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國平在《婚姻與愛情》中寫道:
性是肉體生活,遵循快樂原則。
愛情是精神生活,遵循理想原則。
婚姻是社會生活,遵循現實原則。
這是三個完全不同的東西,婚姻的困難在於,如何在同一個異性身上把三者統一起來。
社會學家李銀河在她的情人節感言中寫道:在愛情、婚姻和性的問題上,什麼是我心目中最合理、最符合人性的道德安排呢?
這要分別三種不同的情況:
第一種情況,既無愛情也無婚姻關係的性。它既不涉及愛情的排他性,也不涉及婚姻的忠誠諾言,因此可以完全的隨心所欲,與道德問題無涉。對它的唯一約束條件是雙方自願,如果有一方不自願則可能造成傷害,甚至構成強姦。
第二種情況,發生了愛情。愛情有排他性,在我看來,愛情除了在初發生時是一種目空一切的激情之外,還是一種長相廝守的願望,因此它不能容忍不忠。
第三種情況,存在婚姻關係。婚姻關係當中,除了雙方可能有愛情,還有經濟利益攙雜其中,因此婚姻道德要求忠誠。
我和老公相愛在網絡,四年異地,四年朝夕相處,八年戀愛終結果。如今結婚兩年,有了一個可愛的兒子,組成了一個幸福的三口之家。我們之間十年的時光,從最初的靈魂伴侶,到性伴侶,到步入婚姻,每一步都走得很踏實。
剛認識那會,都沒有自己的手機,我家有電腦,他只能偶爾去趟網吧或者拿著同學的手機,才能聊上幾句。那會視頻聊天還不是很好用,靠著敲擊鍵盤,談天說地、道古論今、風花雪月,每次都能聊到地老天荒的感覺。不能聊天的日子,經常對著電腦發呆,期待著他的灰色頭像閃動。
四年的異地戀,我們靠著網絡和彼此深愛的信念維持著伴侶關係。
大學畢業後,我們來到同一個城市生活,理所當然的住到了一起,除了靈魂伴侶外,我們又多了一層關係——性伴侶。四年的朝夕相處,愛情因為性而更加長久,性因為愛情而更加美妙。在每個疲勞的午後,每個煩躁的夜晚,愛與性,彼此相伴,相互依偎,給了我們一個心靈的慰藉。
愛情是性的入場券,性是愛情的保鮮劑和催化劑,是愛情含苞怒放的花蕾。愛情始於靈魂,性終於身體。性於我來說,是愛情的「升華」。
到了二十七八歲,大家都覺得該結婚的年齡,我們一起買車買房,理所當然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十年的時間,我們從最初的親密(愛)到浪漫的愛(愛+性),再到如今的完美的愛(愛+性+婚姻),完整的呈現了愛情、性與婚姻如何走向了和諧統一。
婚姻的儀式、生活的柴米油鹽、小孩的奶粉尿布、婆媳與夫妻關係的小吵小鬧……家長裡短、歡聲笑語、煩惱憂愁,這些婚後的瑣碎,非但沒有讓婚姻成為我們愛情的墳墓,相反,它給我們帶來了更多的溫暖,給予了我們心靈的安寧。婚姻於我來說,更像是愛情的「凝華」。
曾有人說,楊絳和錢鍾書,是愛情和婚姻最好的模樣。
1935年7月13日,蘇州廟堂巷正在舉行一場特殊的婚禮。那是當年最熱的一天,結婚照上,每個人都大汗淋漓,狼狽不堪。領圈被汗水浸透的那位新郎,正是錢鍾書,而新娘,自然是楊絳。他們對婚禮的這一幕記憶猶新,錢鍾書甚至把它寫進了《圍城》中。
他們原本不用趕在這個熱死人的天氣舉行婚禮,但因為錢鍾書通過了出國留學考試,想提前把婚禮辦了,好攜眷出國。那個年代,不談性,性是後於愛情和婚姻才會發生的,否則就會被社會判定為道德敗壞。
楊絳當時在清華大學研究院尚未畢業,但是她考慮到錢鍾書生活自理能力差,有自己陪同的話可以照顧他,便毫不猶豫地辦理了休學。其實,沒能完成清華研究院的學業,是楊絳終生的遺憾,但她自從和錢鍾書訂了終身,總是把他的事情放在第一位,自己的是一律靠後,兩人婚姻延續了六十多年,六十多年來,事事如此,一如最初。
他們二人的愛情就如一部清美的史詩,可以用一切美好的詞來形容都不過分,從相識,相知,相戀到相守,如詩般靜美,縱然是經歷過文革那段暗無天日的時日從他倆的身上也從不曾感受到一絲苦澀,只要是他倆在一起的時日,有的僅僅是甜蜜。這或許才是最為理想的愛情,彼此真正的靈魂伴侶,無論生活是波瀾起伏還是一馬平川,只要彼此相伴每天都是陽光明媚的美好。他倆的愛情和婚姻狀況是許多人窮盡一身都無法企及的理想。
在知乎上,有人這樣形容愛情、婚姻與性三者的關係:
愛情是感性,婚姻是理性,性是欲望。
愛情是情緒價值,婚姻是責任與義務,性是自我與魅力。
婚姻是一個三角形結構,物質、愛情和性是組成這個穩定結構的三要素。
三者都滿足,婚姻幸福美滿;缺少其中一項,結構不再穩定,婚姻是否還能支撐下去因人而異,但維持的可能性仍然較大;如果缺少兩項或者一項都沒有,婚姻搖搖欲墜,多以悲劇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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