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青島科技大學發布了《關於2019-2020學年第二學期學費、住宿費繳納及退費情況的說明》,青科大按照《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魯教財字〔2020〕2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收取本學期學分學費和住宿費。》,學校決定退還本學期(5個月)住宿費(不論是否返校住宿)。
△來源:青島科技大學官網
本學期,青科大按《通知》規定收取學分學費。《通知》指出,「實行學分制收費的高校,按照學校本學期所修學分收取學分學費和註冊學費」。前期,青科大教務處已將畢業生在本學期選修學分的情況發放至各學院,財務處將於6月8日根據畢業生核對確認後的實際學分進行扣款。青科大教務處將於近期組織非畢業生學生確認本學期實際選修學分,財務處將於7月初視學分確認進度組織扣款。
《通知》規定,「學校按照實際發生原則收取住宿費。春季學期按5個月計算,對於未住宿的學生,學校按月計退住宿費,多收部分於學期結束後一律退還學生。在校實際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由各學校根據本校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規定計退。」青科大本著關愛學生的原則,決定退還本學期5個月住宿費(不論學生是否返校住宿)。學校財務處將於6月5日完成畢業生(含本專科生、研究生)的住宿費退費工作,7月15日前完成非畢業生的住宿費退費工作。所有退款均退還到學生在財務處登記的銀行卡上。
而此前,青島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
【來源:青島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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