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首席記者 王昱
離美國大選已經不到兩個月,在美國總統川普頻頻語出驚人之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也不甘寂寞。上周末,他跑到威斯康星州基諾沙市演講,突然化身歷史學家,表示:「電燈其實是個黑人發明的,而不是那個叫愛迪生的白人」,還質問:「為什麼我們的歷史課上不教這個史實?」
他這話一出,不僅在場的美國人聽懵了,全球的吃瓜群眾也懵了——都知道川普是個滿嘴跑火車的傢伙,合著拜登你也搞這一套啊。
但拜登這次真的不是犯蠢,用心分析一下,你會發現他說這胡話說特有心機。
1 ">
首先,拜登這話,說的有沒有根據?有根據。
拜登提到的「那個黑人」,指的應該是與愛迪生共事的黑人發明家劉易斯·霍華德·拉蒂默。
此人在燈絲和燈泡基座的改進上有所貢獻,所以很早就被一些激進黑人民權運動領袖認定為燈泡發明者——他們說愛迪生只是「盜用」了拉蒂默的靈感。
表面上看,這個說法好像也無可厚非,因為這個受過高等教育的拉蒂默確實比小學輟學的愛迪生更「像」白熾燈的發明者。
但問題是,比愛迪生更「像」白熾燈發明者的人其實不止拉蒂默一人。
1880年美國專利局正式將碳絲白熾燈的專利授予愛迪生公司,同年遠在英國的發明家威爾森·斯旺就將愛迪生告上了法庭,控告愛迪生和他的團隊剽竊了自己對碳絲白熾燈的發明權。
斯旺的白熾燈確實跟愛迪生的很相似。
這場官司最終還以斯旺的勝訴告終,愛迪生不得不靠掏錢購買斯旺的專利權才了結此事。而直到今天,英國人還固執地在自己的課本中告訴孩子,發明電燈的就是他們國家的斯旺。
其實在19世紀的科技史上,白熾燈發明權這事兒本身確實是一筆糊塗帳:
">
">
1801年,英國化學家戴維將鉑絲通電發光,被稱為最早的白熾燈發明者。
">
">
1854年,德裔美國人亨利·戈培爾將一根炭化的竹絲放在真空玻璃瓶內通電發光,創造了照明400小時的紀錄。 ">
">
">
1878年,剛才提到的那位英國人斯旺,不僅成功發明了實用白熾燈,還申請了專利、創立了自己的公司,開始為一些家庭生產電燈泡。 ">
">
">
1874年,加拿大的兩名電氣技師在玻璃泡中充入氮氣,用通電的碳杆發光。 但這兩個人沒有足夠財力繼續發展這一發明,於是在1875年把專利賣給愛迪生,愛迪生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研究,才在5年後發明了愛迪生版的白熾燈。 "> ">
除了上述提到的這些人之外,在法國和俄羅斯,同時代也有一些發明者搞出了自己的燈泡。所以你今天在世界各地,其實能聽到各種各樣的「白熾燈發明者」版本。
實際上,在愛迪生「發明」電燈泡的頭幾年中,他的公司都在忙著跟各種電燈發明者打官司。如果敗訴就「用錢消災」,把專利直接買過來了事。
那你可能會問,這愛迪生究竟何德何能,成了官方欽定的燈泡發明者呢?這裡面是不是真有什麼陰謀?
並非如此。
2
舉個例子,你今天走到大街上,隨便拉住一個人,問:「請問智慧型手機是誰發明的?」
是啊,智慧型手機這麼常用的東西,你總不會不知道發明人吧?
可是碰上這個問題,估計大多數人都會歪頭想半天,然後不太肯定地這麼回答你:「嗯……賈伯斯?」
智慧型手機是賈伯斯發明的嗎?
這個答案當然不對,手機觸屏、手機晶片等等核心發明,沒一樣是賈伯斯搞出來的,甚至賈伯斯都不是第一個把這些玩意兒攢在一起的人,類似的嘗試諾基亞、摩託羅拉等公司早就有了。
但大多數人還是會把「發明」智慧型手機的桂冠頒給賈伯斯,因為是他把智慧型手機推廣向了世界。
想當年,愛迪生起的其實也是這個作用。他不是第一個發明白熾燈的人,也不是第一個開工廠生產白熾燈的人,但卻是唯一將這玩意兒成功推廣了的人。
因為,在愛迪生以前,白熾燈只是一個實驗玩具,因為它在市場上根本掙不到錢。
發明白熾燈掙不著錢,這在今天看來匪夷所思,但在當時卻是一個尷尬的事實。因為白熾燈「生不逢時」,當它還在實驗室裡時,歐美正在推廣另一種照明用具——煤氣燈。
煤氣燈是白熾燈的勁敵。
與早期的白熾燈相比,煤氣燈不僅更亮,還被認為更加安全。
更重要的是,當時不少先進國家為推廣煤氣燈已投入了大量資源。英國倫敦、法國巴黎等地直到19世紀70年代,都還在忙於給各家各戶鋪設送氣管線。煤氣不僅能夠供應煤氣燈照明,而且還能做飯、取暖,一舉多得。
試想一下,如果你當時是一名消費者,你肯定也會選用煤氣燈,而不是用白熾燈。因為這樣不僅有更好的照明效果,還能少鋪一條管線。
而如果你是一個資本家,剛為煤氣燈的推廣投入了大量資金,正等著收回成本,某位發明家突然告訴你煤氣燈過時了,你應該改行推廣一種叫電燈的東西,為此還要再花一大筆錢重新修建發電站、鋪設電網,你會聽他的建議嗎?肯定不會。
所以白熾燈的光芒是璀璨的,但它的前景卻是黑暗的。
愛迪生牛就牛在這裡,他不僅是發明家,而且還是一位傑出的企業家。在其白熾燈技術成熟後,愛迪生將他的實驗室「門羅公園」全部用白熾燈裝飾,邀請美國各界名流一連舉辦了數十場「產品發布會」,套路跟賈伯斯是一樣的。
最終,這些「發布會」成功地說動了美國大財閥摩根家族的「太子」小摩根,摩根家族給了愛迪生海量的資金支持,愛迪生又花了大量精力和時間完善輸電系統,終於讓白熾燈成了一種家家戶戶都能用上的照明工具。
愛迪生的貢獻絕不僅僅是推廣了白熾燈,作為第一個建立了成體系家用電網的人,愛迪生通過電燈泡培養了人們的用電習慣。由於電網隨著白熾燈進入各家各戶,此後留聲機、收音機、電話、電視、電冰箱等一系列電器進入家庭成為了可能,後世發明家和企業主可以用很少的成本接入既成的網絡。
今天我們說第二次工業革命是「電氣革命」,但如果沒有愛迪生版的白熾燈,這場革命可能只是一場「燃氣革命」——如果沒有電燈的普及推廣,之後那些電器的普及就更別想了。
所以愛迪生的真正頭銜,的確不是白熾燈的發明者,而是其推廣者。他就是那個時代的賈伯斯。
至於白熾燈的「真正發明者」是誰?這個問題爭不清,也沒多大意義。即便要爭,競爭這個頭銜的人很多,拜登所提的那個黑人拉蒂默,甚至都不在競爭者中的第一梯隊裡。
那拜登為啥還要這樣說呢?很顯然,是為了黑人的選票。
作為一個受過美國正統精英教育的人,拜登肯定知道愛迪生的真正貢獻是啥,也應該知道電燈發明權背後的那筆糊塗帳。但他故意不講,只強調黑人拉蒂默給電燈發明做過貢獻,所以「電燈其實是個黑人發明的!」
為什麼他要這麼說呢?因為他所面對的底層黑人選民不知道那麼多背景知識,他們的思考是直線式的,一聽拜登所講的這個部分事實,再到網上一搜確有其事,立刻就被煽動起來了,拜登的選票就這麼來了。
拜登發言之後,真有網民簡單谷歌了一下就跑去說:「拜登說得對。」
而如果你是美國媒體,還真不好反駁拜登的這種說法:
一來,美式政治正確整體上是替黑人說話的,大多數媒體不會費力不討好地去扯這筆糊塗帳。
二來,確實有這麼個黑人參與了電燈的發明,真要爭起來也很難說清。
三來,也是最重要的,美國大多數底層民眾,誰有閒心聽你叨逼叨這么半天,講清電燈發明的原委?大家都是立場站隊、情緒站隊,誰說得順他們的意聽誰的。
於是拜登就贏了,他至少贏下了那幫低教育程度的黑人選民。
其實,這些年美國白左政客忽悠黑人底層民眾,一直搞得就是這麼一套:只說部分事實,討好黑人的同時煽動他們的不滿情緒——還不趕快把選票投給我,把你們從這黑暗的世界裡拯救出來。
簡單地說,這就是忽悠。
拜登這次,不過是玩得比較赤裸裸而已。
明知真相卻只說一半,這老頭和白左們真是蔫兒壞。
這樣的人要是當上美國總統,可就有好戲看了。