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網友舉報稱,在網絡平臺上看到有商家售賣「電媒機」——一種通過播放特定鳥類的叫聲以吸引同類,幫助捕鳥的音響。4月8日,北京青年報記者搜索發現,多家電商平臺上都有店鋪在售賣「電媒機」、「鳥雞音響」、「電鳥媒」等類似機器,不少買家還在評論區曬出了自己的「捕鳥成果」。平臺客服稱,如發現舉報後,會有專人進行監管,查實將採取相應處理。律師表示,「電媒機」具備類似於「電子誘捕裝置」的特性時為違法產品,購買者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
網友舉報網店售賣「電媒機」
近日,張先生在網上發文稱,有網店售賣「電媒機」,可能成為偷獵者的捕獵工具。他介紹,所謂「電媒機」,是指通過音響播放特定鳥類的叫聲從而吸引同類鳥過來,然後可以將其一網打盡。
據他觀察,該店鋪大約在一年多以前就開始售賣「電媒機」,不少買家還在商品下方評論並曬出自己的捕鳥照片,「包括了一級和二級保護動物的雉類,甚至二級重點保護動物的猛禽,店家自稱已經銷售了幾萬臺。」張先生擔心,即使每位購買者都只捕獲幾隻,也會有大量野鳥被殘害。
另一名長期關注野生動物保護的網友李凡(化名)介紹,目前市場上此類捕獵工具仍然大量存在。通常,商家會將捕鳥網冒充成「防鳥網」進行銷售,「電媒機」則經常以普通音樂播放器名義出售,給監管帶來了很大難度。李凡說,發現網上有店鋪售賣「電媒機」之後,他們已經向電商平臺、工商部門進行了舉報。他介紹,目前舉報的16起案子中,平臺已經下架3起,工商部門也已將線索移交至賣家所在地。
網售「電媒機」內含900種聲音
4月8日,北青報記者在網上搜索看到,張先生舉報的店鋪已下架相關商品,但仍有不少賣家在售賣「電媒機」、「鳥雞音響」、「電鳥媒」等類似機器。
其中一家店鋪售賣的「電媒機」商品上,店家直接在宣傳圖上印了野雞的照片。據介紹,這款配有「16G音效卡」的「電媒機」售價為538元,內存卡自帶聲音高達900種。北青報記者注意到,賣家曬出的900種鳥音中,包括「野雞誘音」、「山雞崽聲音」、「斑鳩合叫」、「紅腹錦雞」等。店家表示,聲音是「工廠提供的,自己搞不到」。
北青報記者看到,該商品月銷已達312筆,不少買家在評論區給出好評,並曬出捕到的野雞照片,「好肥美的野雞」、「冬天進補」等都是常見評論。店家介紹,「電媒機」覆蓋範圍在1000平方米左右,山區也不會受影響。而對於買家買來後用來捕獵野鳥,店家稱不會幹預,「搞不了」。
8日下午,北青報記者電話聯繫了電商平臺客服。客服稱,針對類似情況,用戶發現並投訴賣家後,客服會記錄店名並如實記錄反饋,隨後會安排專門工作人員對店鋪進行監管。如若情況屬實,且比較嚴重的話,會對店鋪進行相應處理,例如下架處理或是店鋪扣分等。
律師提醒購買「電媒機」或違法
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常莎律師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4條規定:「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她表示,當「電媒機」具備類似於「電子誘捕裝置」的特性,或者說被人使用而產生抓捕、獵殺野生動物的特定功能時,適宜將其認定為「違法產品」。
常莎解釋,現實情況中,買家購買類似工具多用於捕捉野生動物,出售盈利。在司法實務中,一般都直接認定用於捕捉獵殺野生動物的電媒裝置屬於違法產品。買方購買電媒裝置並使用後,一方面,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4條規定;另一方面,根據該法第45條規定,可被處以獵獲物價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獵獲物的,並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