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運行危險源如何辨識,怎麼評價?水利部出臺《導則》

2021-01-08 澎湃新聞

為科學辯識與評價水利水電工程(水庫、水閘)運行危險源及其風險等級,有效防範運行生產安全事故,水利部組織制定了《水利水電工程(水庫、水閘)運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導則(試行)》,全文如下。

水利水電工程(水庫、水閘)運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導則

1 總 則

1.1

為科學辨識與評價水利水電工程運行危險源及其風險等級,有效防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辦〔2016〕3號)、《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安委辦〔2016〕11號)和《水利部關於開展水利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指導意見》(水監督〔2018〕323號)等,制定本導則。

1.2

本導則適用於水庫、水閘工程運行危險源的辨識與風險評價。

1.3

水庫、水閘工程運行危險源(以下簡稱危險源)是指在水庫、水閘工程運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健康損害、財產損失或環境破壞,在一定的觸發因素作用下可轉化為事故的根源或狀態。

水庫、水閘工程運行重大危險源(以下簡稱重大危險源)是指在水庫、水閘工程運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人員重大傷亡、健康嚴重損害、財產重大損失或環境嚴重破壞,在一定的觸發因素作用下可轉化為事故的根源或狀態。

重大危險源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定義的危險物品重大危險源。在工程管理範圍內危險物品的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其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參照國家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

1.4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水利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本導則。

1.5

水庫、水閘工程運行管理單位或承擔運行管理職責的單位是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管控的責任主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的小型水庫、水閘,其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其有關部門是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管控的責任主體(以上統稱管理單位)。

管理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根據工程運行情況和管理特點,科學、系統、全面地開展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嚴格落實相關管理責任和管控措施,有效防範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和水庫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本導則對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培訓、監督與檢查。

1.6

管理單位應組織制定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明確有關部門的職責、辨識範圍、流程、方法、頻次等,在此基礎上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編制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報告,主要內容及要求詳見附件1。(識別文末二維碼查看)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報告應經管理單位運管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分管運管和安全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以及主要負責人籤字確認,必要時應先組織專家進行審查。

1.7

管理單位應全方位、全過程開展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至少每個季度開展1次(含汛前、汛後),對危險源實施動態管理,及時掌握危險源的狀態及其風險的變化趨勢,更新危險源及其風險等級。

1.8

管理單位應對危險源進行登記,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並於每季度第一個月6日前通過水利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報送相關信息。對重大危險源和風險等級為重大的一般危險源應建立專項檔案,並報主管部門備案。危險物品重大危險源應按照規定同時報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1.9

管理單位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結合本單位和工程實際增減危險源內容,按照本導則的方法判定風險。

1.10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情況作為安全評價中運行管理評價的重要依據。

2 危險源類別、級別與風險等級

2.1

危險源分六個類別,分別為構(建)築物類、金屬結構類、設備設施類、作業活動類、管理類和環境類,各類的辨識與評價對象主要有:

2.1.1 構(建)築物類(水庫):擋水建築物,洩水建築物,輸水建築物,過船建築物,橋梁,壩基,近壩岸坡等。構(建)築物類(水閘):閘室段,上下遊連接段,地基等。

2.1.2 金屬結構類:閘門,啟閉機械等。

2.1.3 設備設施類:電氣設備,特種設備,管理設施等。

2.1.4 作業活動類:作業活動等。

2.1.5 管理類:管理體系,運行管理等。

2.1.6 環境類:自然環境,工作環境等。

2.2

危險源辨識分兩個級別,分別為重大危險源和一般危險源。

2.3

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分為四級,由高到低依次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

2.3.1 重大風險:極其危險,由管理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管控,上級主管部門重點監督檢查。必要時,管理單位應報請上級主管部門並與當地應急管理部門溝通,協調相關單位共同管控。

2.3.2 較大風險:高度危險,由管理單位分管運管或有關部門的領導組織管控,分管安全管理部門的領導協助主要負責人監督。

2.3.3 一般風險:中度危險,由管理單位運管或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管控,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協助其分管領導監督。

2.3.4 低風險:輕度危險,由管理單位有關部門或班組自行管控。

3 危險源辨識

3.1

危險源辨識是指對有可能產生危險的根源或狀態進行分析,識別危險源的存在並確定其特性的過程,包括辨識出危險源以及判定危險源類別與級別。

危險源辨識應考慮工程正常運行受到影響或工程結構受到破壞的可能性,以及相關人員在工程管理範圍內發生危險的可能性,儲存物質的危險特性、數量以及倉儲條件,環境、設備的危險特性等因素,綜合分析判定。

3.2

危險源應由在工程運行管理和(或)安全管理方面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及基層管理人員(技術骨幹),採用科學、有效及相適應的方法進行辨識,對其進行分類和分級,匯總制定危險源清單,並確定危險源名稱、類別、級別、事故誘因、可能導致的事故等內容,必要時可進行集體討論或專家技術論證。

3.3

危險源辨識方法主要有直接判定法、安全檢查表法、預先危險性分析法、因果分析法等。

3.4

危險源辨識應優先採用直接判定法,不能用直接判定法辨識的,應採用其他方法進行判定。當本工程出現符合《水庫工程運行重大危險源清單》(附件2)、《水閘工程運行重大危險源清單》(附件3)中的任何一條要素的,可直接判定為重大危險源。(識別文末二維碼查看)

3.5

當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範、技術標準發布(修訂)後,或構(建)築物、金屬結構、設備設施、作業活動、管理、環境等相關要素發生變化後,或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管理單位應及時組織辨識。

4 危險源風險評價

4.1

危險源風險評價是對危險源在一定觸發因素作用下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進行調查、分析、論證等,以判斷危險源風險程度,確定風險等級的過程。

4.2

危險源風險評價方法主要有直接評定法、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法)、風險矩陣法(LS法)等。

4.3

對於重大危險源,其風險等級應直接評定為重大風險;對於一般危險源,其風險等級應結合實際選取適當的評價方法確定。

4.4

對於工程維修養護等作業活動或工程管理範圍內可能影響人身安全的一般危險源,評價方法推薦採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法),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導則(試行)》(辦監督函〔2018〕1693號)。

4.5

對於可能影響工程正常運行或導致工程破壞的一般危險源,應由管理單位不同管理層級以及多個相關部門的人員共同進行風險評價,評價方法推薦採用風險矩陣法(LS法),見附件4《一般危險源風險評價方法—風險矩陣法(LS法)》。(識別文末二維碼查看)

4.6

一般危險源的L、E、C值(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或L、S值(風險矩陣法)參考取值範圍及風險等級範圍見《水庫工程運行一般危險源風險評價賦分表(指南)》(附件5)和《水閘工程運行一般危險源風險評價賦分表(指南)》(附件6)。(識別文末二維碼查看)

5 附 則

5.1

本導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識別二維碼查看附件

來源 | 水利部監督司

END

原標題:《水利工程運行危險源如何辨識,怎麼評價?水利部出臺《導則》》

相關焦點

  • 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水利水電工程(水庫、水閘)運行危險源辨識與...
    為科學辯識與評價水利水電工程(水庫、水閘)運行危險源及其風險等級,有效防範運行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我部組織制定了《水利水電工程(水庫、水閘)運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導則(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 【樞紐工程】危險源辨識與評價指引,輕鬆完成危險源系統上報
    上期微信文章我們探討了水庫工程的危險源辨識和評價指引,本期我們來看看樞紐工程的危險源辨識和評價指引,以及在水利安全生產信息系統裡進行申報流程怎麼操作。 對危險源在一定觸發因素作用下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進行調查、分析、論證等。
  • 危險源辨識
    1.危險源辨識範圍1.1危險源辨識應覆蓋項目施工涉及的場所、過程/活動、設備設施、自然災害等範圍。b)上述場所內所有設施設備的運行活動和進入場內所有人員的活動,包括常規活動(如正常的辦公、生活、施工生產和輔助生產活動)和非常規活動(如施工設備維修、臨時搶修、應急救援等活動)。對於在工作場所附近能夠自主控制的、可能對場所內和人員健康安全產生不利影響的有關活動,也應進行考慮。c)場所內或各項活動所使用的所有設施設備、材料。
  • 市水利局安監科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危險源辨識與管控工作培訓
    為貫徹落實省水利廳和市安委辦關於做好安全生產的工作要求,1月7日,佛山市水利局安全與質量監督科邀請廣州平瀚註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姚彩平總工、劉衛來總工為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水利投資有限公司、沙口水利樞紐站負責危險源和隱患管理填報的工作人員開展水利工程危險源辨識與管控工作培訓。
  • 工程項目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
    工程項目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一)策劃方式本工程將採用專題會議的形式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操作程序執行我局《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程序》。專題會議由總承包項目經理組織,總承包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部和項目其他相關的管理人員參加,共同完成。
  • 危險源辨識、評價與監控及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危險源辨識、評價與監控及應急預案管理制度11.1、編制依據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建築施工安全技術統一規範》(GB50870-2013)、《集團有限公司風險源辨識與監控管理辦法》(中鐵航空港安〔2014〕117號)、
  • 公司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員工培訓
    專題為「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安全課堂首先在氣分廠、聚丙烯廠等化工主體裝置輪次開講,包含了危險源和風險的概念、依據的制度和準則、分析的方法、準則的運用和方法演示等五個方面的內容。圍繞危險源及存在的風險,教員與員工進行有效的交流互動、認真思考,使培訓達到了成效。
  • 二建機電工程知識點:施工現場危險源辨識
    一、施工現場危險源辨識範圍  包括所有工作場所(常規和非常規)或管理過程的活動;所有進入現場人員(包括外來人員)的活動;機電安裝項目部內部和相關方的機械設備、設施(包括消防設施)等;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和條件;施工人員的勞動強度及女職工保護等。
  • 2019年3月起實施危化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新標準!
    2019年3月起實施危化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新標準!這意味企業和政府在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時需要更細緻、認真,工作量較以往有所增加。  此外,對於老版標準對危險單元的500米絕對距離範圍內的裝置、設施、場所的劃分定義,新版標準則對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分別辨識,前者包括生產裝置和設施,以切斷閥作為分割界限劃分為獨立的單元;後者包括儲罐區和倉庫,以罐區防火堤、獨立庫房(獨立建築物)為界限劃分為獨立的單元。
  • 新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與舊版區別何在?
    重大危險源辨識是重大工業事故預防的有效手段。自1982年歐共體頒布了《工業活動中重大事故危險法令》以來,美國、加拿大、印度、泰國等地都發布了相應的標準,1996年澳大利亞頒布了國家標準NOHSC:1014(1996)《重大危險源控制》。這些法規或標準中辨識重大危險源的依據都是物質的危險性及臨界量。
  • 法規司與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司就水利工程電子招標投標監管系統...
    來源:法規司1月12日下午,法規司應邀與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司舉行視頻座談,研討推進水利工程電子招標投標監管系統建設有關事宜。為落實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和國務院推進「網際網路+監管」要求,順應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新形勢,創新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方式,提升監管工作質量和效率,推動實現水利工程招標投標行政監管的規範化和電子化,進一步壓實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部門職責和屬地責任,水利部依託國家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網絡體系,組織開發建設了水利工程電子招標投標監管系統。
  • 河北:工業管道重大危險源 辨識與分級標準確定
    為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工作,省安監局近日制定了我省《工業管道重大危險源辨識與分級》和《長輸管線重大危險源辨識與分級》,明確了工業管道與長輸管線重大危險源辨識與分級標準。    為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工作,省安監局近日制定了我省《工業管道重大危險源辨識與分級》和《長輸管線重大危險源辨識與分級》,明確了工業管道與長輸管線重大危險源辨識與分級標準。
  • 看過來|非常實用的危險源辨識和事故隱患排查技術
    危險源辨識常識1危險源危險源:指可能導致人員傷害或疾病、物質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因素。3危險源辨識危險源辨識就是識別危險源並確定其特性的過程。危險源辨識不但包括對危險源的識別,而且必須對其性質加以判斷。目前,已經開發出的危險源辨識方法有幾十種之多,如安全檢查表、預危險性分析、危險和操作性研究、故障類型和影響性分析、事件樹分析、故障樹分析、LEC法、儲存量比對法等。
  • 水利部印發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管理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加快建立與新時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項目法人管理制度,水利部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管理指導意見》。深入總結分析督查、稽察、暗訪發現的項目法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針對項目法人履職不到位、考核評價機制不健全、管理能力不足、管理不規範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健全體制機制,完善制度、強化措施,更好發揮項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堅持權責一致。進一步明確項目法人職責,落實項目法人權利,建立權利責任統一、管理規範高效的項目法人運行機制。
  • 水利部行業標準《河湖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工程技術導則》實施
    中國日報1月11日電 為指導河湖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工作,由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牽頭編制的水利部行業標準《河湖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工程技術導則》(SL/T 800-2020)已於日前實施。該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包括河湖生態系統調查與評價、設計原則、河湖生態流量保障、水質保護與改善、河湖地貌形態保護與修復、重要水生生物棲息地與生物多樣性保護、水文化傳承與水景觀構建、材料和施工、監測和管理等。
  • 水利部關於印發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
    深入總結分析督查、稽察、暗訪發現的項目法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針對項目法人履職不到位、考核評價機制不健全、管理能力不足、管理不規範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健全體制機制,完善制度、強化措施,更好發揮項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堅持權責一致。進一步明確項目法人職責,落實項目法人權利,建立權利責任統一、管理規範高效的項目法人運行機制。  ――堅持改革創新。
  • 「雙體系」寫入新《安全生產法》 如何理解其與標準化之間的關係?
    風險如何能全面、準確、客觀辨識?  2、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掌握的風險評價工具太少(一般就是安全檢查表、LEC等,其他半定量或定量風險評價工具基本不會),如何能科學、準確評價風險?但是如何融合「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和「雙體系」,我們真的不太會  6、雖然有的地方「雙體系」標準很多,有的地方沒有,但是我們還是需要,類似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導則或標準的國家級「雙體系建設導則或標準」  7、第三方諮詢公司幫著做的「雙體系」,專家評審都通過了,但大多不是授之以漁  8、每個企業的安全管理基礎不同,中小企業安全管理工作普遍薄弱、安全技術能力普遍不足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
    本標準規定了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的一般性原則、內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建設項目的大氣環境影響評價。規劃的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是對《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T 2.2—93)的第二次修訂,次修訂版本為《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 2.2—2008)。
  • 如何讓水利工程充分發揮生態保護作用
    前不久,水利部部長鄂竟平指出,要深入研究以都江堰為代表的生態水利工程,使水利工程不僅發揮水資源開發、利用、配置功能,也能充分發揮生態保護作用。  都江堰的科學價值與生態理念何在?如何辯證看待水利工程之利弊?又該如何讓現代水利工程充分發揮生態保護作用?陳菁、陳茂山、譚徐明、王瑞芳、王忠靜、楊斌等六位專家圍繞這些話題暢談都江堰,希望為現代生態水利工程的發展提供更多思路。
  • 《海上風力發電機組支撐結構安全監測技術導則》的出臺,填補業內...
    【能源人都在看,點擊右上角加'關注'】近日,國家能源集團龍源中能公司主編的《海上風力發電機組支撐結構安全監測技術導則》順利通過中國電機工程學會評審,該標準的出臺填補海上風力發電機組支撐結構安全監測領域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