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遠」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立案,哈市警方喊這兩類人8月31日...

2021-01-07 哈爾濱新聞網

8月4日,哈爾濱市公安局道裡分局發布警方通告,稱諾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已由道裡公安分局立案偵查。

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犯罪活動,維護國家金融管理秩序,保護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現敦促該案非法集資行為人(包括經理、主管、業務員、其他為吸收資金提供幫助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應將自己在諾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工作服務期間收取的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佣金、提成費等涉案資金全額退繳至哈爾濱市公安局道裡分局相關帳戶。

注意事項

1 上述相關人員退繳涉案資金前需要到哈爾濱市公安局道裡分局經偵大隊(道裏區埃德蒙頓路23號) 主動配合調查取證,並核實需要退繳涉案資金的具體金額。

2 凡在本通告規定期限內及時退繳上述涉案資金的,可以視情節依法從輕處罰;在本通告規定期限內拒不退繳涉案資金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道裡分局自受理此案件起,截止目前已有許多投資客戶到公安機關取證,但根據目前偵查所掌握的情況仍有部分投資客戶未到公安機關報案。為儘快完成偵查取證工作,經請示上級部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凡在該公司投資的人員請攜帶以下相關材料到哈爾濱市公安局道裡分局信訪接待大廳進行登記。

需準備的相關報案材料:

1、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均複印)

2、相關投資《合同》《協議》等文件複印件(單面複印)

3、交款收據、POS機刷卡單、銀行轉帳憑單複印件(根據個人投資轉款方式)及銀行交易流水(必須提供)

4、交款、返款銀行卡正反面複印件

5、債權確認書(根據個人情況)

6、其他相關證據材料

聯繫人:張警官

聯繫電話:0451—87663283

「銀谷財富」涉嫌非吸被查,

在通河被騙的投資人速來報案!

近日,黑龍江省林區公安局清河分局發布警方通告稱,2020年7月31日,黑龍江省林區公安局清河分局依法對銀谷財富(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通河縣分公司清河營業廳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受案初查,為了確保案件依法辦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公安機關提示各投資人:

1 對通過線上平臺參與的投資人,請微信登錄北京「朝陽分局涉眾型經濟案件報案平臺」進行註冊報案,按要求提交證據材料。

2 對在銀谷財富通河縣分公司清河營業廳投資的出借人,請攜帶相關材料到黑龍江省林區公安局清河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諮詢報案事宜。

3 請符合第二項條件的投資人,於2020年8月10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交款收據或POS機刷卡單,銀行轉帳明細,合同協議等複印件到黑龍江省林區公安局清河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報案,截止2020年8月10日仍未到公安機關報案的投資人視為放棄報案,相關後果由個人承擔。

4 請廣大投資出借人合理合法反應訴求,不信謠、不傳謠,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取證和追贓挽損工作。

清河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聯繫電話:0451-57446891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記者:王鐵軍

編輯:馬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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