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報實習記者賴栩雯報導 2016年第22號超強颱風「海馬」在菲律賓造成了嚴重的災害,颱風委員會第49次屆會決定對「海馬」進行除名並要求負責取名的中國提交新的颱風名字以補空缺。9月12日,中央氣象臺開展「我給颱風起名字」活動,面向公眾在新浪微博平臺開展有獎徵集,並選取3個颱風名字提交至颱風委員會,最終選定的颱風名將於2018年2月召開的颱風委員會第50次屆會上公布。這是中央氣象臺首次利用新媒體平臺進行颱風命名活動,並將颱風命名權歸屬給公眾個人。
颱風除名主要因為其產生了嚴重災害。一般情況下,事先制定的命名表按順序年復一年循環重複使用,如果當一個颱風造成某個或多個成員國(地區)的巨大損失,遭遇損失的成員國(地區)可以向颱風委員會提請撤換,該名稱將被永久除名並停止使用,避免與其他颱風造成混淆。當某個颱風的名稱被從命名表中刪除後,颱風委員會將根據相關成員的提議,對颱風名稱進行增補,該名稱一般由原提供成員國(地區)重新推薦。
「海馬」這個名字總計被使用了三次,分別是:2004年第21號颱風「海馬」(熱帶風暴級)、2011年第4號颱風「海馬」(熱帶風暴級)、2016年第22號颱風「海馬」(超強颱風級)。其中「海馬」一世和二世的強度並不強,僅僅達到熱帶風暴級的強度,「海馬」三世卻給菲律賓留下滿目瘡痍。
據了解,2000年至2016年,颱風委員會總計除名40個颱風名字,有32個是因為造成嚴重災害而被除名。
颱風命名應遵循相應原則。颱風委員會要求新的颱風名字應該為中文名2至3個漢字,其對應的拼音不超過9個字母,朗朗上口易於媒體廣播,無不恰當含義,不能使用商業品牌名稱,不能與曾用和現用颱風名稱重複。
(責任編輯:欒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