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駕照」大家容易理解,就如開車需要駕駛證一樣。但是對於「空域申請、提交飛行計劃」很多人就不太清楚了,如何申報、在哪申報、申報需要多長時間、能不能得到批覆,這一系列的問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即便是已經考取了無人機駕照的人,很多都感覺申請流程非常不便,在審批的過程中,也找不到相應的承接部門。面對亂象叢生的無人機市場景象,相關部門根據市場現狀提出了無人機飛行必須遵守的三個條件,即無人機駕駛證、空域申請和提交飛行計劃。成都華航無人機培訓學校為大家詳細的羅列出了無人機飛行空域申報所需要的相關資料及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法的無人機飛行分為兩種:
一、取得民航局批准認可的雲系統無人機駕駛證+獲得飛行空域的審批。
二、未取得民航局批准認可的雲系統無人機駕駛證,但駕駛小型化無人機在可視範圍內飛行+獲得飛行空域的審批。
飛行空域申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規定。空軍負責全國的飛行管制。在此原則下,各地的飛行審批權落在相應的飛行實施地所在的部隊身上。
1.審批所需材料:
公司營業執照、航空適航資質、人員執照、任務委託書、任務申請書
註:如任務性質涉及則需要
外國航空器或外國人使用我國航空器,需有總參謀部批准文件;
航空攝影、遙感、物探,需大軍區以上機關批准文件;
體育類飛行器,需地市級以上體育部門許可證明;
大型群眾性、空中廣告宣傳活動,需當地公安機關許可證明;
無人機駕駛系留氣球,需地市級以上氣象部門許可證明。
2.任務申請書的內容:
飛行單位、航空器型號(性能參數)、架次、航空器註冊地、呼號、機長(飛行員)、機組人員國籍、主要登機人員名單、任務性質、作業時間、作業範圍、起降機場、空域進出點、預計飛行開始和結束時間、機載監視設備類型、聯繫人、聯繫方式等。
3.審批流程
(1)獲得飛行任務以及任務委託書
(2)提前7天攜帶相關文件材料在飛行實施地所在部隊司令部辦理審批手續
(3)攜帶相應文件材料在民航(所在地)監管局運輸處、空管處辦理相關手續
(4)攜帶獲批覆印件以及相應的文件材料在民航(所在地)空管分局管制運行部辦理相關手續
(5)與民航(所在地)空管分局鑑定飛行管制保障協議(或召開飛行協調會)
(6)實施日前一天15時前向當地空管部門提交飛行計劃,如不在機場管制範圍內,可直接向民航(所在地)空管分局管制運行部區域管制室提交,在飛行實施前1小時提出申請
(7)區域管制室向飛行實施地所在部隊司令部航空管制中心提交飛行申請
(8)飛行實施地所在部隊司令部航空管制中心給予調配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