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海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是唯一在我國海域內繁殖的鰭足類海洋哺乳動物。斑海豹因其珍稀和可愛的外表備受人們的喜愛,但由於盜獵等多種原因,我國境內的斑海豹僅有2000餘只。大連長興島人民法院辦理的涉嫌獵捕、運輸、出售、收購珍貴野生動物等犯罪系列案件,涉案人員達42人,涉案公司7個,涉案斑海豹200餘只,作案地域範圍涉山東、天津等六個省市,具有涉案人數多、涉案野生動物數量多、涉案地域廣泛的特點,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鰭足類海洋動物盜獵案。
8月10日、13日,大連長興島人民法院依法對劉某勇等16名被告人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非法出售珍貴野生動物一案通過網際網路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長興島檢察院指控,2018年2月,被告人王某朋夥同被告人楊某超獵捕斑海豹幼崽4隻;2019年1月、2月,被告人劉某勇夥同被告人劉某書、被告人袁某朋分兩次共獵捕斑海豹幼崽7隻;被告人王某朋夥同被告人楊某超分兩次共獵捕斑海豹幼崽12隻,夥同被告人呂某京分兩次共獵捕斑海豹幼崽3隻;被告人陳某一次獵捕斑海豹幼崽10隻,陳某夥同被告人蔡某鑫分兩次共獵捕斑海豹幼崽7隻,夥同被告人於某德、趙某廣獵捕斑海豹幼崽4隻。
2019年1月,被告人孫某輝夥同被告人孫某錦、鄒某慶獵捕斑海豹幼崽5隻;孫某章夥同被告人孫某秋獵捕斑海豹幼崽3隻;被告人林某喜夥同被告人呂某京獵捕斑海豹幼崽2隻。後孫某輝聯繫翟某堃(另案處理)將以上10隻斑海豹幼崽一併出售。
上述涉案斑海豹幼崽均被各被告人以人民幣1000~10000元不等的價格售出。
公訴機關認為,以上劉某勇等15名被告人構成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罪,孫某輝構成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罪和非法出售珍貴野生動物罪。
庭審中,公訴人當庭發表了公訴意見,針對各項犯罪事實出示了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充分發表了辯護意見,全部被告人表示認罪、認罰。該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