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憲法第四次修正 私產入憲
事件回顧: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經過投票表決,高票通過憲法修正案,這是現行憲法自1982年頒布以來的第四次修正。其中,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緊急狀態寫入憲法成為了本次修憲的三大亮點。
入選理由:如果說幾年前,提出「憲法離我們有多遠」的問題,還稱得上是一個嚴肅的話題,在今天,我們欣喜地看到,憲法正日益走進人們的生活。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入憲,最終摒棄了對私有財產權的「傲慢與偏見」,將公民的財產權上升為憲法的權利,為保護公民財產所有權提供了憲法保障,也給最擔心私有財產合法化問題的民營企業家吃了一顆定心丸。此外,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彰顯了憲法的人權意識,使憲法確實成為規範政府行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最終依據。
2.我國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建設法治政府
事件回顧:2004年4月20日,國務院發布《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該綱要提出,要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2004年7月1日,《行政許可法》的正式實施。
入選理由:《行政許可法》的正式實施標誌著中國政府正在由單純的「權力政府」向「責任政府」轉變,它勾畫了法治政府的基本輪廓,代表著未來法治政府的發展方向。對於規範政府行為,推進依法行政進程,告別「公章旅行」,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等都有重要意義。在《行政許可法》實施後我國首例涉及國家部委的行政許可案中,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拒絕南京一律師事務所從事商標代理服務的行政行為被認定為於法無據。商標局的一審敗訴也昭示著我國將從「行政國家」走向「有限政府」。
3、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 撞了不能白撞
事件回顧:2004年5月1日,中國第一部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實施。其中,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強調了交通事故中機動車司機的「無過錯責任」,也就是說即使是由於行人違章導致的交通事故,無過錯的司機也要做出賠償,這體現了對生命權的充分尊重。但道路交通安全法並沒有對 「無過錯責任」中司機究竟要承擔多大的賠償比例作出詳細規定。正因為如此,北京司機劉寰駕車撞死人案反響強烈,這不僅僅因為這是新交法實施後的第一案,還充分顯示一個人們最關心的問題:機動車司機是否必須為行人違章買單。
入選理由:從「撞了不能白撞」、「肇事逃逸終生禁駕」到「拖車不收費」,這些原則都凸現了以人為本的立法理念與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則。
4.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作用 將大量民間糾紛化解在基層
事件回顧:人民調解作為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制度,是我國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聯合召開全國人民調解工作座談會,肯定了人民調解在新時期維護社會穩定特別是基層社會穩定所發揮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國人民調解組織每年調解約600萬件民間糾紛,防止民間糾紛激化為刑事案件平均5萬多起,化解和疏導群體性上訪平均4萬多起。人民調解已經成為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的重要途徑和有效方法之一,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入選理由:人民調解和訴訟調解一樣,都是調解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方面,新時期基層矛盾糾紛出現了許多新的特點,人民調解在組織調處民間糾紛、預防糾紛和防止矛盾激化發揮著重要作用。哪裡有民間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就延伸到哪裡,將大量的民間糾紛化解在基層。另一方面,在審判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人民調解並非可有可無,而是維護社會穩定特別是基層社會穩定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5.事故問責力度加大 重慶開縣井噴案等事故責任人獲刑
事件回顧:9月4日,重慶開縣「12·23」井噴重大責任事故案作出判決,6名負有直接責任的被告人分別被判處3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經國家有關部門調查,「12·23」井噴事故是一起特大責任事故。此次事故導致243人硫化氫中毒死亡,2142人因硫化氫中毒。11月26日,北京密雲彩虹橋「2·5」特大傷亡事故案,兩名玩忽職守人員被分別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此前,廣西南丹發生「7·17」特大透水事故,原南丹縣原縣委書記萬瑞忠隱瞞事故真相,玩忽職守,造成81名礦工死亡,被數罪併罰,於2月20日執行死刑。
入選理由:法院依法對當事人進行刑事責任的追究讓人們再次看到了「問責」的威力。有權必有責,瀆職要追究,這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6、淨化網絡環境 中國開展打擊色情網站專項行動
事件回顧:繼6月10日「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網站開通後,7月中旬,中宣部、公安部等14個部門和單位在全國範圍內展開打擊淫穢色情網站專項行動,進一步發動群眾對淫穢色情網站的圍剿。截至11月9日,全國共破獲淫穢色情網站方面的刑事案件24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28名;依法關閉境內淫穢色情網站1442個、賭博或詐騙網站365個。但另一方面,關於涉及「淫穢」的判斷標準,是一個法律難點。發生在四川宜賓的兩網民瀏覽色情網站被警方處理事件,引起了很多人的質疑。一些法律界人士認為,打擊淫穢色情要嚴格依照刑法精神和規定來辦理,把罪與非罪區別開來,進入司法程序,必須把淫穢色情標準、量刑標準法律化具體化。有鑑於此,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了《關於辦理利用網際網路、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對「色情」作出一個比較清晰的界定,為打擊淫穢色情網站提供了法律依據。
入選理由:網際網路上淫穢色情信息泛濫,已經成為一種新的社會公害。此次打擊色情網站專項行動的開展,不僅依法查處、審理了一大批涉及網絡淫穢色情的案件,而且為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了一個良好環境。
7.力克執行難 最高法院網上公布「執行黑名單」
事件回顧:執行一直是法院工作中的老大難問題,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出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用6個月左右的時間,對未結執行案件進行集中清理,從而掀起了一場集中清理執行的風暴。截至今年11月,全國法院執結案件170餘萬件,標的額2522億餘元。為解決執行難,最高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聯合發文,明確和細化了三部門的職責和權力,規範了此類案件執行的處理規則。為使被執行人無處遁形,最高法院近期擬將「執行黑名單」公布上網,此舉對破解執行難這一頑症將起到積極的作用。另一方面,為保護被執行人合法權益,解決亂執行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於11月相繼發布《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及《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買、變賣財產的規定》兩個司法解釋。
入選理由:這兩個司法解釋都與公民和法人的利益密切相關,其中明確了被執行人及其家屬所必需的家庭生活物品和費用等八種財產不得執行。這兩個司法解釋的出臺,將進一步規範執行中的查封、扣押、凍結、凍結、拍賣財產等措施,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8、反貪力度加大 王懷忠等高官被判刑
事件回顧:2004年2月12日,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被執行死刑。6月29日,貴州省原省委書記劉方仁被判處無期徒刑。對這些高官的查處,充分反映了中國政府繼續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決心和力量。同時,鑑於貪官外逃問題的嚴重性,中國在追捕外逃貪官、追繳流失的國家財產方面作了大量的努力。目前中國已與38個國家締結了54個司法協助條約、引渡條約及移管被判刑人條約,還相繼加入了《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涉嫌特大貪汙受賄的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外逃美國,中國司法機關已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有關部門正全力對其進行追捕。2004年4月16日,中美兩國聯手將餘振東緝捕歸案。
入選理由:種種跡象表明中國的反貪力度正在加大,反腐敗事業正在朝著加強多邊合作、聯手預防和打擊腐敗這一國際公害這一方向而努力。
9.捍衛勞動者合法權益 國務院公布《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事件回顧:2003年農婦熊德明曾因一句「請總理討薪」的大實話,引發了全社會關注欠薪問題。不僅是欠薪問題,還有隨意延長勞動時間、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等問題,在我們這個社會裡都時有發生。國務院發布的《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已於2004年12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高舉捍衛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旗幟,以相應的法律責任條款,規定了違法用工必須付出的代價。條例規定,單位拖欠工資款逾期不付雙倍賠償;瞞報工資或人數最高可罰三倍款;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將處罰款1000元到5000元不等。此外,用工單位重大違法將向社會公開。
入選理由:《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更加明確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責任,監察執法機構有責任改變過去被動處理投訴甚至推三阻四的做法,主動出擊,使法律法規在各種侵犯勞動者權益的行為面前真正「硬起來」。
10、履行對國際社會承諾 兩高出臺保護智慧財產權司法解釋
事件回顧: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此次公布的解釋對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進行了較大幅度的調整,明確了觸犯不同犯罪時的處罰原則,把為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提供各種幫助的行為納入刑事制裁的範圍。
入選理由:該司法解釋為相關刑法條文的具體適用進一步提供了可操作性的依據,進一步加大了智慧財產權刑事保護力度,對有效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不斷提高我國智慧財產權的法律保護水平,將起到重要作用。這件司法解釋的出臺,是中國司法機關加大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又一重大舉措,是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的要求;也是切實履行我國對國際社會的莊重承諾、樹立良好國際形象的司法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