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誰都沒有想到,在中秋晚會結束之後,著名歌手譚維維因為演唱了改編版的《敢問路在何方》被送上了與輿論的風口浪尖之中。
其實,演唱改編歌曲,倒是沒有什麼問題,只要相關的授權到位就可以了,但是因為改編的力度實在是太大,再加上曲風沒有被廣大觀眾所認可,因此產生了極大的爭議!雖然譚維維在第一時間就發表了聲明,並進行了誠懇的道歉,但是貌似並沒有起到什麼太好的效果。
當然有反對的聲音,也有支持譚維維的,就在今天,著名的樂評人郭志凱也是發了一段視頻,通過好幾個方面的論述,來力挺譚維維。總的來說就是一句話,譚維維有小錯,但無大錯,甚至有些無辜。
首先關於版權的問題郭志凱認為,應該是央視主動站出來負責,不應該讓譚維維背鍋,其次音樂改編的不好,這個問題沒有什麼疑問,但是都推到譚維維身上有些搞錯方向,應該是作曲編曲的責任更大一些。
其次,在譚維維表演完畢之後,《敢問路在何方》的原曲作者許鏡清老先生非常生氣,甚至連發兩篇文章怒懟譚維維,直言這個改編的版本,不僅沒有得到自己的授權,而且胡編亂改一氣,自己非常的不喜歡
而且由於太生氣的緣故,老先生一晚上都夜不能寐,但是郭志凱卻稱,老先生用夜不能寐這個詞太過於牽強,怎麼還睡不著了呢?
總得來講,郭志凱就是在給譚維維找理由推脫責任而已。
有部分觀眾說譚維維只是唱歌沒有參與改編所以不需要道歉,事實上呢,當一首歌被歌手唱紅後誰知道編曲者是誰,作詞者是誰,拿錢的是歌手。這次譚維維演唱了不成功的改編歌曲就要承擔後果,這是演唱不成功,如果成功了呢?
一看有嗩吶,估計很多人就知道譚維維絕對參與了編曲,她這幾年就是這個路子,非要把所有的音樂風格往華陰老腔上帶
改編別人的作品是一種無能的表現。有才能自己創作,幹嘛要改編別人作品呢?現在有好多好作品,已唱了幾年幾十年了,非常好聽,結果被改編的無法入耳,遇到這樣的情況只好換頻道。還是尊重原聲歌曲唱法好。譚維維如用原聲調唱相信會非常好的。
作為歌手想要不斷提升自己可以出專輯,而不是一味地翻唱,唱功再好又怎樣,踏入歌壇這麼多年來了,很多人的唱功確實毋庸置疑但是代表作卻寥寥無幾。你翻唱的再好再有風格,那也是別人的版權
人家刀郎以前沒出名時翻唱別人的歌時,都知道一一的去拜訪,尊重原唱的意願後才敢翻唱出來的;這次是改編,不知道這些人在沒有原著授權的情況下,他們有什麼權力去改編別人的作品?
音樂創作也是有情感基調、風格特點的,不管怎麼改編,不能違背音樂風格和情感。比如,一首溫婉抒情的作品,非要改編成歇斯底裡的吶喊,這就違背了基本的情感基調和風格特點,這樣就失去這首作品的意義了!
譚維維到這種錯誤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我想說,希望國人的版權意識再加強一點,侵權就該賠償,再一個,不是每一首經典都可以改編翻唱的,老歌都有它表達的情緒跟內容,改了就是糟踐,這就是對作品極大的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