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0日電題:公共環保
事件處置不容「
習慣性滯後」 記者呂夢琦、劉巍巍 10年前地下水就已經汙染變紅,村民多次投訴均無功而返。一經媒體曝光,則迅速組織專家檢測水質,對涉事企業廠區堅決拆遷。河北滄縣對小朱莊「地下水變紅」事件處置的巨大反差,讓人不禁要問:頻發的環保事件下,為何一些地方政府的處置總是「習慣性滯後」。 近年來,小朱莊「地下水變紅」這類公共環保事件接連發生。無論是雲南陽宗海砷汙染事件... (新華
短評)公共環保事件處置不容「習慣性滯後」
(原標題:(新華短評)公共環保事件處置不容「習慣性滯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