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張喜斌 統籌/劉姝蓉】近日,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張曉龍的父親張軍說:2018年7月21日,曉龍因酒後起夜時撞到玻璃門上,被送到洪洞縣人民醫院。醫院沒有考慮曉龍喝酒的情況給他注射了忌酒的藥物,導致曉龍成了植物人。迄今,該案事發已經整整一周年。張軍說:曉龍是洪洞縣人,出身於文化世家,他的老爺爺是道情戲劇作家、國家一級編劇張月異。
今年1月,張曉龍及其父母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為由,將洪洞縣醫院訴至法院。4月,洪洞縣法院委託司法鑑定中心進行法醫學司法鑑定。5月,鑑定中心作出法醫學鑑定意見書,認為:洪洞縣人民醫院在對張曉龍的診療活動中存在過錯,該過錯行為與被鑑定人張曉龍的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過錯參與度評定為10-20%。不過,張曉龍的家人並不認可此鑑定結果。張曉龍案的代理律師表示:該報告鑑定程序不合法,將向法院申請重新鑑定。今日,洪洞縣人民醫院工作人員向大白新聞表示:看法院怎麼判,要看法院的判決結果。
圖為洪洞縣人民醫院(供圖/張曉龍父親)
張曉龍父親:洪洞縣醫院把我兒子治成植物人
圖為張曉龍生病前、後對比圖(供圖/張曉龍父親)
張曉龍的父親張軍說:2018年7月20日,21歲的曉龍與幾個朋友聚會,喝了一些啤酒,就住在朋友家。21日凌晨3點多,曉龍起夜時撞到玻璃門上,胸部和手臂上被劃了幾個口子。曉龍受傷後,被送到洪洞縣人民醫院。
洪洞縣人民醫院入院診斷為:1.右前臂及右手及右手開放性外傷;2.前胸開放外傷。入院後急診行前胸外傷清創縫合術,收入手外科,於當日10:00行右前臂及右手清創、血栓神經肌腱探查修復術。在治療過程中,張曉龍出現意識喪失、呼吸心跳停止。
張軍說:經搶救後,張曉龍被轉入重症監護室繼續診治,考慮到病情危重,於次日轉入臨汾市人民醫院,臨汾醫院入院診斷為:缺血缺氧性腦病,心肺復甦術後,雙肺炎,右前臂開放性損傷術後,左胸上部皮膚裂傷術後,應激性潰瘍(植物人)。
此後,張曉龍曾先後在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陝西省人民醫院、北京博愛醫院就診。
圖為案發前不久,張曉龍和野稻穀中國畫創始人、著名書畫家雷甲壽的合影(供圖/張曉龍父親)
張軍說: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嚴重的反應?事實上,洪洞縣醫院在給曉龍做手術時,給曉龍注射麻醉劑時,並沒有考慮曉龍喝酒的情況,注射了忌酒的藥物,可能產生了雙硫侖樣反應,致使曉龍成為植物人,洪洞縣醫院對這一嚴重後果理應承擔完全責任。
圖為張曉龍的書法作品(供圖/張曉龍父親)
張軍說:曉龍是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人,出身於文化世家,他的老爺爺是道情戲劇作家、國家一級編劇,洪洞縣原政協副主席張月異。曉龍不僅能寫一手好字,還經營了一家書畫店。書畫店裡很多都是他自己的作品,可現在書畫店也關門了,很多書畫也沒有賣出去。
目前,張曉龍的家人在水滴籌發起了捐款(掃描二維碼可以進入捐款界面)
事情發生到現在已經整整一年,為給曉龍看病已經花了150多萬。家裡所有的積蓄也早已用完,親戚朋友能借錢的也全都借過了。前幾天把房子賣了,因為著急用錢,十幾萬的房子只賣了兩萬,希望有好心人能幫幫我們。目前,張曉龍的家人在已經水滴籌發起了捐款。
法院受理後委託鑑定中心進行法醫學司法鑑定
據了解,2019年1月,張曉龍及其父母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為由,將洪洞縣人民醫院訴至洪洞縣人民法院。
請求:依法判令被告賠付原告治療費,護理費等,必要的交通住宿費;判令被告承擔張曉龍的後續治療一切費用;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待治療終結,依鑑定結果一併主張。
洪洞縣人民法院受理後,於2019年4月15日,委託西北政法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對「洪洞縣人民醫院對張曉龍的診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若存在過錯,該過錯與被鑑定人的醫療損害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及醫療過錯參與度」進行法醫學司法鑑定。
2019年5月22日,西北政法大學司法鑑定中心作出西法大司鑑中心【2019】臨鑑字第117號《法醫學鑑定意見書》。
《法醫學鑑定意見書》顯示:送檢材料有委託鑑定函,當事雙方書面陳述材料;民事訴狀、質證筆錄;洪洞縣人民醫院住院病歷複印件貳份:臨汾市人民醫院住院病歷複印件壹份;陝西省人民醫院住院病歷複印件肆份;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住院病歷複印件壹份;北京博愛醫院住院病歷複印件貳份。
鑑定地點為西北政法大學司法鑑定中心,被鑑定人為張曉龍。
鑑定意見:洪洞縣醫院在診療活動中存在過錯
據了解,《法醫學鑑定意見書》「分析說明」部分內容顯示:
1、2018年7月21日,被鑑定人張曉龍以「外傷致胸部出血,右前臂及右手出血、疼痛、伴活動受限約2小時」主訴就診於洪洞縣人民醫院,診斷為:1.右前臂及右手開放性外傷;2.前胸開放外傷。入院後急診行前胸外傷清創縫合術,收住手外科,入院後醫方擬行右前臂清創縫合術,術前談話告知相關手術風險,手術同意書患方籤字確認,完善術前準備後排除手術禁忌症於當日10:00行右前臂及右手清創、血栓神經肌腱探查修復術,手術過程順利,術後安返病房。11:32行破傷風皮試後約3分鐘,被鑑定人出現面色蒼白、意識喪失、呼吸心跳停止,立即給予心肺復甦術、氣管插管術,經搶救於11:50恢復心跳,11:52分恢復自主呼吸,血壓220/137mmHg,心率148次/分,血氧飽和度100%,轉入重症監護室繼續診治。考慮到被鑑定人病情危重,於2018年7月22日轉入臨汾市人民醫院,入院診斷為:缺血缺氧性腦病,心肺復甦術後,雙肺炎,右前臂開放性損傷術後,左胸上部皮膚裂傷術後,應激性潰瘍。入院後給予抑酸保護胃黏膜、營養神經、腦保護、脫水降顱壓、抗感染、對症支持治療,並予高壓氧艙治療促進腦功能恢復,抗癲癇等治療。2018年8月20日轉至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繼續治療,後被鑑定人先後就診於陝西省人民醫院、北京博愛醫院行康復治療。
2、仔細查閱被鑑定人張曉龍病歷材料,結合聽證會情況及臨床專家意見,認為洪洞縣人民醫院在對張曉龍診療過程中,醫方在接診後未就病情、治療方案及替代治療方案的獲益及風險向患方進行詳細告知,尤其未就被鑑定人處於醉酒狀態對治療方案的影響及可能存在的相關風險進行明確告知,醫方未盡到其應盡的預見義務和知情告知義務。
3、綜合分析,洪洞縣人民醫院在對張曉龍的診療活動中存在過錯,該過錯行為與被鑑定人張曉龍的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過錯參與度評定為10-20%。
最後,西北政法大學司法鑑定中心作出西法大司鑑中心【2019】臨鑑字第117號《法醫學鑑定意見書》,鑑定意見為:洪洞縣人民醫院在對張曉龍的診療活動中存在過錯,該過錯行為與被鑑定人張曉龍的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過錯參與度評定為10-20%。
律師說法:鑑定程序不合法,將申請重新鑑定
不過,張曉龍的家人並不認可此鑑定結果。張曉龍案的代理律師、北京市易凱律師事務所林峰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做鑑定前應該對病歷進行質證才能將無爭議的病歷作為鑑定依據送去鑑定。
目前的鑑定報告,是在有爭議的情況下出具的,所以它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我們將以鑑定程序不合法為由,向法院申請建議不採信該鑑定報告。同時,我們也正在向法院申請補充調取相關病歷資料,申請重新鑑定。
據了解,雙硫侖是一種戒酒藥物,服藥後飲酒會出現噁心、嘔吐、恐懼等嚴重反應,而使酗酒者懼怕飲酒,從而起到戒酒作用。
目前臨床上許多藥物,其化學結構或作用機理與雙硫侖相似,用藥前後若飲酒,可出現顏面部及全身皮膚潮紅、結膜發紅、發熱、口乾、頭暈、頭痛、目眩、心慌、胸悶、氣急、出汗、呼吸困難、噁心嘔吐、言語混亂、話語多、視物模糊、步態不穩、狂燥、譫妄、意識障礙、暈厥,腹痛、腹瀉、咽喉刺痛、震顫、口中有大蒜氣味,還可出現心動過速、血壓下降、煩躁不安、驚慌恐懼、瀕死感,有的可出現精神錯亂、四肢麻木、大小便失禁,嚴重者可出現休克、驚厥、急性心衰、急性肝損害、心絞痛、心肌梗死甚至死亡。
這種反應,被稱為「雙硫侖樣反應」。
林峰律師認為,本起案例中,醫院在已知張曉龍已經飲酒的情況下,在使用藥品上忽視了張曉龍飲酒的因素,造成了不良反應、引起了嚴重後果,洪洞縣人民醫院應該對此事負主要責任。同時,林峰律師還表示,希望大家在飲酒後就醫,也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
洪洞縣人民醫院工作人員:看法院的判決結果
今日,大白新聞聯繫到洪洞縣人民醫院工作人員,其表示:目前,張曉龍正在北京住院治療。雙方(洪洞縣人民醫院和張曉龍及其父母)已經在法院起訴,法院也已經在西北政法大學鑑定中心作了法醫學鑑定。看法院怎麼判,要看法院的判決結果。
同時,其也表示:醫院給了張曉龍家屬錢,但具體金額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