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東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面試輔導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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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煙臺萊山經濟開發區面向全區公開競聘工作人員21人
為進一步深化萊山經濟開發區用人機制改革,優化人崗配置,激發乾部職工幹事創業活力,根據省、市關於推動開發區體制機制改革有關要求和開發區工作需要,現面向全區公開競聘工作人員,具體內容如下:
一、競聘崗位名稱及數量
萊山經濟開發區僱員共設為8級。其中:1—2級為高級僱員,由上級組織任命;3—4級為中級僱員,5—8級為初級僱員(8級僱員為新考錄行政事業編人員預留),實行全員競聘。
本次競聘共設置僱員崗位21個。其中:4級僱員崗位3個、5級僱員崗位5個;6級僱員崗位6個、7級僱員崗位7個;8級僱員崗位本次不實行競聘。(詳見附件1)
二、參加競聘人員範圍
萊山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中符合條件的人員(教師、醫生除外)。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勤政廉潔,樂於奉獻,遵紀守法,模範引領社會公德。具有崗位工作所需的專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能力、決策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語言表達能力。
3.具有擬競聘崗位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業務能力和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能較好地領會和貫徹上級要求,完成開發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4.競聘中級崗位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5年10月23日之後出生),競聘初級崗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80年10月23日之後出生),特別優秀的經主管部門推薦、全員聘任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放寬條件。
5.近兩年內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滿兩年的,需試用期考核合格)。
6.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8.萊山經濟開發區所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年齡及學歷可適當放寬,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5年10月23日之後出生),學歷放寬至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9.符合競聘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人事檔案存在疑點未調查清楚或已調查清楚但未處理到位的。
3.公務員未滿籤訂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4.尚在新錄用試用期的(萊山經濟開發區所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除外)。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名的情形。
(三)報名資格
競聘4級僱員(副部長)崗位人員需為現任副科級及以上幹部。競聘5級僱員崗位人員需為現任正股級及以上幹部。競聘6級僱員崗位人員需為現任副股級及以上幹部。競聘7級僱員崗位人員需為在全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1年以上、在編在崗,符合條件的人員,其中,5級僱員為業務科長,需要參加工作3年以上且能獨立勝任該崗位並能指導其他人開展業務。
(四)崗位申報
萊山經濟開發區所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可在同一部門申報上下兩個等級崗位。
其他單位參加競聘人員只能申報一個崗位。
四、聘期及聘用待遇
實行崗位聘用制,籤訂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期內及期滿,依據考核結果予以續聘或解聘。
聘用人員實行「單軌運行、檔案接續」,檔案內原職務、職級、工資不再變動,接續記錄開發區聘任崗位職務的履歷、工資、考核、獎懲等情況,按新任崗位執行相應薪酬。按照以崗定薪、薪隨崗動、總量控制、拉開檔次的原則,確定與崗位職級和績效考核掛鈎的薪酬方案,首次薪酬總額確定為萊山區直機關同條件工作人員收入水平的1.5倍。
對聘任後交流出開發區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人員,原則上按照開發區聘任的崗位職務交流,聘任崗位低於原檔案職務層次的,經上級組織部門批准,可根據有關規定,按原檔案職務層次交流。被末位淘汰不再聘任的,按照檔案封存職務層次安排。
五、競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競聘人員根據競聘崗位、報名資格條件及個人實際情況進行報名,填寫競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進行現場報名,並著手準備個人競聘相關材料。現為萊山經濟開發區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自願不參加本次競聘的需在報名表上註明「本人自願不參加此次競聘」,並籤字摁手印。
報名時間:10月24日14:00-17:00
報名地點:萊山經濟開發區管委社會事業管理部
聯 系 人:徐曉婷
聯繫電話:0535-6729865
(二)資格審查
由全員聘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規定的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報名人員資格條件不通過者,不予推薦參加崗位競聘。資格初審於10月24日完成。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競聘工作全過程,凡在後續工作中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競聘資格。
(三)報名公示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在萊山經濟開發區顯著位置予以公示。
(四)公開競聘
採取自上而下、分級競聘的方式進行。擬定於10月26日上午開展4級、5級崗位競聘工作,10月26日下午開展6級、7級崗位競聘工作。報兩個崗位的人員,上一崗位落聘後再參與下一崗位競聘。
競聘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先進行陳述,自我介紹並闡述對擬競聘崗位職責任務的理解和認識,時間不超過5分鐘;然後由評委提問,應聘人員進行答辯,時間不超過5分鐘,評委對應聘人員進行打分。同一職位競聘結束後,現場公布分數。根據面試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如同一崗位中出現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且影響聘用的,則組織專家對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用。
(五)公示聘用
各崗位人選確定後,對最終競聘結果在萊山經濟開發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問題或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籤訂合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項
本細則由萊山經濟開發區全員聘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繫電話:0535-6729865
監督電話:0535-6891572
附件:萊山經濟開發區面向全區公開競聘工作人員附件.doc
1.萊山經濟開發區競聘上崗僱員崗位表
2.萊山經濟開發區崗位公開競聘報名表
萊山經濟開發區全員聘任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