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泰國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1月5日對於中國紅牛訴訟案件二審判決結果發布的聲明,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即「中國紅牛」)1月6日發布聲明予以回應,稱天絲集團對外發布信息存在斷章取義誤導性宣傳行為,並刻意隱瞞了泰國天絲及華彬集團已經就《95年合資合同》進行國際仲裁的情況。中國紅牛表示,下一步將審慎研判,通過一切可能之法律救濟途徑,包括申請再審及提請抗訴,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此中國紅牛認為,二審判決結果「並不代表該案件的終結,更非『一錘定音』。」
中國紅牛認為,此次二審判決並未涉及泰國天絲與中國紅牛及其股東1995年11月10日籤署的《協議書》(即《50年協議書》)中,中國紅牛享有的在中國市場獨佔生產、銷售紅牛飲料產品的合法權利。中國紅牛認為,合作期限為50年和合資公司的獨佔經營銷售權是紅牛飲料進入中國的前提,是對各方投資者穩定預期的利益保護,也是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根本。據悉,關於《50年協議》,中國紅牛和泰國天絲已在另案訴訟,目前正在審理尚無結果。
據悉,中國紅牛仍堅持「紅牛系列商標」為合資公司的資產,該爭議已由股東華彬集團提起國際仲裁。中國紅牛表示,泰國天絲的實際控制人許書標在世期間因約定了「產品商標是合資公司的資產」而沒有註冊該商標。在雙方合資公司經營的22年間,泰國天絲從未註冊該商標。但許先生去世後,泰國天絲現任控制人許馨雄於2018年註冊了該商標。中國紅牛目前正在推進相關恢復該商標真實權屬的訴訟。中國紅牛在該案件中的核心訴求是請求法院確認其對『紅牛系列商標』享有合法權益,即有權使用『紅牛系列商標』並享有其上所附收益等合法權益,而並非請求法院確認中國紅牛為商標所有權人。
中國紅牛還提到,在《95 年合資合同》中有約定,「系列紅牛商標的所有權歸屬之爭議,均應僅由華彬集團與泰國天絲通過國際仲裁解決,人民法院對此並無管轄權,應該以國際仲裁結果為準」。目前,該仲裁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尚未作出裁決。
中國紅牛還在聲明中透露,在中國紅牛成立25周年之際,公司將陸續發布《中國紅牛發展歷程白皮書》(1995-2020)細節,詳細披露華彬集團與泰國天絲的合作緣起、中國紅牛的艱難發展歷程及系列糾紛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