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晚視覺網1月13日報導。湖北襄陽某超市內有一位老人身上掛著一個牌子,牌子上寫的4個大字"我是小偷"。相關視頻被傳到網上引起了熱議,超市老闆發文澄清是老人願意這樣做的。針對這件事情網友們有不同的看法。
老人偷東西被抓,同意貼"我是小偷"紙條
1月11日,有網友前去某超市購物時,發現一位老人戴著"我是小偷"的牌子在超市內行走。據了解,這位老人在超市內有多次行竊的行為。第1次老人被抓,工作人員念其年紀已老,選擇了原諒,第2次被抓,工作人員堅定要懲罰老人的決心。
工作人員表示只要老人同意貼紙條的解決方案,就不會再追究他的刑事責任,老人同意了。
網友評論:"這是給了小偷選擇權,你想報警處理還是想要侮辱,既然自己去偷了就得承擔責任。""同情小偷沒必要,雙方協商自願沒問題""還是報警處理比較好,更加人性,更能保證公民權益。""他可以拒絕的,又不是強迫,而且這種慣偷根本不在乎別人怎麼說。""人家說了這樣不追究責任,老人如果覺得不行也可以選擇別的解決方式。"
但也有網友有不同的看法,認為這很過分,偷東西最不好,但沒有必要侮辱老人,行竊固然可恥,這樣做帶有侮辱性。
偷肉幾個月未被發現,老人:吃肉不花錢
2019年年底,近兩個月超市工作人員在盤點櫃檯肉的庫存數量時,發現一共少了200公斤。為了找到原因,工作人員查看了超市監控錄像,終於找到了幕後黑手,竟是一位老人。每次買肉之後,老人都不會直接去選購其他物品,或者直接去結算,而是在櫃檯前閒逛。直到發現沒有工作人員後,就會偷偷躲到超市的死角,撕掉標籤再藏入衣服內,整個過程行如流水,看來已經不是第一次。
老人為了掩人耳目,每次在偷竊成功後都會選購其他的日用品,而這麼價值不高的商品老人會正常結算。因此幾個月以來,老人偷竊的行為都沒有被發現。
超市工作人員立即報了警,民警很快找到了該名老人。老人交代自己因退休無事喜歡逛超市,發現超市漏洞後,每次去超市都會偷一些肉回來,幾個月內家裡吃肉沒有花過錢。
如果在超市偷東西在一千元以下的,不構成盜竊罪的,一般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老人上的年紀身體不是很好,所以很多人並不願意因為一些小事情與老人發生衝突。但老人犯了錯也應該承擔責任,在家長發現老人的行為之後,更應該及時規勸,不要貪便宜,讓老人做違法亂紀的事情。一旦事情敗露,不僅會被要求賠償,承擔法律責任,名譽也會受損。
文案丨耕野
編輯丨藍逸飛
(部分參考來源:北晚新視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