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友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2020年7月9日,章貢區法院依法對一起涉案金額達1.2億餘元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公開宣判,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被告人龔友勝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同時責令退賠違法所得,返還各被害人。
法院審理查明
被告人龔友勝系江西中秧蔬區農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秧蔬區公司」)、贛州蔬寶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蔬寶康公司」)、贛州蔬區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蔬區文化公司」)、深圳西糧供應鏈有限公司、贛州福盈投資諮詢有限公司、贛州蔬區商貿有限公司、贛州蔬區旅遊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從2017年5月開始,在未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被告人龔友勝通過「蔬寶康」APP交易平臺,,並在微信公眾號發送推廣信息、發放宣傳單、組織旅遊活動等手段,向社會公開進行宣傳。
投資人在「蔬寶康」APP註冊成為會員後,需支付300元認購蔬菜原始包,一個月後開盤,蔬菜原始包價格上漲不低於500元。開盤後一年內,蔬菜原始包價格漲至1980元,公司將以1980元的價格回收蔬菜原始包。認購蔬菜原始包至開盤時期稱為「一級市場」,開盤後一年內稱為「二級市場」。在「二級市場」,會員可以自由交易蔬菜原始包,公司收取交易額3‰的費用。
「蔬寶康」APP交易平臺運營模式參照股份交易模式,設置買賣申報、開盤價及收盤價、漲跌停板、T+1交易等規則。會員在「一級市場」、「二級市場」認購蔬菜包的資金稱為「入金」,從個人帳戶提取資金稱為「出金」。會員只可以提取帳戶內投資本金及收益的70%,剩餘30%的資金則需在被告人龔友勝開設的「御膳蔬」實體店及「蔬區農林」網絡商城進行消費。另外,會員直接發展會員可獲得80元佣金,間接發展會員可獲得50元佣金。
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龔友勝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遂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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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入非法集資的陷阱
接下來趕緊普法啦!
非法集資的定義和基本特徵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非法集資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
非法集資行為需同時具備四個特徵要件,具體為:
★非法性: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公開性: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利誘性: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社會性: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非法集資的常見手法
一是承諾高額回報。不法分子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人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人遭受經濟損失。
二是編造虛假項目。不法分子大多通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開展創業創新等幌子,編造各種虛假項目,有的甚至組織免費旅遊、考察等,騙取社會公眾信任。
三是以虛假宣傳造勢。不法分子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聘請明星代言、名人站臺,在各大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發布廣告、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僱人廣為散發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製造虛假聲勢。
四是利用親情誘騙。有些非法集資參與人,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有時採取類傳銷的手法,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係,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集資規模不斷擴大。
非法集資人承擔的法律後果
非法集資根據主觀態度、行為方式、危害結果等具體情況的不同,構成相應的罪名,其中最主要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第192條集資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犯集資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不保護
政府不買單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因參與非法集資活動而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集資活動的其它任何單位。
集資款的清退應根據清理後剩餘的資金,按照集資人參與的比例給予統一的清退。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損失。
這意味著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其利益不受法律保護,所受損失不得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承擔。
防範非法集資的
「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一看融資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業營業執照,還要看是否取得相關金融牌照或經金融管理部門批准。二看宣傳內容,看宣傳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擔保、無風險、高收益、穩賺不賠」等內容。三看經營模式,有沒有實體項目,項目真實性、資金的投向去向、獲取利潤的方式等。四看參與集資主體,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體。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該產品及市場行情。二思產品是否符合市場規律。三思自身經濟實力是否具備抗風險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關投資集資類宣傳,一定要避免頭腦發熱,先徵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見,拖延一晚再決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勢宣傳、熟人介紹、專家推薦,不要被高利誘惑盲目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