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所學校裡發生了這樣一件事——一老師端著飯和一學生相撞,導致該孩子被燙傷。這是怎麼回事呢?學校是如何處理的?家長又是什麼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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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採訪了新聞中被燙傷的孩子的王女姑媽士,王女士說那天是自己侄子下課要去廁所。而在侄子下樓梯的過程中,撞到了幼兒園的一名老師。女老師的手中端著熱乎乎的飯菜,一下子就倒在了孩子的身上,導致孩子的胳膊被燙傷。
而老師的處理方式是叫上另外一名女老師,一起領著孩子去了自己的公寓,對孩子的傷口進行了簡要處理,上了些藥,然後就把孩子送回了家。孩子的父母見狀,就立即自己找車,把孩子送到了縣城裡的醫院進行處理。
而從孩子出事以來,王女士一家都是在自費給孩子看病,學校不管不問。果真是這樣嗎?記者陪同王女士及其家人一同去學校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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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見到了該校校長,該校校長表示並不是自己不配合孩子的治療等問題,而是對方家長在孩子被燙傷的那天下午,來學校罵人,於是就把事情弄僵了。
隨後記者採訪了該孩子的班主任,班主任表示自己當天下午並沒有去醫院看孩子是因為自己下午有課走不開。這樣的說法真是讓人難以接受,班主任的責任就是管好自己班的孩子,孩子出了事就應該第一時間去關心孩子,怎麼能只顧著自己上課呢?
最後,雙方就賠償事宜開展了討論。學生家長要求賠各種費用至少一萬,而校長說頂多一千。家長方作出讓步,說賠償五千。校長這邊卻說等法院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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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就這一問題電話採訪了一名律師,該律師表示,學校承擔主要責任,學校有過錯。
對於這一件事,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