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一男子長期性侵親生女兒獲刑 14 年:是個絕望而無解的問題

2020-12-06 案件老聞

居住在哈爾濱市的張某與王某結婚多年,育有兩個女兒,大女兒今年17歲,小女兒今年12歲。2019年7月,王某偶然得知一個令自己無法容忍的信息,從2016年冬開始,丈夫張某就開始對大女兒小蘭(化名)進行性侵,而當時小蘭還不滿14歲。隨著年齡的增長,小蘭有了自我保護意識,於是將事情告訴了母親,王某憤然報警。

經審查,阿城區人民檢察院於今年2月對被告人張某依法提起公訴。法院最終認定,張某作為父親,採用強迫手段姦淫未滿14周歲的親生女兒,並長期打罵,使其產生精神強制,不敢對父親的行為做出反抗其行為違背人倫道德,嚴重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遂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14年。

從女兒的證詞看,女兒後來已經害怕父親。

這份判決書,涉及未成年人的非常私密的隱私,我覺得,其實本就不應當公布上網,因為光靠獸父的名字、地址等信息,當地人就能知道受害女兒是誰。更不當的,這判決書中,還清楚地寫了兩女兒的小名、一個女兒的大名,完全洩露了隱私。

不過也正是通過這一不顧隱私的公開判決書,讓我們能一睹真實社會中的奇葩。

我試著從被害人的角度去設想了一下,發現這幾乎是個絕望而無解的問題。

一方面,父親張某長期家暴妻子,作為孩子估計從小就目睹著父親的淫威長大,連母親都沒什麼辦法,自己能有什麼辦法抵抗呢? 長期生活在暴力威壓環境下的孩子,要麼變得危險而極端,要麼變得懦弱而服從。被害人是個小女孩,對父親的暴力行為是束手無策的,這些年來應該早已習慣了逆來順受的感覺,習慣了默默忍受恐懼的感覺。每次面對父親的暴行,女孩心裡的第一個條件反射應該就是「忍」,而不是反抗。

第二方面,如果真的反抗了會發生什麼呢?又怎麼才能反抗呢? 與父親動武肯定會被虐得更慘,而如果尋求幫助的話,該向誰去尋求幫助呢?向母親嗎?小孩子的內心其實是惶恐脆弱的,比起相信母親能有什麼解決辦法,她可能更會傾向於認為自己和母親都會被打死。而社會機構、司法機構,都能提供哪些幫助?能夠完全保護自己嗎?如果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自己會不會被父親報復和虐待死呢? 如果真的把父親送進監獄,以後自己和母親怎麼過呢?家裡有沒有收入來源?而父親犯案對自己有哪些影響?

氣到肺疼,但是又感覺很無力。 只能希望刑罰加重再加重,能多震懾一點潛在的犯罪者也是好的。 少一個犯罪者,就有一個女孩子少了一生都難以治癒的痛苦。 這遠比普通性侵更惡劣,女孩子長期受到巨大傷害,很可能失去愛別人的能力,很可能一輩子都無法走入幸福的家庭生活,甚至自暴自棄,產生抑鬱、自殺的想法。 對於犯罪者,不開玩笑,電子腳鐐加化學閹割,才是對犯罪者最恰當的刑罰。 如果不這樣,他十幾年後出獄了,那可憐的女孩兒該怎麼辦?如何保證女孩兒的安全?如何保證社會上其它人的安全?

犯罪者心理扭曲、十分可憎,可是如果小女孩能早一點接受到足夠的,或者說基礎的性教育知識,那是不是也可以早一點解脫?十四歲,知事了,她要怎麼面對未來,如果她認為她還有未來。而她周邊的人,不是說通過網絡接觸到的,就是真切生活在身邊的,會怎樣看待她?

忘了在哪裡看到過這樣一句話,我教會了我的女兒保護自己,你們卻沒有教導你們的兒子(大致意義,原畫忘記了)。我認為,性教育和愛國教育一樣,是要從娃娃抓起的,男孩女孩都一樣。你要教女孩子尊重男孩子,也要教男孩子尊重女孩子;你要教女孩子防性侵的知識,也要教男孩子防性侵的知識。這不是羞恥,被性侵害更不是。私以為我國在思想上的反封建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比如至今仍存在蕩婦羞辱。而那些在網際網路平臺上跳腳的一些大V,一些利用性犯罪受害者身份來博取同情、吃著人血饅頭毫無良心的冷血動物,也需要打擊。謊話多了,真話便也不可信。

總體趨向是死刑在減少,甚至不少國家已經廢除死刑。但這意義何在?難道監禁一個人數十年比給一顆子彈便宜?對扭曲的犯罪者進行心理輔導和政治教育比開槍有效?倡導廢除死刑的人,究竟是為人權吶喊還是為自己日後可能犯罪而逃不了責難擔憂?

我承認在監獄中對是犯人進行教育和思想改造是有結果的,我肯定並贊同這種做法,同時我也贊同死刑,贊同化學閹割。

這個事公布出去會不會毀了自己一生? 從小孩子的角度看,除非豁出命去,否則根本就不可能有正面解決事件、逃離父親魔爪的勇氣。 如果以後想減少此類事件,最重要的可能還是普法,面向成年人普法,面向未成年人普法,起碼讓遭到這樣對待的孩子能知道自己究竟能做些什麼,能得到社會的哪些保護,而不是完全活在自我預測的恐懼當中。

何況還有很多家長,從小就教育孩子「除了我,沒人能夠管你」「老子打孩子天經地義」「你敢xxx,我就打死你」,這些話如果在孩子心裡紮根,那基本上會完全失去反抗意識和自我思考能力。即使是為了破除某些家長在孩子心裡種下的「魔咒」,向未成年人加強普法和社會保護也是任重而道遠。

只是疑問,為何不是死刑,立即槍決?

雖然我知道這個罪犯沒有判死刑,我也知道法律也不會判他死刑,只是滿腔怒火不知道該怎麼說。

我並且也覺得,法律不應該由我說了算,否則,這種罪犯一定會被一一槍決一個不留。

法律有一定的流程程序以及適用的量刑,但是這不僅突破了人倫的底線也突破了道德的底線,也突破了法律的底線。

我也曾看到各種極其兇惡殘忍的罪犯,但是這種禽獸不如的罪犯您覺得14年輕嗎?夠嗎?

雖然我受到了評論區朋友的批評,但是我不怪這些朋友。因為我知道這只是我的淺薄意見,法律也不會這樣宣判。

我知道法律量刑時候有罪罰相當的原則,但是我不知道如何將這個罪犯的14年侵犯女兒與什麼罰相對應。我只希望評論區罵我的朋友把自己代入被性侵的女孩再來評論我的回答。

如此冷靜理性的人,也幸虧你們不是法官,否則我說了一句話竟然比被性侵十四年的罪犯的刑罰都重。

希望網際網路女權多將關注點放在真正亟待幫助的女性群體身上。比如未成年少女和老年婦女,這些女性在網上發出聲音的機會更少。

希望未成年保護法能夠保護真正需要保護的未成年。是諸多案件中的未成年受害者,而不是未成年加害者。

希望社會主義能真正地具體地滿足社會的最低需求。比如案例中那個媽媽,現在要帶著兩個受傷的女孩子,還要面對身邊的惡意,基本收入,生活質量如何保證?基本尊嚴心理健康如何維繫?

社會主義能不能走向共同富裕我真不在乎,我只在乎能不能真正做到,不管因為任何原因,大家都能有基本的營養保證,能有不破洞的衣服,想上學就能一直讀下去,即使斷條胳膊斷條腿,依然能有基本的經濟和一點點的尊嚴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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