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前言
正所謂,溫飽思淫慾。當溫飽問題得到解決之後,人們往往會追求更高級的欲望的滿足。常言道,食色性也。生理需求是每個人避而不談的話題,但也是每個人無法逃避的需求,就像吃飯和睡覺一樣,不可缺少。
如今,外出打工是廣大農村地區很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到農曆正月初五以後,大包小包的行李,農村的廣大青壯年、甚至是老年人,又從新踏上了離鄉的徵程。在他們的世界裡,故鄉沒有春夏秋,有的只有冬天。回來已是深冬,走時還是寒風凌冽。丈夫離開了妻子,妻子離開丈夫,億萬農村人夫妻分離,常年不見。
以前的時候,外出務工的大多是男性。現如今,女人也頂半邊天,女性外出打工的比例是逐年上升。電子廠、服裝廠,女工尤其多。據權威媒體調查顯示,在廣州等大城市,女性外來務工人員總數已經達到總人數的30%以上。
02露水夫妻
露水夫妻,又稱臨時夫妻,是指離家在外地打工男女在背著自己的配偶,和其他異性以夫妻名義或者以夫妻之實共同生活,雙方經濟各自獨立,年底各自回家。他們美名其曰,臨時夫妻。實則是男盜女娼之流,打著不影響社會不影響家庭的名號,其實危害社會,危害家庭,還容易滋生各種犯罪。
03真實案例
04網友熱議
目前打工者和農民工臨時夫妻的社會現象越來越多,隨著社會的開放,但基本的道德底線還是需要遵守的,加強法制觀念的建設,建議臨時夫妻的出軌行為納入個人徵信行為。我們公司就有一對快六十歲的男女做露水夫妻好多年了,上班時一起幹活幹完工資平分,逢年過節各回各家互不幹涉。
在外工作就是為了家庭更幸福,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時候。這個時候要多去照顧含辛茹苦養育我們長大的父母;多去關心求學路上可能迷茫的孩子,成為他們人生路上的一盞明燈;多去呵護自己的愛人,一路走來,風雨同舟著實不易。清醒時做事,糊塗時讀書吧!多運動,多讀書,好好工作,為自己所愛的人撐起一片天!
05法律觀點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因此,諸如本文所講的「露水夫妻」,很大程度上都構成了重婚罪,是可以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06結語
律師稱:「露水夫妻」構成重婚罪的要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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