
修正前的調整市值/原除數=修正後的調整市值/新除數
其中,修正後的調整市值=修正後的調整市值+新增(減)調整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數(即修正後的除數,又稱新基期),並據此計算指數。
需要修正的情況包括;除息、除權、停牌、摘牌、股本變動以及樣本股調整。
(4)成份股的定期調整
指數成份股原則上每半年調整一次,一般為1月初和7月初實施調整,調整方案提前兩周公布。
每次調整的比例不超過10%。樣本調整設置緩衝區,排名在240名內的新樣本優先進入,排名在360名之前的老樣本優先保留。
最近一次財務報告虧損的股票原則上不進入新選樣本,除非該股票影響指數的代表性。
當樣本股公司退市時,自退市日起,從指數樣本中剔除,由備選名單中排序最靠前的股票作為樣本股。
(5)成份股的臨時調整
新股發行
對於符合樣本空間條件、且A股發行總市值排名在滬深A股市場前10位的新發行A股股票,啟用快速進入指數的規則,即在其上市第十個交易日結束後將其納入指數,同時剔除原指數樣本中最近一年日均A股總市值排名最末的股票。
當新發行股票符合快速進入指數的條件,但上市時間距下一次樣本股定期調整生效日不足20個交易日時,不啟用快速進入指數的規則,與下次定期調整一併實施。
當成份股發生收購合併、分拆、暫停上市、破產、退市等情況都將對指數進行臨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