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本文選自《同舟共進》
1955年8月31日,國務院將工資等級增加到30個級別,最高560元,最低18元;最高工資加上北京地區物價津貼後為649.6元,最低工資為20.88元,最高與最低工資之比擴大到了31.11倍之多.國民政府戰後的文官薪給標準,共37個級別,每級的相差數,最少5元,最多40元,僅8倍。
供給制在中共革命過程中曾發揮過巨大作用,但這種體現平等理念的分配製度並未堅持下去,而是逐漸轉向了以森嚴的等級制為標誌的職務等級工資分配製度。對於這種情況,毛澤東曾有過一種解釋。他說,這是因為進城以後,「原來在解放區實行供給制的人員佔少數,工廠職工是工資制,機關、企業新增加的人很多,他們受資產階級影響很深,要把他們原來實行的工資改為供給,也不那麼容易。」因此只好遷就現實,做出讓步。(毛澤東:《讀史達林談話記錄》1958年11月9~10日)顯而易見的是,這種說法並不足以解釋這一重大政策性轉變的內在原因,也無法使人真正了解中共自身為何要遷就這種「資產階級影響」。
工資差距比國民黨時期還大?
1955年8月31日,國務院正式頒布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全部實行工資制和改行貨幣工資制的命令,此後又頒布新的工資標準,不僅進一步提高了高級幹部的工資標準,而且將工資等級增加到30個級別,最高560元,最低18元;最高工資加上北京地區物價津貼16%後為649.6元,最低工資為20.88元,最高與最低工資之比擴大到了31.11倍之多.此次工資調整,再度拉大了等級之間的分配差距,由此引發了一些問題。
注意到新出現的各種情況,國務院在1956年6月全國各行各業實行全面工資改革的過程中,再度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最大級差係數因此略有縮小,減為28倍。然而,如果加上每一級別中的等級差,最高工資和最低工資之比,則達到了36.4倍。比較《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中這一時期毛澤東的批示及電報,可知他當時對於實行工資制始終很少具體過問。箇中原因,我們目前還無法做出準確的解釋。可以想見的關鍵原因或許在於,建國之初在涉及經濟體制建設方面的這一切改變,都以蘇聯經驗和蘇聯模式為依據。(註:據1940年蘇聯職務等級工資的標準,月收入最高可達10600盧布,而正式的月平均工資僅有339盧布。當時工人最高最低工資之比,甚至達到31.3:1。關於蘇聯工資制的相關情況,可參見鮑裡斯·邁斯納主編的《蘇聯的社會變革》,三聯書店版)中共剛剛執掌國家政權,初次著手管理如此大的一個國家,最初自然不能不較多地受到蘇聯經驗的影響,甚至於左右。也正是基於蘇聯的經驗,中共財經方面的工作人員,實際上從延安時期開始,就把產生於資本主義條件下的工資制,視為實現社會主義「按勞分配」的最合理的分配形式。
而由此造成的一個弔詭現象就是,因為相信蘇聯的分配製度才是最合理的、真正具有社會主義性質的分配製度,因此,中共各級領導人在進入各大中城市之後,很快發現,國民黨人過去實行的工資制度反而存在著平均主義色彩過於濃厚的問題,自己所要建立的新的分配製度,還必須擴大各個不同等級的級差係數,才能符合蘇聯模式的「合理」分配標準。結果,中共建國後工資改革的最重要工作之一,就是要破除國民黨舊的薪給制度所造成的平均主義的觀念和制度障礙,「反對和防止平均主義」傾向,突出強調「它是按勞取酬最大敵人,生產中的障礙,應嚴格批判」。
國民政府戰後的文官薪給標準,共37個級別,每級的相差數,最少5元,最多40元,僅8倍,相鄰各級之差較為平均,最高級和最低級之比,亦僅為14.5:1;而1956年人民政府所定工資標準,等級雖然只是30個級別,但每級的相差數擴大許多,最多差到55元,最少僅差2元,最高級和最低級之比,更達到28:1,超出前者近一倍。相比之下,國民政府時期的薪給標準,確較1956年人民政府所定的工資標準略顯平均。
實際上,還在《共產黨宣言》發表之際,馬克思、恩格斯就明確提出過,即使在資本主義政治制度下爭取無產階級最基本政治權利的鬥爭中,共產黨人也應當堅持提出「所有官員的薪金沒有任何差別」的政治要求,以求最大限度地限制因等級制所造成的種種流弊。馬克思、恩格斯的這些主張能否完全照搬或可討論,但此後歐洲國家,凡社會黨或工黨執政,都努力嘗試了近似的分配方法,以至影響到如今歐洲多數資本主義國家政府公務人員工資收入普遍差別不是很大。在這方面,蘇聯人的作法與馬克思、恩格斯對未來革命政權下公職人員應有待遇的設想,卻是南轅北轍。蘇聯人這時建立起來的職務等級工資制及黨政幹部內部的分配差距,甚至大大超過了歐美日本等資本主義國家公職人員收入分配上的差距。(註:在資本主義各國中,除極少數國家如加拿大、新加坡外,英、法、德等國的公務員。包括行政長官在內,最高最低工資差,一般僅在8~10倍上下,美、日亦僅在20倍左右。參見孫正民、崔愛茹編著的《國外公務員工資制度與工資立法》,法律出版社)
毛澤東:「錢這個東西是很討厭的」
然而,無論是對於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主張,還是對二戰後歐美日本等資本主義國家公職人員收入分配的情況,毛澤東這時似乎都不甚了解。這或許也是他不能對等級工資制的建立表示異議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基於這種情況,再加上黨內對蘇聯經驗的迷信,使得毛澤東在這一問題上顯得無所作為。他只能把問題歸結為金錢本身存在的問題,用他的話來說就是:「錢這個東西是很討厭的,可是我拿它也沒有辦法,現在誰拿它也沒有辦法,列寧也沒辦法,總歸還得有。」(《毛澤東遺物事典》,紅出版署1996年版)
還在延安時期,毛澤東就已經對後來的供給制的等級趨向表示不滿了。1947年3月胡宗南部佔領延安,毛澤東明確表示這是好事情,至少「打碎了龐大機構、官僚腐化」,逼得過去那種「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的供給制標準也改了。他甚至講:「供給標準就這樣好,打到南京上海都不要再提高。」(《謝覺哉日記。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949年中共中央初進北京城,在中南海懷仁堂開會時,一位軍隊將領當場提出:資本家吃飯時要擺五六個碗,解放軍吃飯是鹽水加一點酸菜,這不行,軍隊應當增加薪水。與會者當時多表示支持。毛澤東卻當即提出不同意見,他直截了當地反駁道:「這恰恰是好事。你是五個碗,我們吃酸菜。這個酸菜裡面就出政治,就出模範。解放軍得人心就是這個酸菜——當然,還有別的。現在部隊的夥食改善了,已經比專吃酸菜有所不同了。但根本的是我們要提倡艱苦奮鬥,艱苦奮鬥是我們的政治本色。」
多半是基於上述種種情況,毛澤東對工資改革問題,一連幾年都相當低調,很少介入。直到1956年春,即史達林去世兩年後,蘇共召開第二十次代表大會,公開承認史達林模式存在嚴重問題,毛才逐漸開始出來講話。
在初步反思幾年來照搬蘇聯經驗的利弊得失的情況下,他儘管委婉卻很明確地開始提出:現在的工資標準把收入的差距拉得太大了。在1956年全面推行工資制度改革前夕,他特別在黨內高層指出:「我們歷來提倡艱苦奮鬥,反對把個人物質利益看得高於一切。」工資可以增加一些,但要「主要加在下面,加在工人方面,以便縮小上下兩方面的距離」。
毛澤東的這一提醒顯然沒有發生任何作用,1956年公布的新的工資標準較以前沒有任何帶趨向性的變化。對此,毛澤東顯然不滿意。工資改革工作的帷幕剛剛落下,他就在八屆二中全會上對現行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資標準提出了批評。他在為大會做結論時專門就此表示了自己的意見。他說:「現在高級幹部拿的薪金和人民生活水平相比,懸殊是太大了,將來可以考慮也減少一些薪金。」他並且提到,不僅是薪金的問題,實際上還有特殊待遇問題,「一是物資供應,一是警衛太多,必須很好地注意加以改變,以身作則,才能號召人民艱苦奮鬥,同甘共苦」。正是基於這一點,據說毛澤東堅持不接受最高級別的工資待遇,只同意拿400元左右的工資。(註:韶山「毛澤東同志紀念館」編《毛澤東遺物事典》一書依據毛澤東歷年生活費收支報表所記,說毛澤東從1955年7月中國實行薪金制開始,每月工資即為404.8元,以後一直沒有變動過。但此說尚可存疑.因為404.8元的工資標準,應當是在1960年中共中央再度明令降薪以後確定下來的。另外.即使在稿費被一律取消的「文革」前後。毛澤東也一直享有最高標準的稿費待遇,因而其稿費收入在「文革」初期即已達數百萬元之多。雖然這一收入毛並未用於個人或家庭生活開銷,且幾度表示要將稿酬的大部交黨費,但他在世期間,仍只有他可以支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