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在哪裡?女人與男人不同,普通女人不同於普通男人,女性個體亦不同於男性個體。兩者從生物學角度看區別很大,在基因層面也是這樣,當然,在生殖特徵和預期壽命上同樣有區別。
的確,男人和女人是有些共同特徵,至少他們都屬於人類。的確,儘管女性和男性在身高、體重和鞋碼上都有差異,但在哭點、性傾向和購物慾望等方面,一些女性和男性是平等的。從生物學角度看,女性和男性在許多方面,比如在情感、智力和直覺上都有所不同,這不奇怪。在很多方面,女性和男性內部的個體之間也有差異,女性個體與男性個體的差異就更多了。
性別平等通常是一種簡稱,或者說簡明表達,意思是說:女性和男性應該被平等對待——並且這種平等對待是正當合理的。平等對待男女,與平等對待健康與不健康的人,道理是一樣的。雙腿受傷的人需要治療,而沒受傷的人不需要治療;如果有必要他還會需要一種特殊治療——心理輔導。為男性篩查宮頸癌或為女性篩查前列腺癌,都是荒唐的行為,都只是在提醒我們:對不同性別的人區別對待是合情合理的。
這裡的難題是:到底是什麼促成了性別平等的需求?到底什麼才是合理的平等需求?或者,我們換種問法,換成一個普遍問題和一個特殊問題:
男女之間的哪些差別應當被保留?為平衡男女的平均預期壽命,是否應該優待男性?
呼籲男女平等,可能是號召對男女雙方,以及他們在社會中的作用予以平等關注。這種對平等的關注,往往只限於某種機會平等,而不是結果平等,但有時兩者卻糾纏在一起。
一般而言,沒有什麼好的理由能決定一種性別的生命優於另一種性別的生命——儘管偶爾確實會有。在社會人口減少的情況下,鼓勵女性生育孩子可能是政府優先考慮的問題,這表明女性比男性擁有更多生育資源。如果夫妻雙方都不願意生育,那麼政府就有充分的理由鼓勵生育。這些並不是呼籲男女平等的例子,這些例子是為證明:不平等的待遇是由於某種價值產生的,諸如為了社會延續,或者必須有足夠的適齡工作人口來維持社會運轉。此外,這些例子也不一定對女性有益,反而可能會對一些喜歡丁克生活的女性造成心理壓力。而在某些國家,生育則受到限制,這又產生了一種相反的壓力。
這裡有個簡單的觀點:性別平等——無論是何種平等——總是值得優先考慮。此外,我們關心這個問題,並不意味著生命能以同樣的方式得到平等的發展。有些男性想要孩子,有些不想;同樣,有些女性想要孩子,有些不想。假如我們想要的不是不分性別地對生命予以同等關注的模糊表達,那麼我們仍未找到「性別平等」這一需求的核心。
有時,對於平等的需求源於性別比例,但當同一職業、同一專業裡的男女數量極不對等時,就另當別論了。很多具有女權主義思想的人會抱怨說:比起男人,有更多的女人在家裡帶孩子,沒有帶薪。然而,為什麼說假設男女數量對等是我們討論的必要前提呢?或許生物學家可以為我們解釋這種數量差異,或者,這種數量上的差異沒有過錯。
這種差異或許沒有過錯,但它可能還是有問題。這種在男女數量上的差異,可能不是來自生物學的原因,而是來自社會不平等或強迫。
先看不平等問題。無論兩性在生物學上有什麼差異,我們都無法斷定一個性別可以投票,另一個不能投票。然而,議會、國會和參議院裡該不該男女數量平等,又另當別論了。如果代表機構理應代表選民的意志,我們難道不應該保證哲學家、同性戀者、芭蕾舞愛好者甚至罪犯的代表在議會裡佔一定比例,無論投票結果如何?在議會中要求兩性平等的呼籲,表明女性和男性作為不同的群體,存在差異明顯的平等需求。矛盾的是,這種對兩性平等的特定需求,可能正是由某些重大的性別不平等或不必消除的不平等所導致的。
再回到就業問題。如果女性面試被拒絕,僅僅是由於她們的性別,這往往就是不公平的。相比之下,如果一個劇組只想招男演員,那就不算不公平了。如果美容院老闆意識到客戶更喜歡女性的觸摸,或至少是為店面形象考慮,更喜歡僱用女性,這對男性來說也不算不公平。當然,女性和男性應該同工同酬。然而,假如(僅僅是假如)在這方面有某些習俗甚至法律規定,那么女性比男性更有可能放棄工作來養育子女,因此僱主當然傾向於選擇同樣能幹卻沒有這種風險的僱員。這顯然不能算不公平,或者確實不公平?
如果女性被迫生孩子或被期望生孩子,這種歧視性的做法可能不太公平。如果僅僅因為「她們是女人」,就說她們必然想要孩子,進而辭退她們,這種做法可能也不公平。還是,這些做法是公平的,或許能說得過去?然而,至少在表面上,許多女性和男性不需要強迫,本身就有生育的意願。此外,從生物學角度看,女性因產假離崗的時間往往比男性更長,假如沒有特殊條款,這可能會影響女性的職業發展。因此,許多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公平原則要求我們為這類女性提供優待。
一旦我們要合理解釋這些優待——我們必然會走到這一步——就很難找到堅實的立足點。這裡有個愚蠢的例子:有些人可能確實想當消防員,但完全沒有相應的體力和耐力。可以假設,沒人會真的認為這種人應該被特殊照顧,比如給他們特殊的訓練和藥物,或者降低對他們的崗位要求。某些人確實比較體弱多病,相比於未來的消防員,我們經常會給這樣的人許多優待。我們這裡的難題是,生活中有哪些優待是合理的?
「強迫!」我們來到了第二個影響性別平等的重要因素,能支持特殊優待的因素。有一種對女性的形容是「溫馴的主婦」——她被洗腦了,被馴服了,變得更喜歡顧家。但是這不是她真正想要的。她就像奴隸一樣,在奴隸制度下長大,對外界一無所知。在一些傳統社會裡,婦女顯然不能自由產生個體意識,被剝奪了受教育的權利,被迫戴上面紗,甚至過得更糟。在自由社會裡,社會壓力和習俗仍然會限制各種自由選擇。這裡又引出了一個難題:哪些限制更加重要呢?畢竟,我們似乎不該為了「銀行禁止男員工穿裙子」而煩惱。
當我們能自由選擇時,卻還是出現男女數量差異的結果,我們依然覺得哪裡有問題,這是為什麼?一些人認為,兩性之間的數量差異——如公司董事會、數學家和國會議員裡的男性更多——確實表明了女性自由的缺失。教育不當或文化上的壓力肯定可以解釋這一點。因此,對於那些遭受不公正的人,應該給予特殊照顧。但是,我們怎麼知道這種壓力一定可以解釋差異呢?確實,在很多情況下,在一些國家的許多場合,我們會明顯感受到對女性的有形的強迫和壓力。但是,假如沒看到明顯的強迫,就認定男女數量差異源於某些不易察覺的強迫,這也是一種既不合理又很詭異的結論。
有一種看似假設的假設更讓我好奇,即如果男女數量差異是由「自然」「生物學」的原因造成的,這種差異就可以接受。這就好比有人相信撫養後代和文化傳承並不是源於自然天性,不然它們還能從哪兒來呢?進一步說,為什麼在判斷事物發展的時候,我們總是喜歡談所謂「先天、後天」因素的差異?的確,我們總是想幹涉大自然。
這些論點,不該讓我們對世界上數百萬因性別而遭受不平等對待的女性視而不見。這個可怕的事實又提醒我們應該重視另一個事實——還有數百萬的男女因戰爭、宗教不寬容、政府腐敗和他人的冷漠,正在遭受不平等的待遇。
生活可真不容易。以下是哲學家亞瑟·叔本華所說的一段話:
女人最適合護士和幼教工作,很簡單,她們自己就很幼稚、愚蠢、目光短淺。總之,她們一輩子都像個大孩子……你可以想像一個年輕女孩每天和孩子一起玩玩具、跳舞、唱歌的場景,但你想像不出有哪個男人會懷著世間最美好的意願去代替她。
毫不意外,叔本華遭到了女士們的口誅筆伐。他還能希望我們怎麼評價他?他又是怎麼推導出這種結論的?然而,就算我們該痛斥叔本華,也不該拋棄所有證據,堅持說女性和男性在觀念和情感上毫無差異。女性和男性的自由選擇,可能會導致他們在生活方式上的巨大差異,以及不同職業中的性別比例差異——而且,在某些情況下,自由選擇似乎僅僅會導致生活方式的差異和男女比例的差異。
可以說,我們追求的終極理想應當是人類的共同繁榮。對兩性平等的呼籲,使我們更加認識到不同的女性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也有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為人父母的重要性。有些國家一般通過提供產假和陪產假來鼓勵生育——在這些國家,人們並不擔心(至少不明顯擔心)人口顯著減少。下一個問題是:相較於不願生育的男女,是否應該優先為生育子女的人提供特殊照顧?不願生育的人,如果希望社會繁榮,就不該因為旅行、志願活動中斷自己的工作,至少不該為了喝香檳中斷工作。
人類的繁榮有各種各樣的呈現方式,而不同群體出於不同原因,往往會獲得較多的機會,進而比其他群體更加繁榮。社會優先選擇了一些群體來帶動其他群體的發展,然後就放著不管了。可是,哪個群體更值得優先發展呢?哪些歧視是公平的呢?哪些平等是更值得追求的 — 性別平等、教育平等,還是關乎生活質量的收入平等和結果平等呢?
多數人認為,最低限度而言,合理的預期壽命是人類繁榮的核心要素。就此而言,在許多國家裡,男性比女性的壽命更短,就像與貧富差距那麼明顯。提高男性的平均預期壽命,通常會使男女雙方都受益。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社會資源應該被用來促進性別平等嗎?也許答案是「應該」。也許,男性應該有比女性更低的退休年齡或額外的醫療保健,或更多的休假。這總該是要優先考慮的吧?我們應該在這裡討論一下?
關於性別平等,那些令人糾結的核心問題依然存在——有哪些性別不平等屬於性別主義(毫無理由地歧視一種性別)呢?我們應該或者不應該推動哪些性別平等呢?畢竟,對女性美容師的需求比對男性美容師的需求要大得多,那麼這一現實需要改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