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臺生物安全法 明確生物安全是國家安全重要組成部分

2020-12-04 中國新聞網

中國出臺生物安全法 明確生物安全是國家安全重要組成部分

2020-10-17 20:51:03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黃鈺涵 責任編輯:黃鈺涵

  中新社北京10月17日電 (李純 黃鈺欽)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17日表決通過了生物安全法,將自2021年4月15日即中國第六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起施行。該法明確了生物安全的重要地位和原則,規定生物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

  生物安全法共分為十章88條。該法的制定旨在維護國家安全,防範和應對生物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護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促進生物技術健康發展,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傑17日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生物安全法是生物安全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系統性、統領性法律,「其頒布和實施必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他繼而介紹了該法頒布和實施的意義。一是有利於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生物安全法將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作為立法宗旨,明確維護生物安全應當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防範和應對各類生物安全風險時,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二是有利於維護國家安全。生物安全法堅持總體國家安全,明確生物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進行謀劃和布局,明確生物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完善風險防控制度體系,有效防範和應對生物安全各類風險,維護國家安全。

  「三是有利於提升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袁傑介紹說,針對生物安全領域特別是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來的問題,著力固根本、強弱項、補短板,設專章規定生物安全能力建設,要求政府支持生物安全事業發展,鼓勵生物科技創新和生物產業發展,加強人才培養和物資儲備,統籌布局生物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提升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四是有利於完善生物安全法律體系。生物安全涉及領域廣、發展變化快,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往往只對單個具體的生物安全風險進行規範,比較零散和碎片化。「有的效力層級較低,有的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實踐需要,有些領域還缺乏法律規範,需要制定一部生物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

  袁傑指出,生物安全法系統梳理、全面規範各類生物安全風險,明確生物安全風險防控體制機制和基本制度,填補了生物安全領域基礎性法律的空白,有利於完善生物安全法律體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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