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入境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11月27日,我省武威市報告1例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該無症狀感染者於11月10日自美國抵達廣州,在廣州完成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1月24日解除隔離後當晚乘坐CZ3251次航班抵達蘭州中川機場,在蘭州新區泰華國際大酒店住宿。25日上午乘私家車返回武威市涼州區,26日核酸檢測陽性。現已判定的38名密切接觸者未流入我市。
入冬以來,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續高發,入境人員及所攜帶物品傳播疫情風險較高,即使經過第一入境點隔離14天後仍有感染髮病或傳播風險。為全力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嚴防境外疫情輸入,確保全市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入境人員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入境來慶人員無論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無論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其他城市中轉進入,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組)、接待單位或住宿酒店如實申報健康登記,自覺配合屬地疫情防控部門落實醫學觀察和核酸檢測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自11月13日以來從境外來慶返慶的人員,立即將相關情況向所屬社區(村組)、單位報告;若在境外的親屬、合作對象近期有來慶計劃的,必須將車次、航班等返程信息,提前向所屬社區(村組)、單位報備,由社區(村組)、單位向屬地疫情防控辦報告。
三、所有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滿解除隔離的,到達我市後進行為期14天居家觀察,並於到達當天接受首次核酸檢測。未接受第一入境地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在到達我市後立即進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四、對居家隔離期間違反隔離觀察規定的,一律採取集中隔離觀察措施,並自行承擔集中隔離相關費用。對不按要求及時申報、隱瞞旅居史或者健康狀況等信息、不服從隔離觀察等防疫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慶陽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緊急通知
2020年11月27日
甘肅新增1例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
多地發布尋找密切接觸者通告
擴散擴散尋找
緊急尋找流入靖遠縣、景泰縣的2名密接者的密接者
廣大居民朋友:
2020年11月27日,武威市報告1例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11月27日靖遠縣疾控中心接到省疾控中心密切接觸者協查信息,2名該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於26日晚流入靖遠縣。經核實兩人26日20:00入住靖遠縣新華賓館,20:30-21:00左右在新華賓館樓下1918牛肉麵吃飯,27日上午09:00左右在風雷街思泊湖牛肉麵吃早飯後返回賓館再無外出。
為了您與家人的健康及社會平安,按照傳染病防控的有關規定,靖遠縣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現提醒此期間有可能接觸的人員採取以下防護措施:
1、請11月26日下午1點鐘從景泰到靖遠將2位客人送到靖遠縣新華賓館的私家車司機;晚8時至27日下午18時曾經入住新華賓館的賓客;20:30-21:00左右在新華賓館樓下1918牛肉麵吃飯的顧客和27日上午09:00左右在風雷街思泊湖牛肉麵吃早飯的顧客,第一時間主動向居住地所在社區報備相關情況,主動配合社區做好居家隔離,接受社區健康管理,按要求進行核酸檢測。
2、自11月27日起,請居家自我隔離觀察14天。隔離觀察期間,請佩戴口罩,儘量減少與家人接觸。家人也需落實好個人防護措施,採取單人單間居住和分餐制,避免交叉感染。
3、若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症狀,及時就近到醫院發熱門診或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並如實告知個人接觸史及旅居史,就診途中應全程佩戴口罩,並儘量避免乘坐公共運輸工具。
4、請廣大居民時刻注意個人防護,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科學規範佩戴口罩,養成勤洗手、常通風、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等良好衛生習慣。
靖遠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岷縣關於密切接觸者的溫馨提示
關於對岷縣與1例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
的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的溫馨提示
廣大居民朋友:
2020年11月27日19:30,岷縣接定西市疾控中心轉來甘南州疾控中心《協查函》及上級部門通知:甘南州卓尼縣二人被判定為11月27日報告武威市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上述二人於11月25日10:25乘坐D8886次火車(01車15F、01車14F)於當日12:28左右到達岷縣火車站,後轉乘計程車前往卓尼縣。隴南市一居民與武威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同乘CZ3251航班達到中川機場,於11月25日11:35在蘭州乘坐D806次列車(3車18D),於13時36分抵達宕昌哈達鋪,乘計程車返回家中,該列車於當日13:19左右經停岷縣火車站。
為了您與家人的健康及社會平安,按照傳染病防控的有關規定,現提醒此期間有可能與以上三人接觸的人員採取以下防控措施:
1、請11月25日乘坐D8886(1車廂)、D806(3車廂)在岷縣火車站下車的同車廂人員,第一時間主動向居住地所在社區(或村)報備相關情況,主動配合做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核酸檢測。接報備後,所在鄉鎮第一時間向縣聯防聯控辦公室報告。
2、請11月25日乘坐D8886、D806次在岷縣火車站下車的同車次人員,第一時間主動向居住地所在社區(或村)報備相關情況。自接觸之日起,居家隔離觀察14天。隔離觀察期間,不得外出,佩戴口罩,儘量減少與家人接觸,採取單人單間居住和分餐制,避免交叉感染。家人也需落實好個人防護措施。
3、與11月25日乘坐D8886、D806次列車上旅客有過接觸的人員,居家做好自我健康監測並主動向社區(或村)報備。
4、上述人員若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症狀,及時向屬地衛生院電話報告,並如實告知個人旅居史,就診途中應全程佩戴口罩,並儘量避免乘坐公共運輸工具。
5、請廣大居民時刻注意個人防護,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科學規範佩戴口罩,養成勤洗手、常通風、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等良好衛生習慣。
岷縣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辦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甘南州3例密切接觸者的溫馨提示
關於甘南州3例新冠肺炎
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的溫馨提示
廣大居民朋友:
2020年11月27日,武威市報告1例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接到省疾控中心密切接觸者協查信息,我州3名人員與該無症狀感染者同乘CZ3251航班抵達蘭州中川機場。根據初步流調報告,現將盧某某、陳某、廖某某活動軌跡公布:
一、 盧某某活動軌跡:
11月24乘坐CZ3251航班於25日凌晨00:10抵達蘭州中川機場,下機後乘坐計程車抵達蘭州市城關區,於1:40左右入住甘肅逸興酒店,25日9:30左右自駕車輛前往中川機場接人,接到2人(陳某1、男,徐某、女)後於14時返回蘭州,所接人員入住張掖路全季酒店,隨後在張掖路入住酒店附近飯館(飯館名未知)就餐,就餐後陳某1、徐某2人返回全季酒店,盧某某前往甘肅凱達酒店(秦安路)。當晚盧某某、唐某某(盧某某朋友)、陳某1、徐某4人前往靜寧路有奴思飯店就餐,就餐完畢後,四人返回各自住所。26日9:30分盧某某自駕車輛載陳某1、徐某返回合作市天隆汽車配件有限公司,14:30至17:00左右,盧某某、陳某1、徐某、餘某(天隆汽車配件有限公司人員)4人在合作市河西上園拉嘉洛藏餐吧(靠停車場最邊包廂)就餐,餐後盧某某、陳某1、徐某自駕前往合作市九層佛閣遊玩,自述期間佩戴口罩,17:30分左右盧某某、餘某返回州人行家屬院住處休息。27日10:30分盧某某自駕車與陳某1、徐某三人到合作市東二路橋頭京穆蘭牛肉麵店吃早餐,之後3人駕車前往夏河拉卜楞寺遊玩,自述全程佩戴口罩,於13:30左右自駕車前往蘭州,已由蘭州市七裡河區疾控中心接轉管理。
二、陳某、廖某某活動軌跡:
陳某、廖某某兩人11月24乘坐CZ3251航班於25日凌晨00:10抵達蘭州中川機場,在蘭州市城關區天水南路31號仁和快捷旅館209住宿,早晨乘坐機場大巴前往蘭州火車站,10:00乘坐D8886次列車(D1車14號、D1車15號)前往岷縣,12:30左右到岷縣火車站,乘坐計程車14時左右到達卓尼縣城(兩人途中和1名女性乘客拼車),在聖原大酒店對面經營勞保用品商店候車,16時左右乘坐工地皮卡車17:00左右抵達工地(陳某、廖某某與工地相關人員及司機已經採取集中隔離)。
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及社會平安,按照傳染病防控的有關規定,提醒在此期間有可能接觸的人員採取以下防護措施:
1.與此活動軌跡有交集的人員第一時間主動向居住地所在社區報備相關情況,主動配合社區採取相關防控措施,接受社區健康管理。
2.自接觸之日起,請居家自我隔離觀察14天。隔離觀察期間,請佩戴口罩,儘量減少與家人接觸。家人也需落實好個人防護措施,採取單人單間居住和分餐制,避免交叉感染。
3.若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症狀,及時就近到醫院發熱門診或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並如實告知個人旅居史,就診途中應全程佩戴口罩,並儘量避免乘坐公共運輸工具。
4.請廣大居民時刻注意個人防護,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科學規範佩戴口罩,養成勤洗手、常通風、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等良好衛生習慣。
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隴南市1例密切接觸者的溫馨提示
關於我市1例新冠肺炎
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的溫馨提示
廣大居民朋友:
2020年11月27日,武威市報告1例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11月27日隴南市疾控中心接到省疾控中心密切接觸者協查信息,我市1居民與該無症狀感染者同乘CZ3251航班抵達蘭州中川機場。經核實該居民於11月25日11時35分在蘭州站乘坐D806次列車(3車18D座),於13時36分抵達宕昌哈達鋪,乘計程車返回家中。
為了您與家人的健康及社會平安,按照傳染病防控的有關規定,隴南市疾控中心現提醒此期間有可能接觸的人員採取以下防護措施:
1、請11月25日13時36分左右在哈達鋪車站接D806次列車旅客的計程車司機,第一時間主動向居住地所在社區報備相關情況,主動配合社區採取相關防控措施,接受社區健康管理,按要求進行核酸檢測。
2、請乘坐11月25日D806次列車3車的乘客第一時間主動向居住地所在社區報備相關情況,主動配合社區採取相關防控措施,接受社區健康管理,按要求進行核酸檢測。
3、自接觸之日起,請居家自我隔離觀察14天。隔離觀察期間,請佩戴口罩,儘量減少與家人接觸。家人也需落實好個人防護措施,採取單人單間居住和分餐制,避免交叉感染。
4、若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症狀,及時就近到醫院發熱門診或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並如實告知個人旅居史,就診途中應全程佩戴口罩,並儘量避免乘坐公共運輸工具。
5、請廣大居民時刻注意個人防護,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科學規範佩戴口罩,養成勤洗手、常通風、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等良好衛生習慣。
隴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0年11月27日
張掖市1例密切接觸者的溫馨提示
廣大居民朋友:
2020年11月27日,武威市報告發現1例境外輸入性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11月27日16點50分張掖市疾控中心接到省疾控中心密切接觸者協查函,通報我市1名密切接觸者11月24日與武威無症狀感染者同乘CZ3251航班(44K)至蘭州。該密切接觸者於11月26日13:25分從蘭州西站乘高鐵D2687次動車(1車廂05D座),於16:55分抵達張掖西站下車,乘計程車入住宜必思酒店。目前,該密切接觸者已集中留觀,第1次採樣核酸檢測呈陰性,仍在進行集中隔離和健康監測。按照傳染病防控的有關規定,現提醒在此期間有可能接觸的人員採取以下防護措施:
1、請11月26日13:25分從蘭州西站乘高鐵D2687次動車1車廂的人員,第一時間佩戴口罩、向當地社區和疾控機構報告個人信息和相關情況,立即實施自我健康監測,配合做好核酸檢測。特別是乘坐該次動車於當日16:55分抵達張掖西站下車的人員,要立即向轄區社區或疾控機構報告,迅速主動做好核酸檢測和健康監測。
2、請11月26日16:55分左右在張掖西站載乘該密切接觸者入住宜必思酒店的計程車司機,第一時間主動向居住地所在市區疾控中心報告相關情況,主動配合採取相關防控措施,按要求立即配合做好核酸檢測。
3、所有接觸人員自接觸之日起,請居家自我隔離觀察14天。隔離觀察期間,單人單間,佩戴口罩,最好不與家人接觸。家人也需要落實好個人防護措施,分餐制、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4、若出現發熱、乾咳、乏力、腹瀉等症狀,及時撥打120,安全轉運到發熱門診或定點醫院進行就診和排查,並如實向醫務人員告知個人接觸史、旅居史,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護。
5、請廣大居民時刻注意個人防護,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科學規範佩戴口罩,養成勤洗手、常通風、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衛生習慣。
張掖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
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宕昌縣緊急尋找相關密切接觸者的通告
關於緊急尋找相關密切接觸者的通告
(第十三號)
廣大居民朋友:
2020年11月27日下午,宕昌縣接隴南市疾控中心轉辦的協查函:11月24日,我縣一居民孫某某(女)與武威市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同乘CZ3251航班抵達蘭州中川機場。根據初步流調報告,孫某某活動軌跡如下:11月25日00:10抵達蘭州中川機場,下機後乘坐計程車抵達蘭州市城關區,入住蘭州火車站附近的蘭庭華豐招待所;25日步行至蘭州火車站;11:35在蘭州火車站乘坐D806次火車(3車18D)於13:36抵達哈達鋪火車站;同日14時左右乘坐車牌號為甘KT1881計程車前往宕昌縣城,同車3女1男(包括司機),孫某某全程佩戴口罩,目前已追蹤到位3人(包括司機),仍有1男1女未找到;15:30左右抵達縣城,入住華鼎純KTV宿舍,與沈某某(女)同住一間房,孫某某自述25日晚至27日13時一直未外出(用餐均由沈某某點外賣);27日下午13時左右與沈某某、趙某某步行至民生廣場用膳宮就餐,用餐約10分鐘;餐後3人步行至縣中醫院附近的簡約理髮店理髮;17時左右進入集中隔離點。截至11月27日22:30,孫某某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
11月27日23時許,岷縣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辦公室發布《關於對岷縣與1例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的溫馨提示》:甘南州卓尼縣二人被判定為11月27日報告武威市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該二人於11月25日10:25乘坐D8886次火車(01車15F、01車14F)於當日12:28左右到達岷縣火車站,後轉乘計程車前往卓尼縣,該列車於當日12:47左右經停哈達鋪火車站。
為了您與家人的健康及社會平安,按照傳染病防控的有關規定,現提醒此期間有可能與以上3人接觸的人員採取以下防控措施:
1.請11月25日乘坐D806(3車廂)、D8886(1車廂)在哈達鋪火車站下車的同車廂人員,第一時間主動與縣疫防辦或縣疾控中心、屬地鄉鎮(村社)、工作單位報備相關情況,主動配合做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核酸檢測。接報備後,所在鄉鎮、工作單位及縣疾控中心第一時間向縣聯防聯控辦公室報告。
2.請11月25日至27日在宕昌期間與我縣居民孫某某有同行、交談、近距離接觸等情況的人員,第一時間主動與縣疫防辦或縣疾控中心、屬地鄉鎮(村社)、工作單位報備相關情況,主動配合做好核酸檢測,並居家隔離不得外出。接報備後,所在鄉鎮、工作單位及縣疾控中心第一時間向縣聯防聯控辦公室報告。
3.請11月25日乘坐D806、D8886在哈達鋪火車站下車的同車人員,第一時間主動與縣疫防辦或縣疾控中心、屬地鄉鎮(村社)、工作單位報備相關情況。自接觸之日起,居家隔離觀察14天。隔離觀察期間,不得外出,佩戴口罩,儘量減少與家人接觸,採取單人單間居住和分餐制,避免交叉感染。家人也需落實好個人防護措施。
4.請與11月25日乘坐D806、D8886次列車上旅客有過接觸的人員,居家做好自我健康監測並主動向所在鄉鎮、村(社區)報備。
5.上述人員若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症狀,及時向屬地衛生院電話報告,並如實告知個人旅居史,就診途中應全程佩戴口罩,並儘量避免乘坐公共運輸工具。
6.請廣大居民時刻注意個人防護,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科學規範佩戴口罩,養成勤洗手、常通風、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等良好衛生習慣。
來源:中國甘肅網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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