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2015年9月的一天傍晚,南方某小區居民樓裡,水果店老闆劉志氣衝衝地一個巴掌扇在了兒子的臉上。「小芳是你妹妹,你們不能在一起。」兒子的臉上頓時是一道血印。他捂著臉好生委屈:「我們是正當戀愛,你們憑什麼要把我們分開?」哥哥和妹妹一起談戀愛,這還了得,難怪父親要發這麼大的火。可是兒子又說他和妹妹是正當戀愛,這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家庭?兄妹戀愛又有怎樣的隱情呢?
1
三年前,劉志的妻子因病過世,後來經人介紹認識了比自己小一歲的江燕,江燕的丈夫在兩年前遭遇車禍身亡,一直單身。劉志有個兒子叫大剛,江燕有個女兒名叫小芳,兩個孩子都在省城上大學。
劉志和江燕一見面,覺得年齡合適,經歷也相似,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兩人都十分鐘意對方,於是他們打算重新組建家庭。可喜的是,這件事也得到了兩個孩子的理解和支持。雙方到民政部門進行了結婚登記,之後江燕就收拾好東西搬進了劉志的兩居室,人逢喜事精神爽,兩個人婚後整天都喜氣洋洋的。
可是沒過多久,隨著寒假的來臨,兩個孩子相繼回家後,尷尬的事就出現了。
劉志這套房子只有兩個臥室,夫妻倆住了一間,剩下的一間臥室到底給誰住呢?這可把老兩口難住了,因為他們是重組家庭,都怕傷害孩子、和繼子女處不好關係,所以誰都不好做主拿主意。
就在這個時候,大剛主動站了起來:「讓妹妹住臥室,我睡客廳。」
小芳看著大剛:「哥,這怎麼行,還是我住客廳吧。」
大剛笑一笑道:「都是一家人,不要這麼客氣,我是哥哥,這廳長啊,還是我來當。」
聽到這兒,妹妹小芳笑了,劉志和江燕也鬆了口氣,事情就這麼順利的解決了。
寒假以後,兩個孩子就要返回學校,父母叮囑他倆要在省城相互照顧。大剛和小芳原來並不認識,成了一家人後,兩個年輕人聯繫就多了起來。小芳喜歡旅遊,禮拜天沒事就主動聯繫哥哥一起結伴遊玩。
看到孩子們相處融洽,劉志放心多了,生意做得更起勁兒,他計劃攢夠錢就換個大房子,讓孩子們回來住得寬敞一些。
2
兩年以後,大剛和小芳大學畢業了,先是一起留在省城,半年後大剛先回來,應聘在當地的一家單位上班。沒過多久小芳也回來了,準備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在家裡依舊是大剛住客廳,小芳住臥室,一家人和和睦睦,令人羨慕。
兩個孩子陸續從省城回到家鄉工作,讓劉志和江燕兩口子很是欣慰,認為這兩個孩子很孝順,兩人相處的也不錯。可自從孩子回來後,老兩口發現大剛和小芳的關係好像有點不對勁,這讓老兩口非常不安,這倆兄妹究竟是咋了?
首先是母親江燕察覺到異常,這兩個孩子不約而同的留在省城,現在又是一前一後的回來工作,在家兩人也是同進同出、形影不離,這兄妹倆不會是好上了吧?她把自己的擔心跟丈夫講:「雖說是兄妹,可畢竟男女有別呀,搞得跟戀人一樣,這不是招人閒話說咱們教子無方嘛?」
劉志就暗自觀察琢磨,他越看越覺得不對勁,於是夫妻倆商議,由江燕出面跟女兒談談心。
這天趁大剛外出,江燕將小芳叫去了臥室。小芳先是左右敷衍,但在媽媽不依不饒的追問下,她只好說了實話:「媽,我和大剛畢業前就談戀愛了,怕你們接受不了,就一直沒有跟你們說。」
江燕一聽就急了:「你們是兄妹,在一起談戀愛,這不成了……成了……哎。」
小芳一聽不樂意了:「我跟大剛又沒有血緣關係,怎麼不能相愛了?」
「不行,反正你們不能在一起!」媽媽堅決反對。
可是任憑江燕嘴皮說破,小芳就是不聽,還摔門而去,扔下了老兩口面面相覷,不知道如何是好。
小芳走後不久大剛回來了,劉志劈頭蓋臉的把兒子臭罵一通。沒想到的是,兒子的態度比小芳更堅決:「你們同意最好,否則我就搬出去住。」聽到兒子這樣講,氣急敗壞的劉志生平第一次伸手打了大剛一個大嘴巴,和睦的家庭關係瞬間掉進了冰窟窿。
3
這天晚上,劉志輾轉反側無法入睡:這好端端的家庭關係怎麼說變就變了呢?這妻子說:「是不是我們想的太多了?要不我們聽一聽親朋好友的意見吧。」
第二天,夫妻倆避開兩個年輕人,邀請雙方的親友召開了家庭會議,請大夥給眼下這個難題出出主意,支支招。
家庭會議開的熱火朝天,親友們分成了兩派,一派是反對派:這天下哪有父母是兩口子,兒女也成兩口子的,規矩不能破,沒有血緣關係也是哥哥,必須馬上分手。
還有一波是支持派,他們認為:兩個孩子沒有血緣關係,親上加親是個好事兒。
兩派意見爭來爭去沒個結論,這讓老兩口更加犯難了。正當他倆舉棋不定的時候,一個消息傳來,讓他們夫妻倆不得不擱置爭議,不但同意孩子們的結合,還立馬操辦起婚事了。
原來小芳告訴媽媽:「媽,你們不要再逼我了,我們已經不可能再分手了。」
「為什麼?」江燕奇怪的看著女兒。
「因為我已經懷上了大剛的孩子。」
「啊?什麼?妹妹已經懷上了哥哥的孩子?」江燕聽後目瞪口呆。
生米都煮成熟飯了,看來這事真的不能再拖下去了,否則女兒挺著肚子住在家裡,又懷的是哥哥的孩子,這一家人怕是一輩子都抬不起頭了。可是答應這兩個孩子在一起倒是個小事,可如何跟親朋好友交代呢?夫妻倆一籌莫展。
正到這個時候,江燕的妹妹出了個主意:「姐,我出個招,實在不行啊,只有犧牲你和姐夫了,你倆呢辦一個離婚,這樣一來大剛和小芳就不是兄妹了,他們在一起不就名正言順了嗎?」
說實話,劉志和江燕的夫妻感情很好,誰也捨不得離開誰,可是為了成全孩子保全名聲,老兩口只好豁出去了。到了晚上,老兩口跟孩子商量這件事,沒想到大剛堅決不同意:「你們這是啥破主意啊?這分明是變著法子逼我們分開嗎?」
小芳也不同意:「不行,再怎麼說你們是長輩,不能為了我們拆散你們。」
兒女都不同意,這下老兩口傻眼了。最後還是江燕的妹妹注意多,她親自上門勸小芳:「小芳啊,你這肚子眼見著都藏不住了,不能再拖下去了。不如這麼著,父母先對外搞個假離婚,你和大剛先把婚事辦了,等這風頭過去了,他們再找機會去復婚。」
經過商量大家最終決定,為了孩子婚姻的名正言順,老兩口先假離婚,事後再復婚。於是第二天一大早,劉志和江燕就趕到民政局辦理了協議離婚手續。然而讓他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所謂的假離婚沒多久之後竟然變成了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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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領取了離婚證後,劉志就和江燕商量:「我和大剛先出去租房子住,把房子騰給你和小芳住。等孩子結婚以後啊大剛再搬回來。」
小芳聽了堅決反對:「爸,假離婚都已經很委屈你了,還讓你出去租房子,我們實在於心不忍。」
劉志的態度卻堅決:「我和你媽都離婚了,就不能繼續住在這了,要不別人是不會相信的。只要你們過得好,我租房子算什麼,就是讓我睡在馬路上我也心甘情願的。」
這一番話說的在場的人無不動容,尤其是小芳,感動的淚流滿面,她拉著江燕的手,求她:「媽,你把租出去的房子收回來,讓爸爸去住吧,自己有房子幹嘛還去租房?」
把租的房子收回來?女兒的話讓全家人一起愣住了。江燕回過神,趕緊說:「什麼房子,你……你胡說什麼啊?」
「就是咱家那套大房子啊!媽,你別瞞著爸了。」小芳急了。
劉志疑惑的望著妻子,江燕的臉漲的通紅,連忙解釋說:「老劉,我……我跟前夫是有一套房子,嗯,忘……忘了跟你說了。」
什麼?再婚的妻子有一套房子,而自己竟然一直蒙在鼓裡。劉志一下子愣住了。
原來江燕的前夫在去世前,曾買了一套140平的大房子,江燕和劉志再婚時這套大房子剛剛裝修完畢。因為考慮自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那套房子又是婚前財產,於是江燕就稱自己沒有房子,然後把房子租出去,租金悄悄存了起來,打算留給女兒做嫁妝。因為房子落在去世的前夫名下,沒有辦理過戶,所以江燕以為劉志根本不會知道,哪知女兒今天卻莽撞的把這個秘密抖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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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聽後心裡很不是滋味,他是個實在人,對妻子的財產沒有任何貪念,只是這種欺騙讓他受不了。回想到當初,因為房子不夠住,江燕的女兒睡了臥室,自己的兒子睡了客廳,劉志的心裡還是有些想法。先前的事,過去倒也罷了,現在眼見著女兒要結婚,自己沒有辦法只能出去租房子住,江燕她居然還是不肯拿出來,這算什麼事嗎?
劉志越想越氣,當晚就質問江燕:「房子是你的我奪不走,為什麼要瞞著我?」
張燕知道這事不好圓場,只有不停的道歉,說道:「剛結婚的時候呢,對你不了解沒敢說,可是到了後來吧,就把這事給忘了。」
「忘了?怎麼可能!」劉志認為江燕的話完全是託詞。「你到底還有多少事瞞著我?」
「你胡說什麼?我哪裡還有事瞞著你?」江燕見劉志得理不饒人也很生氣,兩人你爭我吵,話也越說越難聽了。劉志一跺腳,就搬出去在外租房住,江燕也不相讓,第二天也退了租戶,搬回了自己的大房子。
劉志和江燕兩人的矛盾越鬧越大,這下大家都知道了,這兩口子鬧起了離婚。可女兒小芳懷著孩子的肚子一天天變大,她可等不了了。
鬧歸鬧,可兒子結婚是大事,劉志沒有怠慢,他拿出了全部的積蓄,把老房子裝修一新,還添置了家具電器,只等找個好日子讓兩個孩子把婚事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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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當地的風俗,結婚前需要辦一個訂婚宴,劉志本來打算省了,可江燕不同意,她沒有跟劉志通氣就通知了親朋好友要辦訂婚宴。劉志很不滿意江燕的自作主張,所以當江燕打電話要他出席訂婚宴時,劉志根本不接茬:你想咋辦就咋辦,我出不出面無所謂。
看著劉志跟自己作對,江燕只好無奈的讓大剛去跟父親商量,可是劉志卻說:「小芳媽自己操辦就行了,不用來問我。」大剛看到父親還在氣頭上也是無可奈何。
訂婚宴的前一天晚上,江燕心事重重的對女兒說:「小芳,看你爸這個樣子,我倆的婚姻算是走到頭了,這假戲可就要真做了。」小芳安慰母親:「你別多想,等儀式結束我就跟大剛去找爸爸談談,讓他跟你和好。」
第二天的訂婚酒席劉志始終沒有到場,這讓江燕心裡很不舒服,自己隱瞞婚前財產確實有錯,但也是為了給小芳存嫁妝。再說了,這小芳最後還不是做了你劉家的兒媳婦?說到底都是一家人,何苦一直糾結放不下呢?想到這,江燕心裡憤憤不平。可轉念想到劉志對自己的種種好處,江燕又捨不得再婚的丈夫。她相信,有小芳和大剛的勸和,劉志一定會回心轉意的。
江燕本以為丈夫劉志只是在氣頭上,等氣消了,一切都會回到從前的生活,可是事與願違,江燕還沒等到丈夫的回心轉意,卻先等到了女兒小芳和大剛分手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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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江燕正在給還沒有出生的寶寶縫衣服,突然女兒打來電話,小芳在電話裡哭個不停:「媽,孩子沒了,我跟大剛也分手了。」
什麼?孩子沒了?兩人還分手了?張燕聽後大驚失色,連忙問發生什麼事了。
原來訂婚當天,男友大剛居然不回家陪小芳,反倒去陪老爹,這讓小芳很不高興。小芳打通大剛的電話數落說:「你爸是不是有什麼意見呢?他事兒真多。」
大剛生氣地說:「我爸咋多事了?你媽連句真心話都沒有,他能沒有意見嗎?」
小芳本來就不爽,男友又這樣跟自己說話,她一下就火起來了:「多大點事啊,你們父子倆有完沒完了?還算個男人嗎?」
大剛聽完也火了:「瞧不上我們是吧?那咱們大路朝天各走一邊!」說完就掛斷了電話。
第二天,大剛有事出差,好幾天沒和小芳聯繫。「好你個大剛啊,以前對我千好萬好,沒想到一訂婚翻臉比翻書還快。」這小芳越想越氣,弄得整天心神不寧,下樓梯一不留神一下子踩空,從樓梯滾了下來,肚子裡的孩子就這樣沒了。
好端端的孩子就這樣沒了,小芳又痛又氣,她把這筆帳全部算到了大剛頭上。於是她給大剛發了一個信息:你對我無情也別怪我對你無義,我已經打掉了孩子,咱倆的婚姻就此取消!
這一下可徹底激怒大剛了,他回覆說:沒想到你這麼冷血,你太讓我失望了,婚約取消就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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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燕目瞪口呆的聽完了小芳的哭訴,自己和劉志的矛盾還沒解決呢,小芳和大剛又鬧起了分手,連孩子都沒有了,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這往後到底該怎麼辦呢?
就在江燕束手無策的時候,劉志居然主動找上了門。原來劉志聽大剛說小芳打掉了孩子,心裡又氣又難受,他覺得小芳是一個單純的孩子,這肯定是江燕在背後指使,於是對江燕的怨恨又加上了一層。
這天晚上,朋友家裡的孩子滿月請客喝酒,席間劉志看到小寶寶粉嘟嘟的臉蛋,想起了被小芳打掉的孩子,內心無比的鬱悶。隨著幾杯酒下肚,血往上湧,他胸中的怒火燒了起來。於是醉醺醺的闖進了江燕的住處。
「江燕,你這個歹毒的女人,瞞著我私藏房子不說,還慫恿小芳打掉孩子,你,你,你還我孫子!」
聽到劉志這樣講,江燕「騰」地一下子火起來:「你這是惡人先告狀!」
兩人你一言我一語越吵越兇,在酒精的刺激下失去理智的劉志抄起牆角的棍子,朝著江燕的腦門就打過去,江燕當場就暈倒在地。看到地上的鮮血,劉志的酒一下醒了,他連忙撥打了急救電話,救護車把江燕送進了搶救室內。
大剛和小芳下班後剛準備進家門,就接到父親的電話,說母親進醫院了。兩個人又馬不停蹄的趕到醫院,一路上的兩人都不敢相信,性格溫和的父親竟然打傷了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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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室外,劉志嚎啕大哭,講述了事情的原委。得知真相的小芳氣的直跺腳:「孩子......孩子是我不小心摔倒流產的,跟我媽一點關係都沒有啊。」
「是摔倒流掉的?那你為什麼說是打掉的?」大剛一臉的疑問。
小芳說:「這都怪你,誰讓你那天晚上不回家,還那樣跟我說話。」
大剛趕忙解釋,訂婚當晚沒回家是因為父親始終沒有到場,打電話又不接,自己實在是放心不下,他才趕到了父親的出租屋裡。當時父親在屋裡喝的大醉,抱著前妻的遺像失聲痛哭。
劉志的前妻因病去世,他對沒能照顧好妻子一直非常的愧疚,對比江燕對自己的隱瞞,他想到了前妻的好處,於是他淚流滿面的對兒子道:「爸這幾年把你媽都忘了,沒良心啊。」
父親的一番話讓大剛心裡倍感酸楚,於是他決定留下來陪伴喝醉的父親,沒想到因此引起了小芳的不滿,發生爭吵,後來又沒解釋清楚,最終釀下大錯導致小芳流產。
這都是疑心惹的禍呀,劉志悔恨不已。
經過一夜搶救,江燕轉危為安。劉志跪倒在病床前懇求江燕的原諒,江燕嘆了口氣:「唉,要不是我當初隱瞞房產,你就不會對我有成見,也不會發生後來那麼多事,我自己也有錯呀。」就這樣,風波過後一家人重歸於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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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由於江燕構成了輕傷,檢察機關以劉志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起了公訴,江燕作為受害者向法院提交了諒解書。
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志酒後打傷江燕構成了故意傷害罪,但是矛盾是因為家庭糾紛而生,劉志的主觀惡性不深,屬初次犯罪和偶犯,具有良好的悔罪表現。
被害人江燕也完全諒解,請求人民法院從輕處罰。
最終判處劉志有期徒刑一年,緩期兩年執行。
判決生效以後,江燕和劉志重新領取了結婚證書。
半年後,江燕和劉志、大剛和小芳的婚禮在同一天舉行,親朋好友紛紛前來共同祝福一家人走出陰霾,重新收穫了滿滿的幸福。
結語:
作為夫妻應當相互忠誠,作為父母應當尊重子女的婚姻選擇。好在劉志夫婦一家人最終能夠消除誤會,化解心結,用理解和寬容將愛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