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0年12月2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通告(2020年第13期)。據通告,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市場監管總局關於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27號)、《市場監管總局關於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29號)涉及江蘇省8家企業。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一、「淮安大運河汽泡水 甜橙味」(含氣果味飲料)及「淮安大運河汽泡水 檸檬味」(含氣果味飲料)
(一)抽檢基本信息。淘寶網萌大叔食品飲品店(經營者為江蘇省淮安小青桔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江蘇省淮安區林集鎮康樂源食品廠生產的「淮安大運河汽泡水 甜橙味」(含氣果味飲料),菌落總數、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生產的「淮安大運河汽泡水 檸檬味」(含氣果味飲料),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二)生產環節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淮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後,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查,淮安區林集鎮康樂源食品廠生產該批次不合格「淮安大運河汽泡水 甜橙味」(含氣果味飲料)1200瓶,共計396公斤;生產該批次不合格「淮安大運河汽泡水 檸檬味」(含氣果味飲料)8400瓶,均已銷售完畢。因該兩批次產品已全部銷售,未能實際召回。不合格原因為生產過程控制不嚴,儲存方式不當。當地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544.8元、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經營環節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後,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查,淮安小青桔科技有限公司購進「淮安大運河汽泡水 甜橙味」(含氣果味飲料)1200瓶,「淮安大運河汽泡水 甜橙味」(含氣果味飲料)8400瓶,已銷售完畢。當地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1890元、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二、桂花蓮子藕粉
(一)抽檢基本信息。天貓鼎誠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江蘇省揚州市寶應縣鼎誠食品坊)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江蘇省揚州蓮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桂花蓮子藕粉,黴菌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
(二)生產環節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揚州市寶應縣市場監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後,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查,揚州蓮順食品有限公司共生產該批次不合格食品200公斤,已銷售完畢。因該批次產品已全部銷售,未能實際召回。當地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當事人罰款6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經營環節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揚州市寶應縣市場監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後,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查,寶應縣鼎誠食品坊共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20袋,共計12公斤,已銷售完畢。因該批次產品已全部銷售,未能實際召回。當地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136元、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鯽魚
(一)抽檢基本信息。江蘇省南京鳳棲茶南農貿市場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肖為懷銷售的鯽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後,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查,南京鳳棲茶南農貿市場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肖為懷共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27.5公斤,貨值825元。已銷售完畢。因該批次產品已全部銷售,未能實際召回。當地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55元、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四、烏骨雞
(一)抽檢基本信息。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通安光雞經營部銷售的烏骨雞,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後,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查,崇川區通安光雞經營部共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187.7公斤,貨值2259.91元。已銷售完畢。因該批次產品已全部銷售,未能實際召回。該批次烏骨雞系當事人從他處購進,也提供了上家的銷售單、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並能如實說明不合格產品的進貨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當地監管部門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五、生薑
(一)抽檢基本信息。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偉南食品經營部銷售的生薑,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南通市港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送達報告並對經營單位實施現場檢查,檢查發現港閘區偉南食品經營部共購進上述不合格產品17.5公斤,貨值350元。鑑於當事人採購時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了供貨者的營業執照,且在案發後能積極配合本局調查,及時發布召回公告對已銷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行召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當地監管部門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六、山核桃仁(分裝)
(一)抽檢基本信息。天貓比比妙旗艦店(經營者為江蘇省徐州市新沂勞力斯食品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江蘇省徐州市新沂勞力斯食品有限公司委託浙江省杭州臨安比比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核桃仁(分裝),黴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徐州市新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送達報告並對經營單位實施現場檢查,檢查發現上述不合格產品購進212瓶,共計35.62公斤,貨值2862元,已銷售完畢。因該批次產品已全部銷售,未能實際召回。當地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非法所得4197.6元、罰款15800元的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