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日0點16分,
廣西北部灣沿海三市首個風電場——國投浦北龍門風電場一期工程首臺機組成功併網發電,廣西沿海三市風電開發實現零的突破。
國投浦北龍門風電項目位於浦北縣龍門鎮五皇嶺地質公園周邊,總規劃裝機容量約25萬千瓦,分三期建設,其中一、二期工程分別於2016年7月和2018年3月獲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核准。本次成功併網的一期工程裝機容量94萬千瓦,安裝28臺2.5兆瓦和12臺2兆瓦風力發電機組。
項目自開工建設以來,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嚴格要求項目建設單位在建設過程中要注意生態保護,防止水土流失,要把項目建成五皇嶺地質公園另一道靚麗的景觀,期間相關業務處室負責同志多次到現場開展督查工作。
風電作為浦北縣實現既要金山銀山,更要綠水青山發展理念的重要手段,風電的開發建設一直得到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
浦北龍門風電項目全部建成投產後每年預計將為浦北縣貢獻超過5億千瓦時的清潔電量,年稅收將近5000萬元,將為浦北縣節能減排工作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
附浦北龍門風電二期項目核准文件:
2018年3月,國投浦北龍門風電二期工程(100MW)獲得核准批覆,進一步加快欽州市風能資源開發,促進能源結構調整,保護城鄉生態環境。
該項目位於浦北縣龍門鎮、北通鎮及白石水鎮一帶山脊區域,規劃裝機100MW。在自治區有關部門的關心支持和全市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項目於2017年5月啟動前期工作,2017年底具備核准條件,2018年2月列入廣西2018年風電開發建設方案候選項目。
國投浦北龍門風電二期工程項目核准落地後,浦北龍門風電場將累積達到200MW容量,風電場的規模效應初步顯現,生產成本有效減低。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浦北龍門風電場二期工程核准的批覆
欽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於核准浦北龍門風電場二期項目的請示》(欽市發改工業報〔2018〕5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准事項批覆如下:
一、浦北龍門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已列入2018年廣西風電開發建設方案候選項目,且浦北龍門風電場一期工程已實質性開工建設,滿足桂能新能〔2018〕5號通知規定的進度要求。為加快廣西風能資源開發,促進能源結構調整,保護城鄉生態環境,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浦北龍門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
項目代碼為:2017-450722-44-02-010625。
項目單位為:國投廣西風電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於欽州市浦北縣龍門鎮、北通鎮及白石水鎮一帶山脊區域。
三、浦北龍門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建設容量為100MW,工程擬以220kV電壓等級接入系統。
四、項目總投資為91440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18288萬元,佔總投資的20%,由項目單位以自有資金出資,其餘通過向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要認真落實各項節能措施並選用節能產品,項目環保、水保等設施必須執行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驗收投入使用的規定。
六、本項目招標範圍包括項目勘測、設計、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監理和設備材料的採購。工程招標活動由項目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七、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准項目應附前置條件的相關文件分別是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於浦北龍門風電二期工程項目建設用地預審的批覆》(桂國土資預審〔2017〕96號)、浦北縣國土資源局《關於國投浦北龍門風電二期工程項目「非劃撥」有關意見的復函》(浦國土資函〔2017〕83號)、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對國投廣西風電浦北龍門風電建設項目選址意見的函》(桂建便函〔2017〕635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准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九、請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報建手續。項目開工後於每季度初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項目建設進展情況。
十、本項目自核准決定發布之日起2年內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項目單位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在2年期限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照規定向我委申請延期,本核准文件自動失效。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