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廣東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粵電力A,股票代碼:000539)對外發布《關於子公司涉及重大訴訟的公告》稱,公司於2019年4月2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廣東惠州平海發電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海發電廠)告知,其於2019年4月1日收到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傳票》及《民事起訴書》等法律文書一套,涉及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廣東火電工程有限公司訴平海發電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
粵電力A在公告中指出,根據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3月4日籤發的《應訴通知書》的內容顯示,該訴訟已被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受理,並根據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3月22日籤發的《傳票》,將於2019年5月14日在位於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41號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該訴訟的原告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廣東火電工程有限公司。被告為廣東惠州平海發電廠有限公司。訴訟案由為建設工程施工糾紛合同。訴訟請求包括:1、判令平海發電廠向廣東火電支付工程款16,597.8408萬元(本金)及利息7,247.8979萬元(暫自2011年5月1日計算至2018年10月31日,最終利息計算截至實際支付之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算),以上本息共計23,845.7387萬元;2、判令平海發電廠承擔本案受理費、鑑定費等所有訴訟費用。
值得一提的是案件起源於2008年1月28日,廣東火電通過公開投標的形式分別中標平海發電廠一期1、2號2×1000MW超超臨界燃煤機組主體建築安裝工程A、B標段。2008年2月,雙方籤署《廣東平海電廠一期1、2號2×1000MW超超臨界燃煤機組主體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為1號機組2年,2號機組2年零4個月,合同計價模式為固定總價合同,籤約金額為96,941萬元。本項目1號機組和2號機組分別於2010年10月5日和2011年4月28日完成試運行並移交投產進入商業運行。
在工程竣工投產後,廣東火電認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了超過合同約定的合理範圍的工程材料價格、人工費等工程投入要素價格的上漲,導致工程成本大量增加,工期延長、承包人窩工等問題,提出合同結算價款應為112,028.3319萬元。而平海發電廠對此未予接受,並根據合同和工程實際累計已支付95,775萬元。雙方就結算金額產生嚴重分歧,廣東火電因此提起本次訴訟。
粵電力A表示,本次訴訟事項尚未開庭審理,最終判決結果及執行存在不確定因素,暫無法判斷對公司2019年及以後年度利潤產生的影響。公司將及時對上述訴訟事項的進展情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覽富財經資料顯示,粵電力A現今為一家同時擁有A、B股的大型電力公司,是廣東省內最大的電力上市公司。公司主要經營範圍是電力項目的投資、建設和經營管理,電力的生產和銷售,電力行業技術諮詢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