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黃金周8天假期,有的人準備出遊,有的人打算好好休息,但還有一些人因為工作需要,得在假期期間「悲催」上班。不過,節假日的上班分為「加班」「值班」兩種情況,一種有加班工資,另一種卻不一定有錢拿,這兩者之間的區別你弄清了嗎?
加班和值班的區別
加班和值班雖然都為用人單位提供了額外勞動,但兩者性質不同。認定加班還是值班,要看勞動者是否繼續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是否有具體的生活或經營任務。在原崗位上具有生產、經營任務的是加班,反之則是值班。
加班
加班是指勞動者在原來的工作崗位,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外從事原來的工作。
加班工作是法定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必須按照法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
值班
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進行一定的非生產性的工作;如單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員工擔負臨時性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務。值班並沒有時間長短的限制。
值班不是法律概念,也就是說勞動法對此沒有規定,值班費有無、多少需要事前協商,參照單位規章制度執行。實際情況中,很多用人單位也會發放部分值班費或值班津貼。
明明是加班,老闆硬說成值班,加班費就沒了嗎?
有這樣想法的老闆很「危險」哦。當勞動者被迫加班,或以值班的名義變相要求加班的,可以在有證據的情況下,積極主張加班費。
加班怎麼舉證?
只有在勞動者舉證證明其存在加班事實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承擔支付加班工資的義務。所以勞動者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注意【留存例如公司蓋章的加班表、加班期間的工作郵件、電話和微信記錄等符合法律規定形式的證據】,一旦雙方發生糾紛,將能更好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自願主動加班,有沒有加班費?
因為3倍工資的「誘惑」,也有不少人要求在假期加班。那主動來加班的人有沒有加班費呢?
答案是:沒有。
如果工作不是單位的要求、決定,也沒有單位認可的加班記錄,只是員工自願加班,則不屬於「加班事實」,無須支付加班費。
但如果單位對員工的加班予以追認,則視為單位安排的加班,就應該支付。
勞動者如果認為自己的工作需要加班,可以要求單位來進行安排。這樣才可以依法得到加班工資,才可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加班了,老闆只發了個紅包表示,卻沒有正經加班工資?
作為獎金使用的「紅包」,是用人單位對員工創造出超過正常勞動定額以外的勞動成果時給予的一種物質補償或獎勵。而加班工資是對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增加額外勞動量的補償。
紅包與加班工資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彼不能相互替代、相互包含。所以只發紅包不發加班工資是不行的。
老闆說沒有加班費,但之後可以調休、補休,這樣對嗎?
針對通常情況而言,休息日(一般是周六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加班費。
如果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單位只能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而不得以調休的方式代替。
國慶節是法定節假日,因此,加班必須給付加班費,不得以調休替代。
單位強迫加班,我可以拒絕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可知加班一方面是必須基於用人單位的需要,由用人單位安排,但是也必須要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並且需要徵得勞動者的同意。因此,強迫或是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的行為,即便支付3倍薪酬,也是不被我國勞動法所允許的。
但也不是所有的加班都可以拒絕的。例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勞動部《貫徹的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無需與工會和員工協商,也無時間上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四)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國慶加班工資怎麼算?
「前4天3倍日工資,後4天2倍日工資」 加班8天能抵平時上班20天
分清了加班與值班的區別,了解了關於加班的各種疑問,現在我們就來好好說說國慶加班工資怎麼算。
人社部明確,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舉例來看:某公司職工小雪月工資標準為5000元,按人社部規定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則小雪日工資為229.89元。小雪假期前4天加班,可獲得加班費2758.62元,相當於正常工作12天的日工資;如果小雪8天全部加班,將獲加班費4597.7元,相當於平時20天的日工資。
假期來了,祝休假的朋友們有個愉快假期;需要堅守崗位的朋友們,做好本職工作,勞有所得。
封面新聞編輯 彭莎 綜合整理自中新經緯、北青網、工人日報、廣西日報微信公眾號、高明法院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