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政府證券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那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有哪些呢?關於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有哪些,下面一起了解一下。
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
在我國有四個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臺灣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主要有會員制和公司制兩種。
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有哪些?
會員制組織形式的證券交易所,在法律上又分為法人與非法人會員制交易所兩種。具有法人地位的證券交易所為非盈利性質的組織。非法人的證券交易所由各證券商自願結組成,類似協會的性質,加人證券交易所的單位或經紀人即為其會員。
會員制組織形式的證券交易所不以盈利為目的,會員單位共同負擔交易所的費用。這類證券交易所只允許具有會員身份證券商的經紀人進人交易現場,參加各種證券買賣,是必不可少的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的主要優點有: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由會員一單位共同經營,會員單位採取自我管理,嚴格執行法規、紀律,抑制不法行為謀取私利,保護公眾利益,會員單位在交易所內交易的佣金及交易費用等一般比較低,能夠有效地吸引大量證券買賣在交易所內進行,相應地減少了許多場外交易,黑市交易。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的缺點主要有:會員單位參與證券買實,相互之間謀合聯手交易,就很難避免一些在法律範疇內的不公平性;會員單位在證券交易中,容易形成壟斷性,影晌公平競爭的環境。
公司制交易所是由投資者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提供交易場地、設施及相應管理服務人員,在政府及其他主管機關的管理和監督下,吸引各類證券商或經紀人進行證券交易。交易所則收取證券成交的手續費,是要特別注意注意的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
會員制與公司制交易所的本質區別是: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以盈利為目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而會員制交易所則是非盈利性質的。經營證券交易所的公司不得參與本所證券買賣。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關為股東大會。由股東大會選任董事組成董事會,並在股東中選聘其經營監察人,隨時監督檢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以保護全體股東權益。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的主要優點是:公司本身不直接參與證券買賣,而且任何股東及其職員都不能擔任交易所的中介人員。這樣,可使交易所在證券買賣中保持中立地位,有效地保持證券交易的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的主要缺點是: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的盈利性質決定了其主要目的是儘可能多地抽取佣金,而在其場內交易的雙方經紀人或證券商都想儘量減少付出佣金。這種對立可能會人為地造成證券投機或者在買賣中搞虛假行為,擾亂證券市場的公正交易,也可能私下議定成交,進行場外交易。
以上是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有哪些的內容。目前,我國成立的證券交易所有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其組織機構均為會員制性質的,並且都是非盈利性質的事業法人。其宗旨是不斷完善證券交易制度,加強證券市場的有效管理,促進我國證券事業的發展,同時維護國家、企業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經濟發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