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長沙中院開庭公審??特大非法製造買賣爆炸物案,19名被告人受審。大家傳遞話筒回答受審提問。 圖/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 劉豔)
(4月12日,長沙中院開庭審理湖南首例特大非法製售爆炸物案,被告人57歲的湯茂書和47歲的譚海山一個是高血壓,一個是腿疼,經法官允許讓其坐下庭審。 圖/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 劉豔)
紅網長沙4月12日訊(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 龔芳柳 通訊員 胡琳偉)55多萬發雷管被引爆,後果會怎麼樣?檢察官說,不堪設想。一枚雷管爆炸即可危及人命;兩枚雷管可將5毫米厚的鉛板炸穿。然而,瀏陽一名中學物理老師,利用所學,召集一夥十多人,一年時間製造了55萬多發雷管,賣出24.8萬發。
12日,長沙中院開庭審理了這起由公安部督辦的湖南首例特大非法製售爆炸物案。
高血壓被告人坐著聽審
上午8時30分,長沙中院安檢處排起了長隊,100多市民逐個接受檢查。他們都是即將審理的製售爆炸物案,19名被告人的家屬,很多都是一大早,從瀏陽趕過來的。
「帶19名被告人。」法官敲響法槌,宣布開庭。
法庭側門,腳步聲越來越近,法警帶著被告人進入法庭。
「德勝——」突然,法庭裡一陣騷動,旁聽席上,幾十名旁聽人員猛地站起來,揮著手,喊著被告人的名字。也有一些婦女和老人,捂著嘴巴小聲的哭起來。
法官再次宣布法庭紀律。哭泣聲逐漸變小,站起來的旁聽人員,也緩慢坐下,但把腦袋伸得長長的,揮著手和被告人打招呼。
「2008年上半年至2009年4月,被告人湯德勝先後夥同被告人王志峰在瀏陽市……」檢察官開始宣讀起訴書。檢方指控,這夥人製造了製造了55.2萬發雷管,同時僱請被告人陳英明和被告人蔡立許非法出賣24.8萬發雷管,並製造了1萬米的導火索出賣。
而就在檢察官宣讀起訴書時,法警搬過來兩凳子,讓被告人57歲的湯茂書和47歲的譚海山坐下。法警說,這兩個人一個是高血壓,一個是腿疼,所以經法官允許讓其坐下庭審。
檢察官花了21分鐘讀完起訴書。
研製配方炸斷7根手指
這夥最先落網的是被告人廖天才。2009年4月29日,永州人廖天才和兒子廖金輝從廣東租乘的士到瀏陽,在瀏陽人劉守水手中賣了1萬米導火索和雷管12869發。隨後,他們驅車運輸爆炸物前往郴州市臨武縣,準備開採煤礦。
晚上,滿載著爆炸物的士本應駛上京珠高速公路,可不熟悉路況的哥卻陰差陽錯地,把車開進了長永高速公路星沙收費站,警方在查驗該車時,發現後座和尾廂中有大量纖維袋。扯開袋子,裡面全是雷管與導火索。
根據線索,警方連夜趕赴瀏陽,抓獲犯罪嫌疑人劉守水、譚海山等人。
審理查明,畢業於某花炮學校的湯德勝,曾經在瀏陽當過中學物理老師,後來下海到一家花炮廠當技術員,掌握了雷管的生產技術。
2007年7月,譚海山找到湯德勝,稱有銷售雷管的渠道,要他想辦法生產一批雷管。2008年上半年,湯德勝夥同同學王志鋒一起研製出了雷管的生產配方。2009年11月,在家秘密研製雷管生產配方的王志鋒操作失誤,雷管掉到地上,一聲巨響後,躲避不及的他雙手7個手指被炸掉。他忍著巨痛簡單包紮後偷偷跑到醫院,謊稱被割草機割斷了手指,騙取了醫生的信任。
一年製造55多萬發雷管
湯德勝在家自行研製出新的雷管生產及改裝技術後,再次與譚海山結成合作關係,湯德勝負責批量生產,譚海山承諾幫助銷售。2008年9月,湯德勝等人花費10多萬元在瀏陽市鎮頭鎮南門村建立了雷管生產工廠,並用6萬元建起了別人要花200萬元才能建起的生產線。
據介紹,2008年以來,湯德勝等人共非法製造雷管約55萬多發進行銷售,警方已在對其進行追繳。
面對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除了施克強外的18名被告人均表示沒有異議。在法庭上,施克強始終表示跟這夥人不是一起的,不知道這夥人在自己出租的家裡製造雷管。
庭審進行了一天,由於案情重大,法官宣布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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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枝、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買賣、運輸核材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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