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堅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國家利益至上有機統一,正確認識國家生物安全體系
2020年2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指出,要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系統規劃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在生物安全體系建設過程中,必須在總體國家安全觀指導下,對生物安全內涵、外延進行正確認識,才能科學建構全面、系統、高效的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
一、當前對納入國家安全體系中的生物安全的兩種誤解
對於國家安全內涵與外延的認識,一直存在兩個極端化的觀點。一個是對國家安全狹義化認識,將國家安全主要指向傳統安全即國土安全、軍事安全與政治安全,以軍事戰爭、情報對抗、反間滲透等國家行為為主要內容,以國家性、軍事性、秘密性為主要特徵,將國家安全與國家安全機關的反間防諜工作聯繫在一起。另一個是領會總體國家安全觀過程中出現的國家安全泛化觀點。在國家安全研究中對於國家安全的界定一直存在各種爭論,甚至有觀點認為安全是不可定義的,「安全概念在根本上屬於爭議性的概念而難以統一,或者說安全是一種給出性的條件,恰如健康和身份一樣不能簡單給予其確切含義,甚至還可以說安全是沒有任何精確意義的模糊的符號」「國家安全的概念是社會科學中最模糊而又最充滿價值的概念之一」。總體國家安全觀「既重視傳統安全,又重視非傳統安全,構建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於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由於不能正確理解總體國家安全觀,因此出現國家安全泛化認識,其代表性觀點認為「國家安全是一個筐,什麼都可以往裡裝」,這也是對國家安全學是否存在獨特研究對象、國家安全學科是否能成為獨立學科的主要質疑。在當前生物安全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建設過程中,同樣出現了對生物安全的泛化認識,將生物科學與工程中的生物安全的基礎性概念、事件、管理風險與納入國家安全體系中的生物安全混淆,從而導致對生物安全的認知錯誤,進而必將帶來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的方向性錯誤。
二、總體國家安全觀指導下國家安全體系的正確認識
總體國家安全觀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實踐中,以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為基礎,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科技、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綜合運用政治學、情報學、管理學、法學等學科基礎理論,發現、識別、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維護與塑造國家安全的指導思想,是加強國家安全治理能力、完善國家安全治理體系的理論基礎。
國家安全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從法律層面對國家安全進行了權威定義:第一,國家安全的主體為「國家」,民族、地區不應成為國家安全的主體,國家以人民利益為主要內容;第二,國家安全的指涉對象為國家重大利益,即為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第三,外部不受威脅、內部沒有危險是國家安全的理想狀態,其既是一種客觀狀態,同時一定程度上取決於主觀感知;第四,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是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國家安全領域是國家治理重要領域,維護國家安全能力是國家治理能力的核心內容;第五,安全觀念正在以國家為本位的傳統安全觀念向以人為本位的新安全觀念轉變。
國家安全體系整體與各個國家安全領域之間的辯證關係是總體國家觀的體系基礎。辯證系統論認為世界是以系統存在的整體,世界上任何系統客體都是結構與功能的統一體,整個物質世界是由不同層次的等級結構組成的統一體,世界上任何客體都是動態的開放系統,世界處於永不停息的自組織運動中。總體國家安全觀以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分類為基礎系統化不同領域從而構建完整國家安全體系,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的分類,是國際關係視野下對國家安全領域的基本分類。而總體國家安全觀重點研究國家安全整體與不同國家安全領域之間的關係。馬克思將生產方式視為是由各個獨立要素構成的理論系統,分析了這些要素在系統中的獨立運轉方式,認為社會變化是由原系統的內部過程和階級矛盾所產生,形塑社會經濟形態的分析模型為三個主要子系統構成的一個生產方式系統,這些子系統是經濟基礎、政治和法律上層建築、社會和文化意識的形式,「馬克思構想的整個分析結構是全體論性質的。這個模型成為整體、統一體。但是它卻是一個由非同質的要素構成的統一體。是由分析起來明顯不同的要素組成的綜合。因此,也可以從它的組成的要素這一級來進行理論分析」。馬克思主義對生產方式系統的建模分析及其原理科學揭示了國家安全體系整體與各個不同國家安全領域部分之間的辯證關係。
三、堅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國家利益至上有機結合科學認識國家生物安全體系
總體國家安全觀中的「總體」主要體現在「一是揭示了國家安全含義的全面性」,總體國家安全體系涵蓋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全部領域;二是突出了國家安全布局的系統性,不同國家安全領域構成了一個相互聯繫、相互影響的有機系統;三是強調了國家安全效果的可持續性,即「發展與安全並重以實現持久安全」。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科技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五大要素共同構成了總體國家安全觀對立統一、同則不繼的有機系統。總體國家安全的實現需要融合內部不同領域、關係、要素,統籌協調才能達到和諧發展的理想狀態。各領域、關係、要素在總體國家安全體系內有機、有序不斷磨合,始終處於動態發展變化中。經濟安全、社會安全、環境安全、網絡安全、科技安全、核安全、生物安全等領域中的重大風險,並非在某一領域單一存在、發生、發展,隨著不同風險的發酵、變異,各種風險的疊加、混同,會破壞政治安全根本,危及人民安全宗旨,影響國家利益整體,從而危害國家安全。
「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是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與目的,「必須牢記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生命重於泰山」,一切以人民安全為宗旨,建設人類安全共同體,是理解生物安全、建構生物安全治理體系的根本出發點。傳染病流行暴發、生物技術開發、生物物種危機、實驗室管理等生物領域的各種重大風險直接危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同時誘發、滋生經濟、社會、文化、網絡、糧食、科技、軍事等各個領域重大風險,這些風險聯動疊加、積聚發酵,影響政治安全,破壞國家利益,最終危害國家安全。必須在總體國家安全觀指導下,堅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國家利益至上有機結合,才能正確理解、認識生物安全,明確納入國家安全體系中的生物安全體系的邊界與範圍,從而科學建設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為維護總體國家安全作出專業領域的貢獻。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學國家安全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