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是傳染病。張葉 繪
報復男人,賣淫女患性病「帶毒上崗」
構成傳播性病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個月;兩名嫖客得知後嚇得半死
包裡裝著冰毒,身上染著梅毒,賣淫女王蘭「帶毒上崗」掙錢,被人舉報後落網。警方一查,發現了她身染梅毒還賣淫,且沒有採取任何防護措施。兩名嫖客得知實情後嚇得六神無主。近日,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以傳播性病罪,判處該女子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司法實踐中,此類進入審判程序的案例並不多見。12年前,鼓樓區法院判決了全市首例傳播性病案,此後很少有同類案例見諸謀體。
為報復男人「帶病」賣淫
1979年出生的王蘭是東北人,2006年離異後到南京打工謀生,後因嫌打工賺錢太慢,走上了網絡招嫖的邪道。由於其長相漂亮,很快就固定了老客戶,並不斷發展新客戶。長此以往,她受嫖客影響染上毒品,並陷入不能自拔之地。2010年6月8日,王蘭因在一家賓館賣淫並吸食毒品被公安機關查獲,後經醫院檢查,其身體內攜帶梅毒病原體,醫生告知其需要持續治療兩年時間才能將病情治癒。此次被抓後,王蘭被公安機關收容教育,並接受治療。
同年12月,王蘭被解除收容,離開收容所時醫務人員還特別告誡她:出去後一要堅持治療,二要潔身自好,否則後果嚴重。但王蘭沒有把醫生的告誡當回事,她抱著既要掙錢又要報復男人的心態,繼續不加任何防護措施地招嫖賣淫,先後與多名男子吸毒並發生性關係。
賣淫被抓道出實情
去年1月初的一天,北京某公司老闆宋凱到南京出差,經人牽線結識王蘭,當晚王蘭來到宋凱下榻的賓館客房後,兩個人先吸食冰毒後發生關係,折騰了整整一夜。此次作樂,讓宋凱對王蘭念念不忘。不久,他再次來到南京找王蘭約會。除了宋凱,南京某私人公司老闆杜強也是王蘭的老相識。去年1月中旬某日深夜,王蘭趕到杜強的住處後正好毒癮發作,於是當即拿出隨身攜帶的冰毒吸食起來,同時還要杜強也品嘗品嘗,杜強不知是毒品,於是也好奇地吸了幾口,但隨後便覺得頭暈噁心,當獲知吸的是冰毒後,杜強一陣緊張,沒敢再多吸。
去年3月某日晚,王蘭到一家賓館賣淫,進屋後她與嫖客商議先吸食冰毒再上床,豈料兩人毒癮尚未過足即被接到舉報的民警抓獲。歸案後不久,王蘭被處以強制戒毒,並在戒毒過程中良心發現,主動交待了攜帶梅毒多次向他人賣淫的事實。後經醫院檢查,王蘭身體內確攜帶梅毒病原體。同年3月20日,王蘭被依法逮捕並接受強制戒毒。王蘭歸案後,宋凱、杜強也被牽了出來,當兩人獲知王蘭患有未治癒的梅毒性病時,緊張得渾身直冒冷汗。
傳播性病被判刑並罰款
近日,南京鼓樓法院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王蘭涉嫌傳播性病罪一案。庭審中,檢方指控王蘭先後3次向他人賣淫,而王蘭自己則陳述賣淫次數遠不止3次,只是時間太長根本記不全,也找不到受害人。最後陳述期間,王蘭痛哭流涕,後悔不該墮落到今天這一步。法院認為,王蘭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仍從事賣淫活動,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王蘭在被強制戒毒期間主動交待了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依據查明的事實,以傳播性病罪判處王蘭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主審法官劉文影介紹,梅毒是除愛滋病外最為嚴重的性病,傳染力強、潛伏期長,危害十分嚴重。王蘭明知自己患有的梅毒尚未治癒,但仍以賺錢為主要目的從事賣淫,故構成傳播性病罪。儘管事後暫未查出與王蘭有性交易的人感染上梅毒,但這依法並不影響對王蘭的定罪。劉文影強調:無論男性還是女性,一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染上梅毒,後果十分嚴重,弄不好要連累家人。遠離梅毒等性病傳染並不難,潔身自好就是最好的良方。(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12年前花季女孩故意傳播性病受刑罰
吳雯(化名)在一家歌舞廳坐檯期間學會吸毒。在男友教唆之下,吳雯開始走上了販毒吸毒的歧途。2000年3月28日,吳雯在強行戒毒時被查出患上梅毒二期。為了抵抗毒癮,吳雯不得不再度賣淫、販毒。儘管明知自己已患上了嚴重的性病,但毒癮很深的吳雯無法克制自己,為了籌集毒資,她先後兩次在南京市內的賓館向二名嫖客賣淫。2000年12月,22歲的吳雯因故意傳播性病構成犯罪,也被南京鼓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2000元。(通訊員 李自慶 記者 羅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