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孫立健律師
如今熱度一再降低的「央美教授姚舜熙性騷擾學生」事件,讓大眾知道,所謂德藝雙馨的教授,竟是衣冠禽獸;而含糊其辭的處分,學校紀委敷衍了事,相關部門的踢皮球,竟是這樣可笑和悲憤。
有多少人,因為這樣的原因,以選擇為藉口,被逼迫選擇沉默,我無法妥協,我不妥協。
正如南非總統曼德拉所說:「如果天空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那就蜷縮於牆角。但不要因為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也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更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但不可扭曲如蛆蟲。」
我們發現作為被性騷擾的受害人,總是羞於維權,對於這樣的現象孫立健律師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
一、大多數受害人本身無知、性格軟弱、法律意識薄弱,加上自身家庭教育的影響,自古就有家醜不可外揚的說法,受害者家人認為自己家人遭遇性侵,如果宣揚出去名聲就會毀掉了,孩子以後的前途也會受影響,受害者本人就已經難以啟齒,還會想著去維權嗎?中國人有著難以咂舌的隱忍力,是對壞與惡的隱忍,是對困難的屈服。
二、社會上畸形的價值觀,受害人夾著尾巴做人,施害人一如往常地招搖過市。為什麼不能對受害人更多的善意和更少的過分臆測,而大庭廣眾的討論是受害人的衣著和妝容引起了壞人的覬覦,還是受害人自身的倒黴與活該,讓她(他)有如此遭遇。對於施害人,僅僅是避而遠之,甚至逐漸遺忘他(她)的本性。
三、法律懲戒太輕,不能做到以儆效尤。「女大學生遭性侵墜亡後被碾壓屍體被告人獲死緩案」,情節惡劣到引起社會公憤,但罪犯依然沒有得到他應有的懲罰,新聞裡女孩父親的背影令人心酸,他上訴只有一個訴求,不求賠償,只想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
內心的蒼涼與無奈,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我知道,如果法律沒有給予被害人該有的公道,加上社會畸形的寬恕和健忘,那麼會有同類的人渣去效仿,會有更多性侵案件重演,因為代價,不過如此。
習慣黑暗,必然保險,打破黑暗,或許會傷痕累累,不可能人人都成為勇士,但面對黑暗的時候,還希望你可以擁有天下無敵的傲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