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罐內凝固的水泥塊不好清理,恩施男子張某竟突發奇想,網購化學物品研究製作炸藥,打算炸掉水泥塊再清理。剛買回硫磺等爆炸原料,就被舉報,民警迅速將其抓獲,至昨日,恩施市公安局收繳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近百公斤,張某也已被拘留。
11月28日,恩施市公安局接到警情稱,轄區內一男子張某近期在網上購買了硫磺粉、硝酸鉀鈣肥以及電熱絲、鎂粒、加熱棒、磨粉機等物品。
「這些化學物品都是製作爆炸物的原材料,他買來幹什麼?」想到可能會造成嚴重後果,民警立即前往張某家中及工作地點,但都未見到張某本人。經走訪得知,張某在重慶市彭水縣的工地上聯繫清理水泥罐車業務。民警連夜駕車前往重慶,輾轉三地,均未發現張某的身影。
近在咫尺,卻無法將其抓獲,民警轉換思路,找尋辦法。得知張某是2018年一起敲詐勒索案的受害人後,請曾經辦理該案的民警給張某打電話,讓其回來協助調查。12月2日中午12時許,張某返回恩施市,被民警抓獲。
經了解,今年6月初,張某開始從事清理水泥罐車的工作,工作中,他發現想要清理掉水泥罐內凝固的水泥十分困難。「每次只能用工具敲打,費時費力。」張某便突發奇想,不如網購化學物品,做一些爆炸物,在罐內引爆後,將水泥塊震落下來,幹活輕鬆,還可節約時間。11月初,張某網上購買少量的制爆原料,憑藉自己的想像,將硫磺粉、硝酸鉀等混合,在自家場壩進行試驗。第一次試驗不成,便再次購買原料,準備進行第二次試驗,還未實施,就被民警抓獲。
目前,張某因非法製造危險物品,被行政拘留7日。
硫磺粉屬於危爆化學物品,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使用實行許可制度。在劑量、儲存場所上都有要求,必要時,可到當地公安機關登記備案,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以及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硫磺粉是一種重要的化工原料,肥料工業是硫的最大用戶,硫磺粉的其它用途包括炸藥、鋼鐵酸洗、醫藥食品工業、安全剝離、水處理、橡膠、電解工業、催化劑、顏料、造紙、化學品、硫磺膠泥、硫磺混凝土、醇類、黏合劑、農藥、鐵軌錨固、黑色火藥、鞭炮等。
來源:長江巴東網
總編|楊祖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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