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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倫貝爾市商務局、呼倫貝爾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呼倫貝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疫情防控通告
根據疫情防控指揮部工作安排,呼倫貝爾市商務局、呼倫貝爾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呼倫貝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發布如下通告:
一、根據《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商場、超市疫情防控技術指南〉等4個防控指南的通知》,商場、超市、農貿(集貿)市場入口處,要張貼健康碼圖識,開展體溫測量,體溫檢測正常、佩戴口罩方可進入。對於不使用或不會操作智慧型手機的老年人等群體,其健康碼可採取憑有效身份證登記、親友代辦、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務引導。對拒不佩戴口罩的,商場、超市、農貿(集貿)市場有權拒絕其進入經營場所。
二、藥店、診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充分發揮疫情防控「哨點」作用,對購買退燒、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藥品的人員實名登記,並每日將統計信息及時上報屬地指揮部、市場監管部門、衛健部門、社區等。對進店顧客、患者進行體溫檢測,對體溫≥37.3℃或有其他呼吸道症狀的人員做好記錄,詢問旅居史和可疑接觸史,並及時按要求上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市場監管部門、衛健部門、社區等。
三、各類市場主體從業人員應做好自身安全防護工作,每日上崗前應進行體溫檢測,工作期間應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定期對工作制服進行清洗和消毒,按要求做好工作場所的清潔、消毒、通風換氣等工作。
四、凡是從市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進口冷鏈食品到達前24小時,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報備。進口冷鏈食品經營者可登錄內蒙古自治區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系統(微信小程序「蒙冷鏈」)進行信息報備,並附「蒙冷鏈」電子追溯碼,不得隱瞞漏報相關信息。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應每周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上報冷鏈從業人員數量等基本信息。
五、進口冷鏈食品要專區存放、專用通道進貨、專區貯存銷售,不得與其他食品混放銷售。無購貨憑證、報關手續、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證明等合格證明文件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不得採購、上市銷售。其他冷鏈食品嚴格按照國家、自治區相關規定落實定期抽檢制度。
六、嚴格控制聚集性活動。舉辦50人以上聚集性活動,要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制定詳細規範的防控方案,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經主管部門同意,報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准。承接50人以上集體用餐的餐飲服務單位,要與舉辦方籤好疫情防控承諾書,做好疫情防控源頭工作。提倡廣大市民從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減少不必要的聚餐,提倡在家吃年夜飯、團圓飯,家庭私人聚會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發熱、咳嗽、乏力等不適症狀者不得參加。
七、使用進口非冷鏈貨櫃貨物(不適宜消毒商品除外)的生產經營單位應查驗消毒處理證明和記錄,對無法提供消毒處理證明和記錄的進口非冷鏈貨櫃貨物不得進入市場流通。
2021年1月13日
來源:呼倫貝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來源:呼倫貝爾市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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