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誤事
已經是老生常談了
但有的人總是管不住自己的嘴
貪杯後還幹一些糊塗事
甚至有人還醉酒滋事
甚至暴力襲警
但事實上
從豪橫到秒慫只差一個醒酒的距離
1月4日凌晨,
沙井派出所及時出警,
妥善處理一起酒後鬧事案件。
凌晨1時許,南寧市公安局沙井派出所接到報警,在江南區沙井大道某小區居民樓內有人喝酒後鬧事,民警陳斌與輔警張億歡立即出警趕赴現場,發現走廊內一名男子身上有濃濃的酒氣,嘴裡不時說胡話,試圖強行闖進報警人家中。
↑嫌疑人蒙某試圖強行闖入報警人家中
在耐心勸導未果後,為了預防該男子做出更加過激的行為,民警口頭傳喚其到派出所進一步處理。誰知其拒不配合,阻礙執法,民警多次警告,其不僅不收斂,還打起「醉拳」。陳斌果斷上前控制,但該男子借著酒勁,突然轉身猛地咬上了張億歡右小腿,所幸二人反應敏捷,成功將其制服。
回派出所的路上,該男子仍未放棄掙扎,他不停扭動身子大喊大叫,將其安置好後,陳斌和張億歡早已精疲力盡,這才想起受傷的小腿,傷口已經紅腫,連忙前往醫院進行檢查。經查,該男子名為蒙某。目前,嫌疑人蒙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嫌疑人蒙某
年關將至,警方將進一步規範涉酒警情處置,加強酒後滋事等違法犯罪的防控和打擊力度,預防和減少社會治安問題,有效促進轄區平安和諧穩定。
警方提示
歲末年終,親朋好友聚會增多,飲酒要適量,酒後莫惹事。人民警察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廣大市民一定要積極配合,共創良好和諧平安的社會秩序。
科普時間
2020年12月26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將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修改為:「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枝、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江南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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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寧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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